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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前一步,輕輕松松的捏住廖暖的下巴,沈言珩的臉色沉的可怕。就這么定睛看了廖暖半晌,臉上緩慢綻出笑容,聲音輕輕地:“這個案子結束,別再讓我看見你。”
廖暖:“……哦。”
撇撇嘴,掙脫開沈言珩,轉身想走,又被沈言珩一把拽住。
沈言珩拉著臉:“等等,送你回家。”
……送她回家?
廖暖:“???,不是不想看見我嗎?”頓頓,眉開眼笑,“改主意了?又發現我的好了?”
有那么一秒鐘,沈言珩接不上話來。
“……,哪那么多廢話!在這等著!”
正要轉身,廖暖忽然叫住他:“沈言珩,你真的……對我一點印象都沒有?”
第13章 比我拽的只有你13個
廖暖坐在吧臺前,撐著頭看著沈言珩穿梭在人群中的背影。步伐穩健又不失速度,背影也有幾分英姿颯爽,拋去他那要死不活的脾氣,他其實還是一個很……惹人注目的男人。
最起碼只要他出現,廖暖眼中就見不到別人。
她撐頭看得出神,手機卻忽然抖了一下,是喬宇澤發來的信息,詢問她案子有沒有什么進展。
看到喬宇澤三個字,廖暖又有些頭疼。
喬宇澤對她的好她不是不知道,即便是她明著拒絕后,喬宇澤對待自己也一如既往的好。他人條件也不錯,相貌英俊不凡,人也成熟穩重,奈何廖暖就是喜歡不起來。
她不喜歡喬宇澤的原因大概就是,心里已經有了那么一個人。
那天對喬宇澤的說辭,并非全是為了拒絕。她其實早就見過沈言珩,方才一直憋在心里的話也忍不住問出口,可得到的答案和她想的一樣,他不可能記得她是誰。
畢竟對他而言,她只不過是一匆匆過客,他甚至都沒正眼瞧過她,又怎么會記住長相。
他雖然不記得她,但于她而言,卻不可能將他忘記。
故事有點俗套,簡單概括就是英雄救美,只不過這位英雄對美人沒什么興趣,也沒有后續發展。那是廖暖十五歲時發生的事情,距今也已過了十年,十年前,沈言珩也只是個十七歲的男孩,或許還可以稱之為少年。
那時廖暖還上初中,由于母親的好基因,廖暖算是半個少數民族人,五官深邃,一雙靚眼尤為惹眼。這樣一個膚白貌美的小姑娘,途徑紅燈區那種地方時,很容易變被一伙地痞流氓盯上。
常年游走在街頭小巷,也無所謂添一個“強-奸”的罪名,幾個人抓著廖暖就想就地解決下生理需要。
那伙人有十來個,都是社會青年,還梳著當時流行的非主流發型,紅毛黃毛聚在一起,比彩虹的顏色還要鮮艷。當時的沈言珩,也只不過是高廖暖兩級的學生,路過那里時,還穿著丑出特色的校服。
只不過沈言珩身子板正,個子最高挑,普普通通的t恤穿在他身上,硬是多了幾分英氣的感覺,丑到爆的校服好像也沒有那么難看了。沈言珩是與自己的朋友一起路過的,那些人大多是廖暖現在認識的這一群人。
他們很久以前就是朋友。
雖然沈言珩也不是什么好學生,打架斗毆的事情時常做,逃課逃學也經常干,成績也不突出,文科幾乎都是零分,只有理科還偶爾做一做。但學生和社會青年比起來,還是差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