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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死。
幸好這種異樣的感覺沒有持續太久,我堪稱手忙腳亂地洗完了澡,回到臥室,又險些同手同腳地爬上上鋪。
方應琢正坐在下鋪寫日記。這年頭用紙筆寫東西的人已經不多見,方應琢還要更老派,他用鋼筆,尖銳鋒利的筆尖劃過紙面,發出悅耳的沙沙聲。
我大致辨認出他的字體,棱角分明,筆畫險峻,像瘦金,為了方便日常書寫做了些改動,很美觀。
正經人誰寫日記啊?我不禁想。
但我又想到方應琢說過,就連他的臥室里都有監控,也許寫日記正是為數不多的用來宣泄情緒的方式。
我與方應琢剛好相反,我從來不用紙筆記錄關于自己的事情。在社交平臺上,一個人發布一則訊息,只需要點擊一下刪除鍵就可以抹去,而銷毀紙制品就要費事的多,撕碎、燒盡,這樣倒也罷了,如果落在了其他人手里,那和當眾 衤果 奔有什么區別?
我對展露內心有種本能的抗拒。
不過人生總有例外。讀高中的時候,我有過一個筆友,記不得寫了多少手寫信。當時有這樣一個活動,高校大學生給山區孩子寄信,我們以班級為單位,每個人都收到了一封信,書信那端的人來自不同學校,而我剛好隨機匹配到了那個人。
我們不知道彼此的本名,互相寄信用筆名交流,對方叫非北,而我叫逐青。甚至我連非北的性別都不知道,但毋庸置疑的是,非北是我遇見過最投緣的人,讓我發現原來聊天也可以變得很美妙,下筆與對方交談這件事也變成了某種烏托邦。
絕大多數人寫手寫信只是圖個新鮮,互相來往一兩封之后就杳無音信,只有我和非北堅持了下來。
那段時間里,我不敢讓秦志勇知道這件事,怕他耍酒瘋把我的信全部撕碎,所以我將收信地址改成了七月旅館。
每當紅姐收到來信,她會轉告我,我就去旅館的空房間里寫回信,裝好,再拜托紅姐寄回去。
可惜我們之間的結局并不好,連帶著令我對使用紙筆記錄也深惡痛絕。
不僅如此,我對方應琢的厭惡有一部分也是對非北的恨屋及烏。
非北與方應琢同校,也是首都人,故而初次見到方應琢時,我便不由自主地想到對方。
也許我把對非北不可名狀的譴責一并投射到了方應琢身上。
這樣不客觀,但我沒辦法控制。
一邊這樣想著,我再次看向方應琢的字——他們的筆跡完全不同。方應琢字斂,非北則鋒芒畢露。二者差別很大,但都比我這狗爬一樣的字好看就是了。
我不由得在心里哂笑了自己一聲,家在首都的r大學生沒有一千也有五百,我又怎么能僅靠這一信息斷定方應琢是不是非北,更何況他們的字跡也不一樣。
方應琢寫得很認真,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正在被另一個人觀察。我用手撐著下巴,視線落在方應琢的后頸處。方應琢垂著頭,清晰可見一節一節凸起的頸椎骨,頭發散在脖頸兩旁,發梢或許還殘留著洗發水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