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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家呆了兩個月的吳阿玉不再像是一開始那樣瘦巴巴的樣子,臉上也養出了點肉,臉頰紅潤?,F在的她也沒有最初那般拘謹,有時候甚至還會說笑,只是手腳依舊勤快。
云夕觀察了一段時間,覺得這吳阿玉雖然性格沉默,但卻不是那種讓人恨鐵不成鋼的包子。杜家實際上一個月給她一兩銀子,只是對外放話說是八百文,她也不曾說漏嘴,二十將兩百文小心翼翼地收在房間里,不曾拿回家去。
倘若她傻乎乎地把這錢也帶回家,云夕反而要看不起她了。
云夕的店鋪中,每個月都會歇息個兩三天,明天不僅是發工資的日子,也是休息的時間。這兩天云夕打算再去找孟珩請教些武功,順便開始安排賴三等人。在這次的事件之中,賴三張狗剩也算是兢兢業業地幫她,她也該完成自己之前的承諾了。
對于如何安置這群人,云夕早就有了主意。她打算讓賴三他們開一個小小的鏢局,平日幫人押送東西,或者是送人出門。鳳凰縣是沒有鏢局的,大家出門在外,一般都會選擇跟著車隊,或者去州府尋找鏢局。州府的物價較高,找鏢局自然也會貴了點。
不是沒有人想做這工作,只是開鏢局,最重要的是需要好的身手。
云夕手頭有幾套還算不錯的拳法,雖然在品質上比不過逍遙游,但讓賴三等人學習已經綽綽有余了。云瑤練了至少兩個月時間,已經學出了架子,云夕前些天已經開始教導她內力。只是云瑤拳法有天賦,內功這方面卻十分欠缺,花了十來天時間,才成功產生了氣感。
有云瑤作對比,云夕才意識到自己天賦的出眾。
第二天,云夕將工錢發了下去,鄭萍萍和張曉娟開開心心地接過銀錢,湊在一起說著過幾天要給自己買朵絹花。這兩個姑娘大部分交給家人,每個月還能給自己留下二十文錢。
至于吳阿玉,她的錢昨晚云夕就給她了。
她發過工錢后,又親自下廚,做了些孟珩喜歡的點心,放在食盒中,然后使出輕功,去找孟珩。
她經過這段時間的練習,輕功出眾,身法如同鬼魅一般,普通人根本看不清,甚至只以為是自己產生幻覺了,正因為如此,云夕才敢在白天就出門,仗著其他人看不到。不過小心為上,她基本都是走人煙罕見的路段。
平時孟家鮮少有人拜訪,今天卻顯然不是那么一回事。
當看到穿著粉色衣裙的杜云月出現在門口的時候,云夕差點因為驚訝而從屋頂跌了下來。
現在是寒冬時節,大家基本都穿上了厚厚的襖子,有點家底的直接換了棉襖。杜云月的裙子好看雖好看,以這個季節來說,卻顯得單薄許多,在寒風之中,她更是凍得嘴唇發白,身子微微顫抖。
她輕輕咳嗽了一聲,然后開始敲門。
云夕并不想撞上她,索性在躲在一旁看熱鬧。以杜云月的性子,若是見到她出現,轉頭不知道要如何詆毀她呢。
只是杜云月敲了好半天,也沒人開門。
杜云月咬咬牙,聲音像是摻了蜜一樣,甜膩的慌,“孟良大哥,你在家嗎?”
云夕差點沒嘔吐出早餐,她怎么也沒想到,杜云月居然會用這樣的語氣喊著孟良。她眼中閃過一絲的不可置信:難不成杜云月真的盯上了孟珩的父親孟良了?
只是稍微思索一下,她便知道,只怕孟良的確是杜云月現在所能找到的最好的選擇了。她父母的名聲差成這樣,連累得她也無人問津。村里除了那些年紀大的鰥夫,誰愿意娶她進門呢?萬一她有樣學樣,也給自己的妯娌下藥怎么辦?
以杜云月的氣性,她肯定看不上那些又窮又老的鰥夫。孟良相貌算得上是英武,年紀也才三十多,又有一身的打獵功夫,不愁吃穿,杜云月自然就盯上他了。
她的聲音在風中輕輕顫抖著,分外惹人憐愛。
不知道喊了多久,門總算開了。
只是當杜云月冷不防看到開門的孟珩臉上那一道長長的疤痕,差點沒尖叫出聲,她頓了頓,拍了拍自己的胸脯,怯生生問道:“孟大哥不在嗎?”
一句話就已經暴露了她的目的。
云夕有些無語,她當著孟良的兒子喊孟大哥,有本事就讓孟珩喊她媽,孟珩的年紀都比杜云月大。
孟珩淡淡地瞥了她一眼,只說了一句話,“丑人多作怪?!?
然后將門重新關上。
杜云月氣得臉都扭曲了!她居然被孟珩這個公認的丑八怪說她作怪!整個鳳凰縣誰丑得過他?。∑痪湓挾疾荒苷f,畢竟孟珩是孟良的兒子,他的意見肯定會影響到孟良的決定。至少在她嫁進去之前,絕對不能和孟珩起沖動。她只能在心中構想著自己日后如何整治他來泄憤。
杜云夕差點大笑出聲。這孟珩嘴巴也太毒了。
☆、第七十四章 所謂一見鐘情
杜云月盯著門好一會兒,寒風吹啊吹,冷的她感覺臉都要僵硬了。再繼續呆下去的話,她肯定會生病的。
她最后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走了。
云夕瞇著眼看她離開,心神一動,在杜云月路過一個水坑的時候,控制藤蔓將她絆了一下。
杜云月整個人跌到水坑中,漂亮的衣服,精致的發飾,全都沾上了泥水,她直接當場氣哭,最后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離開了。
等她的身影消失在視野中的時候,云夕才從屋頂上輕飄飄飛了下來,只是沒等她敲門,門已經打開了。
云夕驚訝地看著開門的孟珩。
孟珩臉色平靜,“進來吧,外面冷了點?!?
云夕回想起剛剛杜云月喊了半天這人都當沒聽到,心中有股暖流緩緩流淌。她好奇問道:“你怎么知道我來了?”
孟珩簡單解釋:“腳步聲。”
云夕明白了,這人的聽力也真是絕了??磥硭€得好好訓練啊。
孟家的屋子炭燒的熱熱的,一進屋就十分暖和。孟珩之前似乎在練字的樣子,墨香隱隱約約傳遞了過來。
云夕心中十分羨慕他那一手飄逸的字跡,自己雖然最近每天也會抽點時間練字,但最多也就是從雞爪子進化成鷹爪了。她將食盒放在桌上,然后坐了下來,同孟珩說自己修煉內功時遇到的困難。在內功這塊,她已經修煉到第三層了,據說越到后面,修煉得越慢,輕功則剛進行到第二層。
不知不覺中,半個時辰就這樣過去了。云夕頓了頓,說道:“其實千鶴膏對于疤痕的消除也是有效果的,我覺得你可以試試?!?
孟珩哪里都好,卻因為長相的緣故被人嫌棄,或許是因為受了他不少的恩惠,云夕自然為他不值,想要幫他一把。
孟珩直直地看向她,眼神通透,“那么你會嫌棄嗎?”
云夕脫口而出:“自然不會。”她和孟珩交朋友,又不是看長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