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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買一個。”
“買來干什么?”
“喝水啊,”程格以為溫凌的生活常識已經匱乏到連保溫杯的作用都不知道,只好和他解釋:“顧名思義,能保溫,等冬天就不怕水那么快冷了。”
溫凌又不是傻子,搞不懂程格和他講七講八地說這么多廢話干什么:“為什么要怕水冷?”
“啊?”程格眨眨眼,“喝冷水對胃不好啊,之前不是和你說過么,等你又胃疼怎么辦?”
安靜片刻,溫凌沖他彎彎眼睛:“嗯。”
啥嗯啊?程格不懂了,溫凌在“嗯”個什么啊?
但程格可不敢問人是不是腦子出了問題,只好也禮貌性對溫凌笑笑,繼續逛。
把整個超市走完,買了些雜七雜八的小物件,也才一個手提袋那么多。
程格結了賬,提著購物袋和溫凌一起出了超市。
“你在看什么?”等著紅綠燈,程格見溫凌的視線漂浮在來來往往的路人身上。
“觀察。”
程格覺得有意思:“觀察什么?”
“牽手。”溫凌抬抬下巴,示意程格看小情侶牽手。
程格:“?”
還沒想明白,綠燈亮了,程格下意識牽住溫凌的手肘,快步走到馬路對面。
大概是溫凌事先說了“牽手”兩個字,讓程格后知后覺他拉人過馬路似乎也算是在和溫凌牽手。
可溫凌看的對象是小情侶,他和溫凌是個啥?怪怪的。
程格心中有種古怪的情緒,想松開手,卻被溫凌反握住。
溫凌的手很白皙,骨節分明,但瘦得過分,也不大,完全握著程格的大手有些費勁。
“不過馬路也能牽。”溫凌說。
原來溫凌在觀察研究這個東西。
程格覺著手被握得有些燙,輕咳一聲:“可人家是情侶啊。”
“我們也是。”
程格腦子瞬間炸開一樣:“!?”
“你胡說什么?你知道什么是情侶嗎?”
“兩個相互喜歡的人在一起就是。”
程格一時間不知道該驚訝什么,什么叫他和溫凌是情侶啊?小瘋子不就單純只是對程格這身份有占有欲嗎?
說什么兩個人在一起啊?他又不是原主,況且溫凌連他是換了芯子的程格都沒發現出來,溫凌談什么兩個人在一起,談什么相互喜歡?
可這些他都沒辦法跟溫凌說,最后只能找了個蹩腳的反駁內容:“可你看的那些情侶都是異性啊。”
“同性不可以嗎?”
“當然不……”程格語句一頓,覺得自己不能回答成這樣。
相愛的兩個人就可以在一起。不必須是異性。
如果只是為了反駁溫凌就告訴溫凌同性不可以,那就是對同性戀人的歧視,是在進一步扭曲溫凌的價值觀。
但他和溫凌并不相愛啊,他是逢場作戲,溫凌單純是占有欲作祟,根本就不是喜歡,偏偏小瘋子就以為那是喜歡,他該怎么說?
猶豫片刻,程格覺得再怎么樣溫凌也算有進步了,至少會觀察,知道拿依據和他講道理,而不是直接拿把小刀抵他腿上命令他牽手,該給點鼓勵才對。
況且不就是牽手嘛?什么沒做過,有什么好別扭的!?
“……其實也行。”程格重新牽住溫凌的手,被抓著實在難受,他搞不懂溫凌為什么喜歡被牽。
程格偷偷觀察溫凌的側臉,瞧著還挺開心得意的樣。
再走一小段路程就是小吃街,還沒到放學下班時間,人流量不大。
因為小時候吃的少,所以程格一直很饞小吃街的美食,更別說快兩個月沒吃,他拽拽溫凌的手:“要不要買些吃的當午餐?”
“嗯。”
兩個人東挑一樣西挑一份,最后在個賣牛雜的小攤子前坐下,小吃擺了滿桌。
總體吃下來,程格覺得味道不錯,可以和他以前大學那邊的小吃街媲美。
“感覺挺好吃的。”程格自言自語。
但溫凌說:“可是我覺得你做的飯比較好吃。”
程格吃烤串的手一頓:“?”
他分不清溫凌是在拍馬屁還是實話實說,應該是后者,如果是在拍馬屁那太ooc了。
沒想到溫凌也有說話好聽的時候,搞得他都有些不好意思:“謝謝夸獎。”
吃完飯,程格覺著渾身舒暢,腦袋稍稍放空著,又想著待會兒要去哪里玩。
“電玩城去不去?”他以前和同學去過幾次,除了有點吵,其他還行。
溫凌皺眉:“太吵了。”
“那去不去打籃球?附近好像有體育館來著。”程格好久沒打籃球了,手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