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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竟然連個小丫頭都搞不定。
時間一晃,到了十二月底,學校開始籌備元旦聯歡會。
作為參加Forever
Girls一戰成名的新秀,鹿時安自然不會被放過,必須要出一個節目。她倒是很認真,每天都要抽出時間來練習。
每當她抱著吉他彈唱,荊嶼就坐在一邊,靜靜地看著她。
“你唱歌那么好聽,”鹿時安建議,“不如我幫你也報一個節目,好不好?”
荊嶼盤膝坐在地板上,“不好。”
“為什么?”
“不想唱。”
“為什么?”
“不想唱給那些人聽。”
“可我想聽。”鹿時安噘嘴,“我想聽你唱歌,你又不讓我去酒吧。”
荊嶼桃花眼里帶了點笑,“你真想聽?”
鹿時安抱著吉他,點頭,“想!”
“行,跟我去個地方。”
“哪呀?”
荊嶼站在她面前,朝她伸出手,“跟我走。”
鹿時安把手放進他的掌心,由著他把自己拉起身。
一路上,她問了好幾次“我們去哪?”可荊嶼都說待會兒就知道了,不肯告訴她。
兩人乘公交車,一路往北開,最終車停在臨江站,步行百米就是跨江大橋。
行人游客很多,江面上夕陽余暉渲開,金鱗泛泛,
鹿時安看得目不轉睛,興高采烈地東張西望,一回頭看見荊嶼正在人流中等自己,立馬小跑步追上,“差點就找不到你了。”
荊嶼低頭,握住她的手,十指緊扣。
這樣就不怕找不到了。
鹿時安紅了臉,但是沒有掙脫,兩個人就手拖著手,在登橋看夜景的游客群里漫步。
暖風和煦,江面船只靜靜地從橋洞下游過。
偶爾有音樂聲,悠悠蕩蕩地從鼎沸的人聲傳來,惹得鹿時安頻頻踮腳,想看清聲音的來源。
這小動作惹得荊嶼眼中拂過笑意,“跟我來。”
說著,他拖著鹿時安的手,撥過層層人群,徑直走到橋頭堡邊。
人群中間,果然站著個男人,蓄了點胡須,所以看不出確切年紀,落魄不羈,但實在有把好嗓子,吉他也彈得頗熟練好聽,所以放在攤位前的草帽里被人投了不少錢幣。
他先看見了荊嶼,正要打招呼,又看見他牽著的小姑娘,頓時一咧嘴,乘著間奏的時候沖鹿時安一笑,勾了勾手。
鹿時安愣住,問荊嶼,“叫……我嗎?”
荊嶼神色輕快,握緊了她的手,小聲說:“別怕。”就拉著她走上前,揚臂與那人一抱,互相拍了拍背。
那人解下吉他,遞給他,本想把立式麥克風也放在荊嶼面前,卻聽荊嶼說:“給她。”
“唷,獨行俠也有搭檔了?”那人調笑。
半分鐘后,鹿時安站在麥克風前,身邊是抱著吉他的荊嶼,面前是圍觀的好奇的游人。
很顯然,大家對這兩張新鮮面孔非常感興趣,尤其是少年帥氣,少女青澀,看起來就像偷偷從補習班里溜出來的孩子。
“唱……唱什么?”鹿時安小小聲地問。
荊嶼抿了點笑意,低頭,撥弦。
三個音符,鹿時安就明白了。
是她天天在家練習的,打算在聯歡會上演出的那曲,是她寫的,荊嶼改編的曲子之一。
默契天成。
甚至不需要言語,鹿時安就輕松地跟上了荊嶼的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