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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干凈清冽地像夏天的一杯檸檬氣泡水,喝進去卻又能品嘗到微苦的味道。
“對不起,我只是覺得你,”少年人看見陳蒼眉宇中暗含的慍意,頓了一下,鎖起眉毛努力尋找詞匯來形容面前的女孩,最后,他說了及其書面語的一句話,“我覺得你跑起來就像草原上的小瞪羚,特別美好。”
陳蒼皺了皺眉,她看過動物世界中的湯氏瞪羚,蹦得時間比跑得時間要多得多,她不覺得自己跑起來會是那種瘋瘋癲癲的樣子。后來云暮告訴她,他當時形容的并非是她的模樣,而是一種感覺:充滿力量的朝氣從每一根汗濕的發絲中透出來,連山坡上的少年都被感染。
“你笛子吹得不怎么樣,”陳蒼挑挑眉毛,態度并不友好,她依然覺得自己被少年的笛聲冒犯了,“我有個朋友鷓鴣飛已經吹得很好了。”
少年笑笑,修長手指捏住笛子轉了一圈,“是吹得不好,我好像沒有什么悟性。”
幾天后在胡遠航家里再次見到他,聽胡老師介紹這就是那個天才少年云暮的時候,陳蒼更覺得自己被冒犯了。謙虛過了頭,是很令人討厭的。不過云暮卻溫和地向她道歉,說那天并不是有意的,“而且,”他加重了一點語氣,“我的笛子是真的吹得不好,所以后來才轉去學了鋼琴。”
“沒想到彈得還不錯。”他牽起嘴角沖陳蒼笑,眼中的真誠一望見底。
此后陳蒼就經常在晨跑的時候“偶遇”云暮。一開始,他只是淡淡打個招呼,后來兩個人熟了,云暮便會跟在陳蒼身邊一起跑。小少年一看就是不擅運動的人,沒跑多久就開始氣喘吁吁,跟不上陳蒼的步子。陳蒼也沒照顧他的意思,每次都丟下一句“別勉強”就自顧自跑到前面去了。
可日子一天一天過去,她發現云暮的速度和耐力在明顯地提升,過了不到一月,竟然已經能夠跟著她跑完全程。
最后一次跑步,陳蒼站在凌云亭上看云暮從半坡處趕過來后,把一片紙巾遞過去,問他,“云暮,你為什么要跑步?”
云暮舔舔嘴唇,眼睛緊盯天邊一片紅透了的朝霞,“為一個我知道你也知道的原因。”
陳蒼努嘴,旋而又垂下眼睛笑,“那你知道我為什么要跑步嗎?”
“強身健體,保家衛國?”
陳蒼握住欄桿,指節繃得有些發白,而后,她全身忽然松弛下來,頭一仰,臉上浮起一個最是輕松的笑容,“身體疲憊的時候,大腦就會一片空白,也就想不起那些煩心事了。”
“你最近很煩心?”
“我爸媽最近在鬧離婚。”
父母離婚對于他們這么大的孩子而言,簡直就是天塌下來一般的大事。所以第二天,云暮很早就等在凌云亭。他手里緊握著一條項鏈,墜子是一塊沒有修飾過的琥珀——水滴形的一塊棕紅色寶石。
這是他在波蘭參加比賽時獲得的獎品,他卻打算把它送給陳蒼,因為琥珀在歐洲有轉運的作用。云暮想,陳蒼擁有了這條項鏈,她的父母就不會離婚了。
可是那天,陳蒼卻沒有來,云暮一直等到八點,都沒看到她的身影。
當太陽的光將眼睛都刺痛的時候,云暮決定去陳蒼家里找她,他記得陳蒼說過她住在花半里小區,離這里不遠,也就是三站地的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