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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知道程秀對這里的人除了他都不認識的,所以來的比較早,也早早的就拉著新交的女朋友在門口說話,就是想等著程秀來了帶她進去的,因此一邊說話也一邊分心的往樓梯口看,聽見動靜看過去正好見著程秀。
“來了啊。”朱啟靜拉了女朋友過來,“來了五六個人了,正好先進去認認。”又介紹身邊的女孩子,“這是我女朋友嬌嬌。”
“你好,我是程秀。”程秀對著朱啟靜點點頭,然后客氣的跟那女孩子打了招呼。
鄧嬌嬌松了朱啟靜的手,很自來熟的湊到了程秀身邊垮了她的手,“我知道你,朱啟靜說了幾百遍你名字了,那寄信的事兒還是你想出來的呢,我早就想見你了。”也不理朱啟靜,拉著程秀就往屋里走,“我叫鄧嬌嬌,是二中的,你以后喊我嬌姐就好了。我來太早了,一個女孩子都沒有,總算等到一個能說話的了。”
鄧嬌嬌挺熱情,程秀還略微有點兒不習慣,不過她笑起來露出小虎牙,看起來十分可愛,并且又是朱啟靜的女朋友,所以程秀也很上道的就喊了聲嬌姐。
三人進了屋,里面坐著說話的五六個人就轉了臉看過來。都是認識朱啟靜和鄧嬌嬌的,所以見著程秀不用問也知道是誰了。對于這個想出這個點子掙錢的人大家都挺好奇的,今天看了也就普通一個女孩子,穿的雖然不算差,但也是很樸素扔人堆里一抓一把的,好奇心也就去了一大半了,不過因為這事大家到底賺了不算少的錢,所以也都熱情的和程秀打了招呼。
之前定下的時間是十二點,程秀走過來就已經十一點半了,因此沒等多會兒人就到齊了。其他的九所學校每個學校也就來了一個人,都是當初第一個和朱啟靜接觸做這事情的,后來雖然隨著信多了各自在學校里也發展了幫忙的人,但是那都不夠親近,因此都沒叫來。不過其中二中來的倒是個女孩子,也是這十所學校幫忙寄信里的唯一一個女孩子了,聽了介紹程秀也知道那個女孩子的名字了,叫陶娜。
一共十二個人只有三個女孩子,大家一開始對程秀很好奇問了幾句后,男生們也就各自聊開了,但是女孩子這里卻沒有聊開。陶娜除了一開始和程秀說了兩句場面話以外,接下來就一直都安安靜靜坐在一邊的,不僅沒和程秀說話,就連同一個學校的鄧嬌嬌也沒說。
程秀直覺她和鄧嬌嬌之間的氛圍不對勁,不過這是別人的事情,她也沒有那好奇心去過問,所以也安靜的吃著,偶爾回答下大家的問題或者是和鄧嬌嬌說話,很快一頓午飯就吃過了。
雖然這飯店很好,但是十多個少年人點的菜也都是普通家常菜,而縣城的菜一向量也大,所以最后結賬錢還剩下小兩百。有人就提議要去唱歌,程秀倒是沒打算過去了,這見面一來是大家想見見她,她也想見見這些能干的小伙伴,但是唱歌一來她五音不全,二來不熟悉,她也不是能鬧騰的人,所以就和大家說了,到門口那兒就分開了。
朱啟靜倒是帶著鄧嬌嬌去了,而陶娜卻是也沒去,不僅沒去,她還推著自行車跟著程秀走了幾步路。后來見程秀往一邊街上拐去了,干脆就騎上自行車追了過來。
程秀早就知道她在跟著自己了,說實話也挺納悶的,故意拐彎就是想看看她是不是要追上來找自己說什么的。于是就停了腳步轉身看她,“陶娜,你也沒去唱歌啊?”
陶娜沒料到自己還沒開口程秀就轉了身,因此臉上神色一瞬間就有點不自然,不過卻也很快就穩定了,“嗯,沒去。”
她不主動說什么,程秀只好客氣的邀請,“我要去逛街看看衣服,你要不要一起?”
陶娜搖搖頭,一雙帶著英氣的眉毛擰了擰,最后還是開了口,“朱啟靜那人還行,你要是和他一起做這事情應該吃不了什么虧,不過鄧嬌嬌那人你遠著點,別走太近了。”
這可是程秀和陶娜第一次見面,第一次見面這人就追著自己說這樣的話,這讓程秀覺得十分意外。大家都說高中生了,而且剛才作介紹的時候也知道陶娜讀高二,這個年紀的女孩子心思肯定不會單純的跟個白紙一樣了,這么說要么就是真是個善良的性子,鄧嬌嬌確實不好,所以來提醒程秀,要么就是心里有鬼,故意栽贓鄧嬌嬌。
背后說人壞話這是程秀十分不喜歡的行為,但是不知道為什么,看著陶娜冷著臉,眉宇間的那抹子英氣,程秀就討厭不起來。想著反正以后不管是她還是鄧嬌嬌,自己見面的機會都不多,因此面上沒必要弄的不好看,于是就點了點頭,并且道了謝。
陶娜見狀還是冷著臉,什么話也沒說,把自行車掉了個頭直接就騎走了。
程秀對這事兒也沒有放在心上,在外面走了會兒消消食,就回旅店睡了午覺。下午在房間里看了半天的書,一直到了傍晚才出來打算吃晚飯。
縣城里中心廣場是最熱鬧的地方,這兒匯集了整個縣的好吃的,不過程秀中午吃的不算少,這會兒倒是不大餓。于是就多走了幾步到外圍路邊一個小鋪子那兒,點了一碗稀飯買了兩個包子,配上一小碟子咸菜當晚飯了。
她出來的早,吃完了天還沒黑,她也沒急著回去,就沿著小路慢慢的晃蕩著往旅館走。
“程秀?”一輛自行車從她身邊騎過,騎出去十多米了突然停了下來,接著掉頭騎過來到了她面前,就這么驚訝的叫出了聲。
程秀也很意外,因為這不是別人,正是她初中三年的語文老師兼班主任李澤。自從初中畢業,這還是程秀第一回見到他呢。半年的功夫過去了,程秀這會兒見到他之前僅有的一點不愉快早都給忘了,倒是想到他答應自己周末住宿舍,又給自己送了幾次飯的好,這會兒還挺高興的。
“李老師好!”
跟程秀開心的模樣不同,李澤原本是意外的表情,等程秀問了好那臉色就慢慢沉了下去了,“這放月假了你怎么還在縣城,沒回老家怎么也沒去你媽媽那里?”
李澤很嚴肅,不過程秀也沒生氣,雖然重生回來年紀不小了,但對老師她還是尊敬的。尤其現在半年沒見了,再見到除了念著他的好就是尊敬了,因此不僅不生氣,反而還老實的找了理由解釋了:“老家那邊因為一點事很久沒去了,這次正好我大哥回來縣城,所以我媽那邊就沒去,在縣城見我大哥的。”
李澤的臉色這才緩和了一些,程秀家的情況他也是知情的,也沒去多嘴問那一點事是什么事,不過卻是問道:“那現在呢,你大哥回老家去了?”
說了一個謊話,就得用另一個謊話來彌補,程秀著急沒想到謊話,于是就點了點頭。
李澤臉色又嚴肅了起來,“那你現在住在哪里的?我聽說你在洪祥讀的,那邊月假應該也不留學生住的吧?”
沒想到都畢業了,李澤還是這么“關心”她,程秀也不想再說什么在同學家住的了,因為怕李澤要送她去同學家。因此就實話實說道:“我就在中心廣場那邊找了旅店住的,今天周六,明天就可以回學校了。”
李澤眉頭擰著,想了片刻就道:“哪個旅店,你上車我送你過去看看,一個女孩子在外面可得注意安全才行。”
程秀有點兒受不了李澤這副嚴肅的樣子,忙搖頭道:“不用了李老師,我就在前面那個富麗華旅店,很安全的。”
“上車吧!”李澤壓根不聽,只調了側頭,淡淡的丟出了三個字。
程秀無語,可到底也不想和這個長輩在大街上爭辯什么,只好坐上了他自行車后座。
到了富麗華旅店,李澤還特意跟著上樓去看了看,見著旅店看起來的確是挺安全的,這才放了心。不過卻還是絮絮叨叨叮囑了一些要安全,晚上不管誰敲門都不要開之類的,最后看著時間不早了,又要帶程秀下去吃晚飯。
程秀忙搖頭說自己吃過了。
李澤這才沒多說,因為天色漸晚也沒多留,不過臨走的時候卻到底是覺得程秀太可憐了,就道:“我現在調來縣城四中了,離你們洪祥也不遠,你要是有什么事情解決不了,就到四中來找我。”
孩子鄉下不回去定然是發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了,而疼她的大哥大嫂又去了n市打工,親生媽媽也在n市打工,李澤做過她的老師,當時就覺得她可憐,這會兒看著程秀就覺得更可憐了。畢竟這是在縣城,又是高一,一來不習慣,二來很多同學也不像在鄉下處了幾年的,就怕程秀在這兒遇到個什么事沒人理。
尤其是程秀來縣城后一個月才能去一次n市吃幾頓好點的,在學校都是蘿卜土豆白菜,吃的不好學業還重,再加上天天鍛煉身體人瘦的一陣風都能刮跑似得,叫李澤就越看越覺得同情。
總算把李澤給送走了,程秀也是松了一口氣,她是無論如何都想不到的,上輩子只有短暫交集的李老師會這么愛“多管閑事”。
不過讓她更沒想到的是,第二天睡了個懶覺起來,東西剛剛收拾好門就被敲響了。開門一看,結果見到李澤又來了,“我就在四中附近租的房子,離你們學校不遠,你跟我回去吃過午飯,一會直接回學校就行。”
跟李澤幾次的交鋒,除了一開始讓他別繼續送飯怕被人說以外,其他的算是次次都被壓住了。這會兒程秀雖然不想去,但是也知道反駁沒啥用,乖乖的背著書包就跟著他下樓了。
這么長時間程秀很清楚,李澤對她沒半點其他心思,所以既然推脫不掉,干脆的就接受好了。反正沒見面就算了,既然見面了,李澤對她好也不是這一兩回了,這以后有機會她肯定得回報一二才行。
李澤是一個人住的,住的地方不大,不過倒是獨門獨戶的小屋,這午飯也是他自己做的。因為看著程秀那樣子就想到了他自己小時候過的苦日子,所以這午飯做的就十分的豐盛,雖然味道很一般。
一個土豆燉肉,一個紅燒魚,一個西紅柿雞蛋,一個油炸豆腐,最后還燒了蘿卜排骨湯。
程秀也就去n市李芳那里才能吃到這么豐盛的菜了,所以倒是真的有點受寵若驚了。
到李澤家的時候遇到了鄰居,人家見著他領著個學生摸樣的女孩子就打招呼的時候多嘴問了句,程秀是過來人了,正想著李澤可別說是學生,不然人家說不定要戴有色眼鏡看他了。其實要不是自己活了兩輩子,又真的能看出李澤只是把她當個小孩子,她還真的會以為李澤是看上她了。
結果李澤話到嘴邊的時候突然想到了之前在鄉下時候,表姐夫說程秀是表妹的事情了,于是人家一問,他也就直接回了句是表妹。
不過雖然如此,進屋以后他到底是有點不自然了,也第一次意識到自己對這丫頭的確好的有點過分了。他心里打了鼓,不過看著程秀一副小孩子模樣,倒是安心了點。但等一吃過午飯,程秀要幫著洗碗的時候,還是想著自己過分了,第一時間就趕著程秀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