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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進忠,衛嬿婉沒好氣將手中的三明治摔回貨架。
人嗎。
誰沒個眼瞎的時候啊。
大學時候,凌云徹因著和衛嬿婉是同一個城市考到京城的,所以自然而然就走到了一塊兒。
不過,衛嬿婉很快就瞧出來凌云徹似乎有些窩囊。
往好了說呢,是知足常樂,往壞了說,就是對未來毫無規劃。
每每衛嬿婉找他說畢業之后的事兒,他不是打哈哈岔開話題,就是推脫說畢業之后的事兒誰知道呢,現在咱倆一起開開心心的,不也挺好。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這點道理衛嬿婉還是懂的。
她原生家庭并不算好,重男輕女的爹媽,扶不起來的弟弟,所以她打小就知道自已拿主意。
畢竟,家人也指望不上。
她畢業,是一定要留在京城的。
這是她切割原生家庭的第一步。
所以,當她看清凌云徹不求上進之后,也干脆利落的和他說了分手。
分了之后,她倒是像甩了個包裹,畢業順利拿到了不錯的offer,也按部就班的留在了京城。
進忠,是她實習期間遇到的。
這人是她入職那家——紫禁科技有限公司,霍總的秘書。
人長得清爽,利落能干,天天西裝革履的,倒也像個人。
之后,他倆倒沒那么多彎彎繞,不過是有天她加班忘了時間,一抬頭,外面已經是瓢潑大雨了。
叫不到車的衛嬿婉在大廈門口躊躇了一會兒,正打算豁出去了沖進雨里,突然就被進忠拽住了手臂。
那人瞧著她,玩味一笑:“我送你啊?”
衛嬿婉面試的時候,最后三面的面試官里就有進忠,所以對這人也不陌生,但,或許遠不止如此。
一般人都會對上層身邊的人有點畏懼,可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倆前世有什么瓜葛,衛嬿婉就是天生不怕進忠。
這感覺,就好像上輩子進忠欠了她很多很多錢,你說,天下哪有地主怕佃農的說法?
衛嬿婉也不知道自已腦子是不是抽了,那一瞬間,真就被這感覺牽著鼻子走了。
她并未甩開進忠的手,反而沒好氣兒的白了他一眼:“那你還不快去開車,怎么,想讓我和你淋去停車場啊?”
這話說完,進忠都愣了。
可沒過幾秒,他噗嗤一聲就笑出來了,眼底沒有絲毫不快,反而有種找了很久、終于將人找到,名為失而復得的踏實感。
“行,我的小祖宗。”
曖昧,告白,搬家,衛嬿婉和進忠之間順利得離譜。<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