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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逍在國外泡吧時見過形形色色的人,不乏熱辣奔放風情萬種的大美女,也有皮相骨相俱佳的白人帥哥,但誰都沒有這樣的氣質。
很特別,又很矛盾。
很難想象這樣一個才華橫溢的美人,會甘心只做幕后。
他想到剛回國時,關于這個人的種種聽聞,諸如“年少成名”、“面冷心硬”、“點石成金”……公司被挖走的那幾個小練習生,大概一是看中彩虹傳媒承諾的資源,二則是看中紀繁清這塊金字招牌。
而這塊金字招牌,現在就坐在他的眼前,觸手可及的位置。
“你下一場準備唱什么歌?自己寫,還是唱別人的?”紀繁清問。
靳逍收回思緒:“翻唱吧,畢竟就像紀老師說的,我水平so so,自己寫歌豈不是死路一條。”
“……我可沒這么說。”
靳逍不置可否地挑挑眉,他確實不擅長寫歌,他又不是音樂專業的,玩音樂純屬興趣,沒想到正好派上用場,投其所好了而已。
比起寫歌,他更喜歡給好聽的歌換件衣服,重新編曲。
很多人都忽略了編曲的重要性,同樣一首歌,不同的編曲會呈現截然不同的效果。
靳逍喜歡將看上的東西,蓋上自己的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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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一點點過去,天色全黑了,練習室依舊燈火通明,音樂聲不斷。
試了幾首歌,效果都不是很好。
紀繁清坐在鋼琴前,面容嚴肅,不知疲倦地重復著副歌部分的旋律,讓他一遍遍調試聲線。
長時間魔鬼般的訓練下,靳逍沒忍住偏頭咳了兩聲。
紀繁清手指一頓,這才收了音:“算了,先休息一會兒。”
靳逍哦了一聲,從高腳椅上下來,拿了瓶贊助商的水,擰開,然后遞了出去。
大概被伺候慣了,紀繁清自然地接過喝了一口。
兩人安靜地喝著水,靳逍忽然道:“我想換個風格。”
紀繁清以眼神詢問。
他現在選的,仍然還是他擅長的快節奏舞曲風,畢竟跳舞是他的一個優勢,能夠掩蓋唱功的不足。
“我想唱汪雨老師的《情終》。”
靳逍說完,視線便定定落在了紀繁清的臉上。
練習室安靜了一瞬,紀繁清的眼神有些放空。
往事如海底的暗涌,幽深晦暗,一幕幕翻涌而上。
礦泉水瓶在手中摩擦出咔噠的聲響。
《情終》是六年前他給汪雨寫的歌,那時的他尚且年輕,很多情緒找不到出口,在一個風雨交加的雷雨夜,他在出租屋寫下了這樣一首歌。
這首歌讓素有“情歌王子”稱號的汪雨,再次登頂歌壇。
“為什么選這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