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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夏閉上眼,雙手攥成一團,俄頃,又一次張開,去看照片下方的案情簡介。她對這段文字早已熟稔,粗略讀完,靠向椅背在腦海里逐字研磨。
鄭朗的手指被硫酸燒過,不會留下指紋。現場也沒有鞋印和其它痕跡,連一根頭發絲都沒有,顯然是被他精心處理過了。
就連犯罪時間他也做了選擇,定在大人上班孩子上學的白天。
每一個細節他都縝密計劃過,若不是她從照片上看到了那頂褲腳縫制的尖帽,這起案子,毫無疑問是一宗死案。
辛夏的眉心縮了一下,坐直身子,在電腦上快速瀏覽其它六宗案卷。她飛快滑動鼠標,目光匯聚在密密匝匝的黑字上,行行略讀,越看,心就越涼,到最后,凝成一塊冰坨,卻仍突突跳動著,像是要從胸膛里沖出來。
滑到最后一頁,屏幕上剩下大面留白,刺得她雙眼生疼,幾乎要沁出眼淚。
她失了力一般重新躺回椅背,重重喘息幾下后,抓起手機撥通了任華的電話。
“任廳,我可能......發現鄭朗的秘密了。”
***
同一人犯案,但和衣柜藏尸案相比,鄭朗對其他幾起案子的處理顯然過于草率了。
辛夏在查閱卷宗的時候腦海里撞進了一個想法:敏敏對鄭朗可能有某種特殊的意義。而他犯的那幾起普通的兇案,一方面是為了生存,另一方面,可能是為了其它案子打掩飾。
辛夏曾經查過高車族的文獻,那上面記載了一種特殊的祭祀方式——‘而’,即烹煮人祭。簡單來說,就是勝利者一方將敵方首領的人頭放在青銅容器中蒸煮。
她由此聯想到自己在鄭振峰犯罪現場的照片看到的影像——一只寫著硫酸兩個字的瓶子。
她一直沒想明白它到底是什么意思,現在恍然大悟:鄭振峰在提醒她,鄭朗的報復并沒有終止,他還要找到一個人,用她的身體完成他對惡青的承諾,那個人就是柳云。
但柳云早已死在監獄里,所以,他只能用與她相似的人,拼湊出另一個“柳云”。
高車人以“舌目口鼻耳”代五行,以天靈為顱,這六種人體組織,便是鄭朗苦苦追尋的替代品。
任華后續又查到兩起案子,從側面印證了辛夏的猜測。
兩起案件被害人有一個共同特征,那就是頭臉部位都有缺失了,一個是舌頭,還有一個,是嘴唇。
犯罪現場無一例外沒有留下線索,唯一一點,就是兩起案子發生的地點,和鄭朗這二十多年來的犯案足跡重合。
辛夏聽了之后恍然大悟,促聲道,“我爸頭七那晚,鄭朗來到我家行兇。我偽裝成敏敏的樣子,試圖嚇走他。但他對我說了四個字:你不是她。我當時以為他說我不是敏敏,現在才想明白,他是說敏敏不是柳云。高車人信鬼神,他以為敏敏回魂,所以才倉皇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