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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可憐的崽崽,奶奶回去一定想辦法給你治好。”黎不隨憐愛地伸手摸了摸黎漓的頭。
黎易思站在床上,前腿撐著黎不隨的小臂起身,也認真端詳著黎漓。
“好可憐的小侄女,可以讓姨姨叼一會嗎”黎易思說。
黎不隨直接把黎易思這個大胖閨女拎了起來:“小崽咱們先回家吧,我去找你幾個姑奶奶聊聊,看看有沒有辦法把漓漓的眼睛治好。”
如此,黎淺只能含淚揮別了媽媽和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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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漓:媽我沒殘疾,眼睛那是隨爹。
*茄子to郝歌:聽說你到處造謠我死了
第12章 先挪個窩
狐妖成長速度很慢,根據黎不隨多年來的育兒經驗,黎漓不會像普通狐貍那樣一年成年,她大約會維持幼崽的形態五到八年不等,因此黎淺只需要等黎漓適應了活著這件事,就可以不用隨時看顧她了。
黎淺在家養了她幾個月,并且有意讓她單獨呆在屋子里自己偷偷監視她,確定黎漓已經適應一只狐貍在家,并且可以合理消化喂食的靈力后,黎淺就留下了一縷靈氣負責在家中監視黎漓的一舉一動,自己則憋不住無聊跑去了公司上班。
即便黎漓最近可以嘗試進行交流了,但一個三百多歲的老妖怪無論如何也沒辦法和一只幾個月大的幼崽有共同話題,黎淺的幼年期已經過去太久,他不理解一個毛線團為什么可以樂此不疲地玩上好幾天。
沒想到剛出小區,黎淺就接到了房東的電話。
“我們房子不許養寵物的!我剛租你的時候不是跟你講過了嗎!”剛接通,房東就劈頭蓋臉來了一句。
黎淺疑惑道:“我沒有養寵物呀。”
房東被他的反應明顯氣到,嗓門提高了不止一個度:“還在狡辯!已經有人看到你在小區里遛狗,匿名舉報到我這里來了,而且還是一只博美!我這里已經掌控了關鍵性證據,希望你坦白從寬,不要逼我罰款。”
“那不是狗!她是我的家人,我的女兒!”黎淺非常崩潰,憑什么說自己的寶貝女兒是狗,而且還這么輕易篤定了她的品種。她只是一只,跟自己毛色差不多淺的,可愛小狐貍。
“每一個養狗的都是這么說的!”房東說,“我也不跟你爭論你的博美到底是寵物還是家人了,總之我的房子,不允許非靈長類動物居住,明白嗎”
歧視,這絕對是歧視。憑什么靈長目能住,肉食目就不能
況且,當時租房確實說了不能養寵物,但沒有說不能養孩子。狐貍就是能生小狐貍的,沒有任何問題。
但黎淺沒有任何反駁房東的意思,答應了盡快搬出去。畢竟,一來這是房東的房子,對方擁有最終解釋權,二來黎淺自認為一個長輩,沒有必要和一個不過五十多歲的人類計較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