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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能出聲么?”我擦了下嘴,摸著他的下巴說。媽的,這是人種優勢還是年齡優勢,真滑啊。而他捧著我的臉又要親上來,我一指摁住他的喉結,撓了一下,“喜歡我親哪個地方?”我的手指劃過他的前胸,頓了頓,到小腹。
他像是有點不好意思,輕輕拽著我的手挪到眼睛,睫毛一閃一閃,從下往上滿懷期待地望著我,像某種溫馴的食草動物。
“這個不行。”我不喜歡親吻別人的眼睛,“換個地方吧。”我摩挲著他的后頸,又是一片光滑的皮膚,我確信我手指的動作無比溫柔,像撫摸一段絲綢——誰知叁兩下間他就露出失落的表情,哎,不行,我受不了這個。“請。”我只好硬著頭皮如此補充。結果他扭頭就扒拉開了我的手,別過臉去不看我了。
我沒辦法,攬過他來從后頸一路親到股溝,簡直用上我親票子的熱情。
“后入行不行?”我揉捏著他腰上的肌肉,他沒說話,但腰主動塌了下去。我從桌上找來一罐保濕膠,沾了滿指給他擴張——老天,他真的被摸哪里都有很大反應。
“以前做過?”
他點了點頭。
“很久以前?”
他又點了點頭。
明白了,第二指伸進去攪動,我很慢、很慢地揉,他的腰不住下塌,幾乎讓我以為要就此折斷了,還在盡可能地放松。“別怕。”我拍了拍他的屁股,把它托起來開始抽動,他雙手張開又攥緊,扯著那張紙做的似的廉價被單忍耐,肩胛處不住地抖,估計是在痛,但是穴里翕動一刻不停——很有經驗嘛。
我放下心來,加快了速度。
這床質量實在太差,操起來以后吱呀亂響,我一邊操一邊憂心忡忡,明天肯定要被伊萬埋怨了——不過或許這會他還在醉酒?算了,去他媽的。我抹了把汗,扣著朝祿的腰加重了力度,過了一會覺得不好使勁,直接把他拉起來,扣著他的脖子往前頂。
這姿勢讓他的腰軟得更厲害了,我的手指張開,覆過他的嘴唇和口鼻,感受到他急促的呼吸。“我可以嗎?”他點點頭。
我的五指逐漸用力,幾乎把他的整張臉蓋住,沒過多久就感到一陣潤濕,有眼淚在流,他的穴里夾得更厲害了。對,輕微的窒息感總是有用。我松了手,他直接趴倒在床上,又像是想翻過來,我把他腰摁住,“不用,這樣也行。”說著,我把他的雙手扣到背后,整根沒入,繼續操了起來,而他始終不斷地、不斷地制造著以迎合為目的的反應。
其實這口那口穴都差不多,我對操人的記憶完全是由周遭環境決定的——比如老房子和我出國讀書時的公寓里有空氣循環系統,所以總是干濕宜人,連帶操起來的感覺也像種你情我愿的平等享受。而《月亮河》的小鎮上悶熱潮濕,操起來后渾身都是汗往下流,讓人不由不管不顧。至于杜瓦利爾——這是個沒指望的地方,偏偏環境優美、寸土寸金都是人造的造型,讓人不禁十分仇富,于是很容易就操出一種報仇雪恨似的落魄感來——那種我窮、你富,但是你看上我了,愿意陪我幾根煙的功夫,使我不至濫流——
我是說,我操得很分裂,隱隱覺得自己像個站街的男妓,又不禁懷疑我的金主為何愿作我的奴仆。
我飛速地從頭到尾回憶了一番我遇見朝祿的全過程,確認自己沒有任何勾引的舉動——那這根本解釋不了他為何要在床上如此逆來順受。他看起來不是特別享受,也沒有放蕩地搖晃屁股,只是一味地攪緊、一味地配合、一味地順從 ……怕不是對我一見鐘情?笑死,對一個當地的酒保么?我在做什么春秋大夢……但也不一定,年輕人總有很多離譜的心動,當初我對付為筠不也是稀里糊涂就上了頭?
正這樣想著,朝祿劇烈地顫抖起來,我會意,伸手給他前面擼了幾下,他泄在了我手中。我很有自覺地退出去、擦手、摘下套子,覺得可以到此為止了,誰知他又從床上跪著湊到我面前來,拽著我,看著我下身,搖了搖頭。
“你想我射?”我捏著他下巴問出聲。
他認真地點頭。
“射哪?”
他又露出了一個有些過于甜的笑容。
“射哪?”我好奇地又問了一遍,在他胸前劃了幾下,又捏了捏他的耳垂,把他擋臉的頭發別到耳后,“怎么射?”
而他看著我,仰躺下去,握著我的陰莖送到穴口。“那里不行。”
他愣了一下,支著胳膊坐起來,想了想,摸來手機,打字:我沒病。
“清理麻煩。”我搖了搖頭,“這里沒有浴室。”
然后他飛快打出了這晚最離譜的一句話:不用清理。我可以帶走。
我盯著他的手機屏幕,肩先開始抖,最后沒忍住,笑出了聲,眼見得他眼皮一耷拉就要惱火,我俯身親了親他的額頭,“那就當是我不行。”
他聽了這話以后惱火的預熱表情迅速僵硬,兩秒——驚訝地瞪大眼睛。
我戲癮大發,長嘆一口氣,意思是說真射不出來,別再追問了,而他小心翼翼地在我后背上摸了摸,安慰似的。
直到很久以后我仍為那個善意的謊言而悔不當初,被我親愛的祿祿按著、拿出榨精的氣魄射了一次又一次,射到腿軟,覺得自己夭了十年壽,而他得意洋洋道:我治好了你的不舉。
我額頭的青筋都在跳,“你他媽才不舉,老子又不是不能硬。”——媽的,沒有用處的是否認和自證。這話就像秋姐釘進我命里的一句詛咒,算了,說詛咒有些過頭,應該說像香菜——那種有意無意就要闖進你的舌苔刷存在感的惡劣食物。
最后我好說歹說終于把朝祿送走,他問我的名字,我沒告訴他,他似是有些不甘,還想要打字,我搭上他的手又親了他一遍,這次他閉上了眼睛。
室外是片咸濕的海風,有點冷,我給他披了件衣服,“歡迎來到杜瓦利爾,先生。”
他的動作僵硬了一瞬,沒有再給反應。
此后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沒有再見到過朝祿。我猜他可能是來杜瓦利爾南島度假的游客之類,當個天真爛漫的少爺,有個幸福美滿的家庭,然后享受陽光、海灘、美酒與購物,在紅燈區前像個好孩子一樣好奇地躊躇,最終止步,選擇跟一個在酒館里工作的、落魄的東方男人搞次一夜情。
以后我們也不會再見——幾天后他乘船回北島,再乘飛機飛回他的國度,而我繼續給熱奈爾賠笑賣酒。
我是這么認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