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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師父言之有理!但死者是一名已婚的母親,她怎么可能與自己父母或兄弟住在一起?即便她的兄弟只是個未及冠的少年,死者也應該懂得男女大防,不至于在家里光著腳只穿常服。
所以,只能是死者的丈夫。是他,給死者穿上了這雙嶄新的繡花鞋。
這個結論與之前的許多線索都相互吻合,故,斬下死者頭顱,并給死者穿上繡鞋,以及將死者拋尸枯井之人,都是死者的丈夫。
至于判定死者丈夫身高七尺左右,偏瘦。是因為死者脖頸斷裂面亂七八糟的刀痕、特殊的姿勢和被掰斷的兩根手指,以及這一路雜草上血跡斑斑的拖痕。
刀痕不必再贅述,我只說死者的斷指、姿態和后院這條枯草血路。
一名女子,想要掰斷一個身體高度強直死尸的手指根本不可能。故,這個人是名男子,還是一名成年男子。
但牛高馬大的彪形大漢扛著肥胖的尸體翻過院墻來到后院門口,尚不至于累到精疲力盡,要改成拖拽拋尸的程度。而只有身材偏瘦的男子,方能將自己卡在死者那兩條僵硬的雙臂間,扛著或背著死者拋尸。反之,體格過于魁梧之人定然會因身體過寬卡不進去,在運尸過程中嫌麻煩,提前將這雙手臂砍掉。”
“阿彌陀佛!”主持方丈再度插嘴:“此法是不是太殘忍了些?”
“殘忍?”林瑾不置可否:“他都能斬下死者頭顱,為了便于拋尸,再砍掉死者雙臂又有何不可?難道手臂比腦袋砍起來更加不易?”
“……”主持方丈登時噎住。
林瑾說得沒錯。不管分尸拋尸者是不是殺害死者的元兇,他既斬下死者頭顱,便有足夠的理由斬斷死者四肢。可事實并非如此,死者除頭顱外,身體其他部位完好無損。
故,林瑾的推理沒有錯。掰斷死者手指的拋尸者,身高確實七尺左右,偏瘦,乃是死者的丈夫。他在驚慌失措之下砍掉妻子的頭顱,根本就沒想過應該連帶著將妻子的手臂砍掉搬運起來才會更加容易。因此,他就這般匆忙將妻子裝進麻袋,再用另一條麻袋套住妻子的肩頸,只露出兩條平伸出的手臂,然后,用獨輪車推著妻子的尸體跑來了光明寺。
只因體力有限,等他背著尸體翻過院墻來到后院時已累到極限,所以不得不拖拉著死者的手腕,將死者硬拽到枯井邊。
這便是為何死者的手腕上有著深深勒痕,但勒痕卻與脖子上的繩索勒痕以及腳上的新鞋子夾痕一樣,沒有淤血的根本原因。
主持方丈不再有異議,林瑾的視線重新回到蕭遙身上。
“蕭少卿待會兒可派人沿光明寺的院墻查找一圈,倘若我所猜不錯,在這綿延的院墻當中必有一處破損嚴重非常矮,亦或某處墻根下有個異常大的狗洞。而這殘破的矮墻或狗洞,便是死者丈夫昨夜潛入的位置。那里,估計殘留著血跡、拖痕,以及死者丈夫的腳印?!?
林瑾的分析實在完美,蕭遙的眸光愈發暗沉。
蹙眉想了想,他問:“即便你所言不虛,你又是如何判定出死者是被毒藥毒死六個時辰后,才被其丈夫斬去頭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