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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給點錢補償她好了,過個一兩年,她估計早就忘了,以后有事說不定還要來求你。”他頓一頓,嘆了口氣,道:“我一直把你當兒子培養,想讓你像個男人,甚至超過男人。可是你為什么總在關鍵時刻那么像個女人。”
“因為我就是個女人。從頭到尾,你就看不起女人。”
“我不是看不起女人。我是看不起弱者。這個社會從來不會尊重弱者。你到底要到什么時候才能明白,沒人關心你的那點小情緒。你以為自己很厲害,所有事都能推倒重來,可你真正握在手里的本事有多少呢?還是說,你從頭到尾都在仰仗我?”
雖然語帶嫌棄,他還是掏出手帕來給她擦眼淚。杜秋甩手不要,扭頭就走,他也不放在心上,依舊看他的花。
因為家里還有另外兩人在,杜秋也覺得哭得窩囊。尤其夏文卿就坐在客廳里,一見她濕紅的眼眶,就快步朝她走來。她立刻低頭擦眼睛,道:“我花粉過敏有些厲害。”
“你不用和我解釋。你們剛才在外面吵這么兇,我都聽到了。”夏文卿把紙巾給她,她不接,他就捏在手里親自幫她擦眼淚。她更是不情愿。立刻搶了過去。
他把下顎往門口偏了偏,意思她到外面說話。確定杜守拙是聽不到了,他才道:“你無非就是不服氣,覺得你這么聽話,卻各種被欺負。我一回家就亂來,倒也沒什么事。沒辦法的事,做到九十九的好,那就是剩下的一點錯最明顯。”
“我的處境你不理解,我到底只有這一個爸爸。”
“什么話,誰有兩個爸爸一樣。”
“你就笑話我吧。”
“我可沒這個意思,我是覺得你沒必要投入太多感情,傷身體的。他看我們和看公司里的人沒差別,沒什么好與不好,無非是忠與不忠,順與不順。”
她干澀笑了兩聲,道:“對,很對。人這一生,能征服,是一種幸運。能順應,也是一種幸福。”她頓一頓道:“朱明思又沒得罪你,你何必做這么絕?”
“他不是得罪你了嗎?我幫你出氣還不好。”
“你是讓我顯得更窩囊了。”她苦笑,面頰上淚痕未干。他屈起手指輕輕幫她擦干,被她一把打開。她臉色一冷,呵斥道:“對我放尊重些,別沒大沒小的。”
他悻悻,故意去抓她的手腕,道:“我一直很尊重你,我只擔心你,想看你現在心跳的快不快。”杜秋瞪著他,立刻抽出手。他略一挑眉,輕笑道:“怎么?你還要打我啊?”
她臉上緊張的線條一松,倒也笑了,帶點玩笑口吻道:“你是我表弟,我怎么會打你,不過你還是再任性,我會像你親姐姐一樣,管教你。”
“我只是想和你再親近起來,為什么你總是對我這么有敵意?”
“因為我膽子小。我看不敢保證,你會不會用對朱明思的手段對付我。”
“絕對不會。別人是別人,你是你,不一樣的。”
“還是把我和別人放在一樣的位置吧。我也不過是你的表姐罷了。”
杜秋精疲力盡回了家,葉春彥去開店了,就留湯君一個人在家。家里新換了洗手液,她洗手的興致很高,興沖沖把手伸給杜秋,道:“聞一下,是桃子味道的。”
她湊近聞了,確實很甜,想來又是葉春彥買的。他雖然不噴古龍水,卻總喜歡這樣香噴噴的小玩意。薰衣草味的柔軟劑,桃子味的洗手液,整天膩在里面,他身上也有股甜津津的香味,洗發水的橘子味占上風。
說來好笑,杜秋確實喜歡趁他睡著了偷偷聞他,摸他披散在枕巾上的發梢。自從搬進來后,他的打扮換得很勤,長發也是時梳時扎。她點出時,他也不是太得意,只淺淺微笑,但她還是忍不住把他想成一只認真梳理羽毛的小鳥。或許更高挑優雅些,當不了夜鶯一類,只能是鶴。
湯君圍著她打轉,撒嬌討好就是為了讓她把玩具拿下來。杜秋給她買了不少樂高,她玩得漫不經心,還總是把零件亂丟。他們一疏忽,就會踩在上面,痛到嗷嗷叫喚。葉春彥說了幾次她都不聽,他就把東西擱在最高的柜子頂上,湯君踩著椅子都夠不到。
杜秋笑道:“讓你爸知道了,我要挨罵的。”
湯君拖長音吐舌頭,道:“騙人。他從來不罵你的。”
“你爸爸待你很好,他有罵過你嗎?”
“有啊,不過不太兇,他罵人就是這樣子的。”湯君把頭一側,惟妙惟肖學著葉春彥的樣子,道: “唉,怎么回事啊?真是沒什么可說的。”
杜秋忍俊不禁,覺得她確實學的像。“我倒寧愿他兇一點,有時候明明知道自己錯了,看他這樣子,會覺得很難過,反而不想去和他道歉。”
“等你再長大一點,就知道你爸爸的好了。”
“怎么了?你爸爸對你不好嗎?我爸說他是壞人。”
“那你怎么看呢?”
“我覺得他挺好的,至少對我挺好的。給我看書,問我功課,給我看他的花。我覺得他和小區里那些老爺爺沒什么差別。”
杜秋摸了摸她的頭發,道:“是這樣沒錯,可那是因為他和你之間簡單,我和他之間復雜。我是他的女兒,他對我有期望,希望我能干點,可又不要太能干,違背他的意思。他又老了,害怕我太年輕,擔心我以后不夠尊重他。”
父親的心思她何嘗不明白。揣度他的心意本就是她的專長。一個老人的患得患失,一個企業家的野心抱負,一個大家長的專制蠻橫,他都混雜著拋給她,可唯獨尋不到愛。好像他不是為了給繼承人留下公司,而是為了給公司挑一個繼承人。
“真的好復雜。我爸以后會這樣嗎?”湯君踮踮腳,不耐煩起來。
“永遠不會。”
“所以你們才在一起嗎?那你們會結婚嗎?”
杜秋笑笑,不置可否,起身去葉春彥房間里搬椅子,準備去給她拿玩具。他好像走得很匆忙,用于記賬的筆記本還擺在桌上,一支筆夾在中間。她怕搬椅子時先把筆震落了,就隨手抽了出來。
是一支派克筆,不像是他平日的品味。她在手里掂了掂,又覺得眼熟,猛然間回憶起這竟然是她的筆。讀大學時,她總是拿這支筆寫筆記,后來還以為是弄丟。再一細想,好像是送人了。
原來葉春彥說的那件事不是平白杜撰,他們確實在多年前見過一面。她駭然一驚,逐漸也回憶起來。
他那時好像比現在更瘦一點,主要戴著帽子看不清臉。她也確實倨傲了些,并不會對快遞員多留心,只是看他有些狼狽,身上四個兜都掏了一遍,找出來兩支筆都寫不出來。
她看不過去,把隨身的筆借給他,見他還回來時頗細心,特意拿紙巾擦了擦,蓋上筆帽才遞給她。她沒接,只是道:“你拿著吧,給你了。”
“送我了?”
“對啊,送給你了。你四處跑,總是要到處簽單子的。沒有一支好用的筆,很不方便的。”
“謝謝你。”大抵是帽檐擋住了他的眼睛,否則她應該早一些就認出他來。
事后有傳言說她很潔癖,別人碰過的東西就不要了,著實是冤枉了。純粹是出于好意的做法,想來也只有他沒有誤會。
杜秋把筆重新放回去,重新把他們相識來的種種理了一遍。難怪他當初這么不屑地看她,多半是有了期許才失望,他一直是個記性太好的人。可有這么的誤會,他們到底還是兜兜轉轉在一起了。
她不是相信命運的人,也不得不信此刻的命中注定。一年以前她有想過今日嗎?不過是半是不甘,不是順從,為當林太太作準備。到了現在,遠走的林懷孝,離開的湯雯,好像連那棵樹也注定要長在那里,為他們的重逢助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