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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碧水湖畔的比武擂臺上,年僅十五的侯府世子袁歡連續擊敗十三人,拔得頭籌。皇帝感嘆其年輕有為,封賞了領兵之權,并賜名碧水將軍。
帳篷里袁歡光著膀子敞著腿坐在榻上,一只手架在膝蓋上撐著腦袋,另一只手把玩著一朵白色的小花。他四肢修長,皮膚被日頭曬成了小麥色,長年累月的訓練鑄就了一身恰到好處的肌肉。侍女正用濕毛巾為他擦拭胸上的傷口。他一偏頭看她,侍女頓時就羞得面紅耳赤。
外面傳來急急忙忙的通報,“太子殿下駕……”,那一聲尖聲利嗓的“到”還沒有念完,來人就已鉆入了帳篷。
侍女急急停下了手,跪地行禮:“見過太子殿下。”袁歡沒有起身也未行禮,而是挑起眉毛笑著看向來人。
“辛苦了,出去吧。”太子殿下揮了揮手,把侍女打發走。
“頭發怎么散了?”袁歡看他披著發,問道。
“來得急,發髻沒簪好,掉了。”
袁歡哈哈一笑,抬手把手上的花往他耳朵邊的發里一簪,“正好送你。鮮花配美人。”
太子殿下沒搭理他,他蹲下身仔細地查看了袁歡的傷口。那是一道約摸三寸長的新鮮刀傷。他蹙起了眉頭,“怎么傷成這樣?”
“你沒去看比賽么?”
“昨夜貪看了一會兒書,沒起來。”他說著,從水盆里拾起毛巾擰干,輕輕擦拭掉傷口邊上的血垢。
“蕭明緒你……那可是我揚名立萬的比賽。”袁歡哭笑不得,“我打得那么辛苦,你卻在睡覺。”
“反正我知道你會贏,看和不看又有什么不同?”蕭明緒把毛巾扔進水盆里,他起身在旁邊的藥箱里翻找了一番,拿出了藥酒針線。他先是用藥酒清洗了一遍傷口,然后將針放在燭火上方燎了一下。“可能會疼,忍一下。”
針線穿過皮肉,袁歡卻面不改色。他的眼睛一直追著他看,笑嘻嘻道:“太子殿下,你不去當個大夫可真是屈才了。”
“聽說你要領兵了?”蕭明緒沒接茬。
“那就是陛下跟我爹客氣客氣。條約都簽了,至少幾年之內不會有大的戰事。我就算領兵也只是在校場玩玩。”
“若是以后發生戰事,你是不是就要上前線了?”
“那……確實如此。”袁歡猶疑了一會兒,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