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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叫著“夏汎”的名字的時候,我承認我心痛的發狂,嫉妒的發狂,絕望的發狂。
所以我卑鄙的脫了他的衣服,也脫了自己的衣服,和自己喜歡的人□□,一定是世界上最快樂的事。這在以前我是想不都不敢想的,但今夜的我已經被自己的妒意蒙蔽了雙眼,我把自己毫無保留且主動的給了他…………
終于,我成為了他的人,即使他厭惡,罵我不知廉恥,我還是開心不已,因為我從未感覺如此充實。
就連老天好像也在彌補我。
我的名氣和我的好心情一樣蒸蒸日上,我接二連三的接了好幾個大制作,雖然在里面演的都是千年狠毒女二,但擋不住觀眾對我的喜愛。他們還特別的贈與我一個外號“毒薔薇”。
我很喜歡這個名字,薔薇之花--妖艷,嗜血,狠毒。
很好,很貼合我的個性。
因為自身的經歷,我把那些狠毒的個性刻畫的如木三分,我甚至還拿到了“白玉蘭”獎的最佳女配,連帶著片酬也翻了幾翻。
終于我不用再為了金錢討好那些男人;終于不用再為了金錢害怕給不了弟弟好的生活;終于不用再為了金錢出賣自己的靈魂;終于我可以甩掉過去,驕傲的重新開始;終于在金錢面前,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尊嚴。
可是,我卻永遠失去了在自己最愛的人面前的尊嚴。
他對我的恨意肆意泛濫,而我對他的愛意卻越來越深。
這段感情中我早已不可自拔,所以我不在乎他怎么對我,只要每天能看到他,我便知足。即使他在夏汎那里碰了一鼻子灰,反過頭來折磨我,我還是開心的,因為在他痛苦時想到的是我,不是別人。有時候我都懷疑自己簡直就是個受虐狂。
終于,這段讓我著魔而又瘋狂的單相思在他結婚消息傳來時便徹底破碎了。
他用了六年的時間終于感動了夏汎,而我,可笑的我,用了六年的專心,他卻無動于衷。
所以到頭來最可憐的還是我自己。
我知道結婚之前他要去美國出差,因為才回國,公司還不太穩定,他們現在需要兩地分居,而這正是上天賜給我的絕佳機會。
所以趁著空檔,我向公司請了假,也飛去美國。
直到我出現在他的面前,他看我是厭惡的,而我看他是英俊的。他的魅力我永遠抵擋不了,我是想好好跟他告別的,可是他那刺人的言語和蝕骨的表情,把我深深打入了地獄、永不超生,終于我的嫉妒之心再一次的占據了我的理智。
我威脅了他,我用夏汎威脅了他,我知道這是他的軟肋,所以我輕而易舉的就成功了。
我問他要了“一夜溫存”,可是他給我的卻是“傷痕累累”。
到現在我才發現男人嫉妒起來也是嚇人的,我突然又改變了主意,我不想放開他了,我就是要纏著他。因為他越折磨我,我就越知道夏汎忘不了她的初戀,所以我還是有機會的。
被他狠狠折磨之后,我又重新收拾了心情美美的回國拍戲了。
果然,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一點都不假!
回國之后,公司給我接了一個挑大梁的戲,請的都是圈內的一線明星和大碗。我有些不解,制作公司為什么點明讓我出演女主角?即使我現在也屬一線大牌,但讓那些有名的老戲骨給我搭戲,我還是有些受寵若驚。
畢竟自己曾經是綠葉,突然變成萬眾矚目的紅花,多少有些不習慣。
直到我在酒店房間見到了他,那個印象中高高瘦瘦的他出現在我面前時,我才頓悟過來我為什么我能當上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