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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鮑勃是哥譚街頭最常見的那種小混混,從他平平無奇的名字就能聽出來,哥譚從不缺他這樣混日子的家伙。
而作為□□馬/仔,鮑勃他既不是維卡多·薩斯那個變態光頭一般的大佬副手,也不是小丑女一般的超反搭檔。
但,哥譚人永不服輸!
大概是出于一種“我已經地獄模式開局了,難道人生還能更糟?”的地獄笑話般的理念,作為馬仔,鮑勃有一個獨特的地方。
——他跟過的老大特別多,而且最重要的是他至今還活著。
是的,鮑勃已經不算年輕了,換句話說他是那種從蝙蝠俠出道前就在做小混混的黑/幫馬仔。
蝙蝠俠出道前他跟的老大是“羅馬人”;蝙蝠俠出道后他跟的老大是雙面人;而等第一任羅賓出道時他已經混入了小丑幫……
不,別誤會,鮑勃雖然不是個好人卻也算不上無惡不作。
他混過那么多幫/派還能一直活下來,純粹只是因為他第一次當馬仔時的一位早死前輩教會了他一個道理:
【拿多少錢,干多少事。】
前輩為小丑鞍前馬后,然后被那個綠藻頭瘋子隨手一槍給崩了的死不瞑目還在鮑勃眼前回蕩。
是的,給哥譚這群精神病人們當小弟最重要的就是認清自己,反正正常人是沒法像他們一樣渾身粉碎性骨折后兩個月就活蹦亂跳的——
這也是鮑勃的親身經歷,他上次被蝙蝠俠揍得“八分死”進醫院,最后他是過了整整一年才完全康復的!
雖然這也是因為蝙蝠俠和羅賓等等哥譚義警早就眼熟他了,他這些年也一直沒做過太過線的事情——給他放水過的結果了。
所以他才沒被揍成“九分死”和“死人微活”。
【哥譚論壇—內網—蝙蝠區】
【帖子:論蝙蝠俠的不殺原則真相究竟是什么?!(top)火焰.jpg火焰.jpg】
【一樓-企鵝人小馬仔(樓主):
樓主這里先上結論,蝙蝠俠的不殺原則其實是只要沒有死、沒有變成植物人一樣和死了沒區別的狀態,那就往死里揍!
沒有人不知道蝙蝠俠是審訊高手吧?我盲猜他不殺其實是為了震懾!他在威脅罪犯們“我可以讓你們生不如死”!!
——雖然他這個手段對那些瘋子無效就是了,但新澤西州的法律都不能讓死刑對瘋子們生效們,所以這能說是蝙蝠俠的問題嗎?!】
82.
夜晚,冰山餐廳的地下賭場人生鼎沸,而沒有參與進那群瘋狂賭徒行動中的鮑勃一邊在黑暗的角落里喝他的酒,一邊發論壇。
沒錯,哥譚內網的紅人博主【企鵝人小馬仔】就是他,雖然他這兩天叫【小企鵝人馬仔】來著。
不過自從前幾個小時有網友看穿了他調侃自家boss“嬌小”的念頭,他就立馬從心的將網名改回來了……
以防萬一嘛!
雖然哥譚內網的維護人員格外強勢,至今沒人可以通過哥譚內網直接“開盒”對面網友的真實身份——
因為這件事,也有人猜測過哥譚內網絕對是在蝙蝠俠控制下的。
不過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鮑勃作為一個底層小混混他也有一個黃金般的夢想!
他要成為黑/幫巨星——好吧,這是他在和無數哥譚年輕人一樣剛剛踏入更深處泥潭時的理想,但在被蝙蝠俠揍了那么多年后他已經放棄了。
鮑勃現在的理想是從“馬仔”轉職“狗仔”,而且不是一般的狗仔,是研究蝙蝠系義警以及哥譚寶貝的狗仔!
“哈!”
將杯底的威士忌一飲而盡,鮑勃有些頭暈腦脹的想到:
說實話,他一開始完全沒想到做這個、也從不在內網上發帖子,畢竟誰都知道在哥譚被關注就等同于危險。
直到去年,當他從韋恩投資的醫院——因為蝙蝠俠的暴揍而受傷、住院——出院以后,他發現自己又變窮了。
是的,他又一次窮得褲兜里只剩下5美元和手機。
于是他開始思考自己是學習tik tok上的五美元過一個月的教程,還是去找一份新的工作。
回到家,翻箱倒柜的又找出五美元以及被他藏在各個角落的各種蝙蝠“小道具”——他當馬仔的這些年撿的。
“蝙蝠俠啊!好極了,現在我有10美元了,我又能活兩個月了!”
把開了不知道多久的啤酒當水喝,鮑勃當時在氣急敗壞中將手中的一枚初版蝙蝠鏢向墻面砸去。
最后因為他那極其不正確的手法,那枚蝙蝠鏢彈射回來、從他耳尖擦過并且砸在保險箱上,被砸鈍了一個蝙蝠尖尖。
別問鮑勃為什么家徒四壁,家里只有一張破爛二手沙發、一張鐵架床床墊還不軟,他卻有一個高規格的保險箱。
問就是哥譚!<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