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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頌深呼吸,對著模糊的玻璃門一會擺個超人姿勢,一會又握拳打氣。
她明明還是一樣可愛。
周其均就坐在對面的車子里,靜靜地看著林頌,他也是同樣的想法。
林頌接到周其均電話,抬頭走到對面的b區停車場,她坐進去的第一句話就是:“哎呀,我今天適合坐你車。”
周其均沉默了,他已經聽怕了“適合”這兩個字,尤其是大哥,這幾天在家里動不動就提起。
“均均,你真適合當我弟弟。”
“均均,大哥也適合當董事長。”
“伊媽,我也適合當你仔,這天氣真適合散步……”
最后是周品權聽煩了:“有病是不是?”
周其廷:“伊爸,你今天真適合罵我。”
周品權無語,覺得他無藥可救了,拿起耳塞堵住耳朵。
要不是怕真的逼瘋伊爸,周其廷還能再來一句——伊爸,你真適合戴耳塞。
周其均知道林頌沒時間跟他去吃飯,所以就只把她送到福興廠,下車前,林頌又要道:“我現在適合跟你說再……”
他一句話不說,自然而然地摟過她,扳過她的臉,吻了下去,不讓她再繼續用“適合”造句子。
她未說出口的話,吞沒在他的唇齒里。
那天之后,兩人都沒再提起復合的事,好像一切都沒什么變化,又好像有了變化。
對于他們來說,事業都是在感情之上的,并不是說感情不重要。
林頌想振興祖業,而周其均是在工作賺錢中尋找安全感、人生和職業意義。
第61章 奔赴
只是,周其均的確控制不了他的方向盤,下了班,自動就會往福興開去,留宿在林總的宿舍里。
林頌夜晚有時候畫圖,有時候做計劃書,有時候半夜跑去突擊巡船巡廠,周其均自己網購了一套新的辦公桌椅,放置在房間的另一邊,各自安靜地工作。
需要打電話會議的時候,他就走到陽臺上,偶爾抬起頭,隔著玻璃窗看著林頌的背影,她半小時就會休息一次,稍稍推開亮著微光的屏幕,彎腰去擼小白的毛。
小白毛發蓬松,吐著舌頭,一臉享受,有時它控制不住想齜牙低吼,林頌就又威脅它:“傻狗,再叫我就把你留在福興大門口當看門狗,每天風吹日曬,看不好大門還要挨打,還沒有肉條吃,只能吃門衛伊伯的剩飯和骨頭。”
“汪汪汪!”惡霸狗抗議。
“正好不用改名了,小白、小黃,一聽就是土狗,很適合打工呢,而且,你的爸爸說,你現在跟我姓了。”
她早已變成她曾經討厭的模樣,總學著林清耀的“我是你爹”,說道:“我是你媽。”
惡霸小狗漏了氣,灰溜溜地轉頭想走,又不甘心地回頭“汪”了聲,一副被傷了心的模樣,可眼角余光就盯著林頌,耳聽八方,只要有狗狗零食塑料袋微動的聲音,它立馬就會起身,無法自控地邁開腿,仰頭蹲在林頌面前流哈喇子。
從“我再也不會做你這個女人的狗”變成“沒關系,媽媽我好想舔你”。
有一回,林頌要周其均幫她拍照,她盤腿坐在小椅子上,俯身一只手摟著小白的脖子,臉頰貼著它的腦袋,另一只手拿著那個樂高積木船模,她朝著小白的方向噘嘴,小白傲嬌地昂起頭,仿佛在說,看吧,她就是這么愛我。
林頌把這一張照片設為了新頭像,微信簽名也改成了“鴨姆師來也”。
周其均站在她身后看她,她吹干頭發后,習慣盤起頭發,隨意地插了幾根筷子,就像榕城女性在抗倭時期頭上常戴的“三把刀”發飾。
也就是認識了林頌后,他才時不時會想起一些俗語,比如榕城女不好惹。
初中學校發的《閩都文化讀本》里介紹過榕城女性和三把刀的故事,講的是抗倭時期榕城女性拿刀保衛自己的家園,身上或頭發上大都暗藏短小的刀劍,既能防身也能殺敵。
他彎起唇角笑,又想起伊媽相親看了林頌的照片,還說林頌“也許她就想當貓貓狗狗呢”。
但她只會想當貓貓狗狗的主人。
等到林頌的下一輪休息期,周其均才走過去,從她背后抱住了她,這一回再喊“鴨姆師”,卻有一種冷然的溫柔。
“你是真的愛讀書,學校發的課外讀物你都看完了。”林頌佩服。
“不讀書,我也不知道能做什么。”周其均回答。
“交朋友,出去玩,戀愛啊。”林頌說。
“早戀?我不早戀。”周其均像一個嚴肅的老古板,不僅不早戀,這還是他第一次戀愛,雖然林頌給他打了不及格,但他想給自己打滿分,剩下的四十多分是勇氣分。
林頌托著腮:“我難以想象你以后要怎么跟你的小孩相處,代溝太大了,你只會喊,xxx,不許早戀,不許出去,不許玩游戲,或者干脆不知道怎么教育,無視了她,小孩肯定會叛逆反抗的。”
周其均笑了笑,沒接話。
等林頌繼續工作,他又拿起手機,借著又有電話會議走到了陽臺,事實上,他只是心臟跳動得太快又太熱,要在室外微涼的夜風中冷靜。
船工宿舍樓的陽臺上晾曬著一排排的衣服,狹窄擁堵,分明飄揚,卻依然讓人覺得發悶。
如同他此時的心情。
他的小孩。
如果真的存在這個小孩,那也會是林頌的小孩,他從前沒想過戀愛結婚生子,也沒接觸過小孩,但也知道養小孩是件多么麻煩的事,他最害怕的還是,他有能力當個好爸爸嗎?
畢竟他的生父糟糕得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