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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順點頭。
他放下酒杯,身體微微前傾,雙手交迭放在桌面上。
“杜柏司每每去悉尼找你,都沒讓你看見吧?”
“我不知道。”她聽見自己說,聲音有些干。
周順點了點頭,拿起茶壺又給她續了些水,動作慢條斯理。
“他這性子,就算你發現了,也能被他繞開。”
溫什言放下筷子。
她沒說話,只是看著周順,等他的下文。
“當年冧圪局勢復雜,”他開口,聲音壓得低了些,“就算是我們幾個待他身邊兒,也危險。”
溫什言聽著,以前對這事或這些話兒沒什么概念,有時聽多了甚至認為只是一個較好的借口,但今天,她愿意聽那么幾句。
“杜柏司有件事兒,我不說,你一輩子兒都別指望他會說。”周順頓了頓,目光落在溫什言臉上,“但這件事和你沒多大關系,所以你別有壓力。”
溫什言微微頷首,示意他繼續。
周順換了個坐姿,身體往后靠了靠,沒看誰,眼神飄向窗外夜色,他眼里那種神情。溫什言說不清那是什么,像是心疼。
“他接手冧圪的第一年,董事會那幾個老東西,想法兒要除他。”周順說得很慢,每個字都咬著說,“但就是那一年,他去悉尼的頻數太多了。”
溫什言的手指在桌下蜷了蜷。
“那幾個老東西從這方面下手了。”周順轉回頭,看向她,“但他們找不到你,杜柏司瞞得厲害,把你在悉尼的痕跡抹得干干凈凈,連我都只知道你在那兒,具體住哪兒,在哪個學校,一概不知。”
包廂里很靜,能聽見隔壁桌隱約的談笑聲。
“所以他當年說了些不是人的話,”周順聲音沉下去,“我心里清楚,這話多么傷人心,也不望你體諒,畢竟他做這事兒前,也沒理解理解你。”
溫什言不說話,唇抿成一條線,很緊。
“那些人把他怎么了?”
周順抬眼看她,眼神復雜。
“那天很危險。”他說。
五個字,輕飄飄的。
“他一人去,一人回,就回來那天,他不說怎么了,明顯不對勁,臉色差。”周順拿起茶杯,卻沒喝,只是握著,“免疫力很低,就給了那些人機會,他自己開的車,被撞了,肇事逃逸,他當場昏迷。”
溫什言覺得胸口像被什么東西堵住了,喘不過氣。
“最后也沒多大點事兒,”周順扯了扯嘴角,“命保住了,但這讓杜柏司僅存的一點心,沒了。”
他頓了頓,看向溫什言。
“你知道他滿是爾虞我詐之中,唯一的清明是什么嗎?”
溫什言眼眸暗暗的,沒說話。
“你。”周順說,“來往悉尼,就為看一面的你。”
空氣凝滯了幾秒。
溫什言的手指在桌下收緊,指甲陷進掌心,鈍鈍的疼,她想起那些年,偶爾會覺得有人在看她,在圖書館,在咖啡館,在公寓樓下,她回頭時,卻什么都沒有。
她以為是錯覺。
“后來才知道,他自己身體不當回事兒。”周順繼續說,“胃有點小毛病,一直沒好好治。”
溫什言點點頭,喉嚨發緊:“現在好了么?”
周順笑著搖了搖頭,那笑里帶著苦。
“沒呢,前幾年,那幾個小子換著法約他,他說忙呢,其實怕我們受牽連,身邊沒一個能放著的,心里的事兒能壓死人。”
“他嘴硬。”溫什言說。
“心里軟。”周順接得很快。
溫什言卻笑了。
那笑很淡,淡得幾乎看不見,眼里卻一點笑意都沒有。
“周先生,您今天說這些兒,我應下,謝謝。早前是我幼稚,說了些亂七八糟的話,喜歡他的時候非他不可,但經過那幾件事后,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的。”
周順點點頭:“你心里已經透徹,在他那兒,你的份量太少?”
溫什言不反駁。
周順看她,沒說話,只拿起面前那杯冰鎮黃酒,一飲而盡,酒液順著喉結滾下去。
“你身邊應該有半個巴掌大的平安符。”他突然說。
溫什言一愣。
周順接著說:“打開看看,有些事兒,并不是你看到的那樣。”
溫什言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的家。
出租車窗外的霓虹燈流成一條條光帶,紅的、藍的、黃的,暈開在夜色里,模糊成一片,她靠在車窗上,臉貼著冰涼的玻璃,眼睛望著外面,卻什么都沒看進去。
周順那句話在她腦子里反復回響。
平安符。
是有一個,付一忪給她的,當時到底有沒有鉆空子,她沒細究這事兒。
到家時已經快十一點。
她靠在門上站了一會兒,踢掉高跟鞋。
腳踩在冰涼的木地板上,寒意順著腳心往上爬,她沒穿拖鞋,徑直走到衣帽間,打開柜門。
里面掛著一排外套,呢子的、羊絨的、風衣,按顏色深淺排列得整整齊齊,溫什言站在柜前,看著那些衣服,突然覺得有點茫然。
她不記得了。
不記得那個平安符,到底塞在哪件外套的口袋里。
她拿出手機,給楊絮打電話。
響了幾聲,那邊接了,背景音嘈雜。
“喂?什言?這么晚什么事?”
“楊絮,”溫什言的聲音有些啞,“那個黃色平安符,我后來隨你處理,你是不是放我衣服這了?”
電話那頭靜了幾秒,然后楊絮的聲音傳來,帶著點困惑:“啊?那么久的事了,我哪記得……好像是件米白色的風衣?不對,好像是那件黑色的……哎,我真記不清了,你翻翻看嘛,反正我肯定塞你口袋里了。”
溫什言掛了電話。
她走到柜子前,開始一件一件地翻。
先是那件米白色的MaxMara羊絨大衣,她把手伸進每個口袋,左邊的,右邊的,內袋,沒有。
然后是黑色的Burberry風衣,也沒有。
她翻得很仔細,每件衣服都拿出來,抖一抖,每個口袋都摸一遍。動作越來越快,越來越急,呼吸也跟著急促起來。
一件,兩件,叁件。
沒有,都沒有。
溫什言跪坐在床邊,地上散落著十幾件外套,她看著那些衣服,突然覺得心口發慌,一種莫名的恐慌從心底涌上來。
不能丟。
一定不能丟。
她爬起來,繼續翻,這次不再按順序,而是憑著模糊的記憶,一件一件地找,手在口袋里摸索時,指尖都在微微發抖。
終于,在一件深灰色的羊絨外套的內袋里,她摸到了那個東西。
小小的,硬硬的,半個巴掌大。
溫什言的手頓住了。
她慢慢地把那個東西拿出來,黃色的,挺舊的了,就這樣安安靜靜待了四年。
她跪坐在床邊地上,背靠著床沿,手里握著那個小小的符。
地上是冷的,寒意滲進皮膚,她卻渾然不覺。
她低頭看著手里的東西,看了很久,然后,深吸一口氣,開始拆平安符的系帶。
系帶打的是個死結,很緊,她指甲修剪得整齊,使不上力,只好用牙咬。
平安符的口松開了。
溫什言把它倒過來,輕輕抖了抖。
一個硬硬的東西掉出來,落在她掌心。
她蹙眉,把那東西拿到眼前。
借著床頭燈昏黃的光,她看清了。
那是一枚戒指。
不,不止是戒指。
那是一顆鉆戒。
一顆藍鉆,鉆石很大,大到她覺得不真實,冰藍色的色調非常純粹,沒有一絲雜質,像北極冰川深處凝結的寶石。
最特別的是它的設計,藍鉆的外圈,圍著一圈粉鉆,粉鉆很小,但顏色很鮮,粉嫩嫩的,像櫻花花瓣,粉鉆圈外面,又是一圈白鉆。
華麗奪目,看得出設計者極其用心。
溫什言怔怔地看著掌心的戒指。
看了很久,很久。
溫什言問:
“你喜歡我嗎?”
杜柏司不語。
如果愛一個人需要求證,那戒指算不算?<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