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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尋歡笑著摸摸小家伙的腦袋,他的心很軟很軟,但從今以后,只為自己的小寶貝而軟。
“是,爹爹就是第一了!”
【番外后記】
李尋歡帶著閨女在李園過了一個很快樂很熱鬧的年。
又在李園陪著閨女長大,待到她七歲的時候,朝廷派人來找他,說皇上召他回去朝廷當官。
李尋歡想了想,又聽從了女兒的意見決定回去。
小歡歡怎么說呢?她歡歡喜喜拍著小手手:“哇,當官耶!爹爹要當大官了!那以后歡歡就是不得了的千金大小姐了!以后歡歡走路也要昂首闊步,要找好多個好多個威風鼎鼎的侍衛跟在身邊,誰也不敢惹歡歡,誰見了歡歡都要叫大小姐!”
李尋歡哭笑不得。
他的女兒還在掰著小指頭數:“歡歡還要穿京城里最漂亮最柔軟的布料做成的衣裳,戴最華貴的首飾,還要吃京城里最大酒樓里的雞腿,吃最好吃的點心,如果能吃御膳房里的就好了,歡歡長這么大還沒吃過呢!”
為了小歡歡后面這句話,李尋歡只能上了!
因為先前李尋歡殺了上官金虹,也算替朝廷除了心腹大患,瓦解了禍患一方的金錢幫,所以皇帝對他很是器重,這樣一個有跟腳有才華有武力的臣子在身邊,讓他感覺很放心。
當年李老尚書也給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老尚書是個很聰明的人,身為他的兒子李尋歡應當也不差。
李尋歡從刑部小官做起,專門查那些江湖人犯的案子,他在江湖上的威望和人脈讓他幾乎一路順風,沒有抓不到的煩人,再令人頭疼的大盜到了他手中,也得乖乖俯首,那兩年里,李尋歡這個名字,成了一些江湖人心目中令人聞風喪膽的存在。
李尋歡老好人的形象也發生了一些轉變,人們不但敬愛他,還畏懼他。
后來李尋歡因為功績卓越,升上了刑部侍郎,跟著又當上了刑部尚書,年四十歲的時候入了翰林鍍金,四十五的時候入內閣當輔政大臣,這個時候新的小皇帝上臺了。
他身為小皇帝的心腹首輔成了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大權臣。
李尋歡不喜歡宦官,他主張清宦反腐,將皇帝的權利收攏集中到皇帝和內閣手中,那些宦官被他幾乎屠戮殆盡,他把宦官的權利職責重新定義了一遍。
就是伺候皇帝玩意兒,他們只要伺候好宮里貴人,端茶送水,旁的都別伸手。
除此之外,對朝廷世家貴族、權臣的貪腐也通通肅清,他是個眼里容不得沙子的人,既然管了就不可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都說天下朝廷是個什么樣,那得看當權者是個啥樣的人,是個啥性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