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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勝聽別人說,幾年前任哥的傷比現在多多了。
那時候任哥正在往上爬,付出的代價很大。任哥不是這里人,所以過來了當警察管這里的人,強龍不壓地頭蛇,多少得吃點苦頭。
但這幾年已經好了很多,至少在阿勝跟著任哥的這五年來,他也不是每天都能見到任哥去走動。
不過想來也是,任哥的勢力越來越大,地位也越來越高,很多關系已經不用走了,輪到別人向他進貢的比較多。
今晚任哥見的是洪爺,沒辦法,洪爺是這里最大幫派的話事人。
任哥和洪爺已經接觸很長時間了,也就憑著洪爺,幾年來任哥才慢慢地收了一些小幫派,掀了幾個白粉檔,一路立功,在警局扶搖直上。
洪爺愛好的不單是男人,女人他也喜歡。但他在那方面出手比較狠,操不操是一回事,但一定要弄出血來才舒服。
阿勝慢慢地讓任哥躺好,又疊了一條毛巾讓他枕著,任哥才把手往下身探去,手指小心地進出摳挖。
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時,阿勝是出門回避的。但自從有一年冬天,酒精和暖水作用差點讓任哥在浴室睡著缺氧后,阿勝就得了許可,能夠在浴室里等著。
任哥的眉頭皺起來,喉嚨發出一點點難耐的呻吟。
手指帶出一絲絲血跡,還有一些渾濁的東西。
阿勝側過臉去,又去沖了一條涼一點的毛巾,回頭擦了擦任哥的臉。
任哥長得好看,雖然已經過了三十五的年紀,但臉上的皺紋很少,這是任哥的幸運,畢竟憑著這好皮囊,關系也更容易搭建。
但也是他的不幸,雖然明面上誰都叫一聲任哥或坤總,但只有和兄弟們混在一起的阿勝知道,大家在背后的議論有多難聽。
阿勝從來不議論。
任哥養著他們,給他們吃飯,讓他們嫖妓,有人受欺負了替他們出頭,跟著任哥混,只要自己夠忠夠大膽,絕對吃得比跟其他人更好。
或許也是看中阿勝的這一點,任哥把阿勝帶在身邊,幾乎待他和親弟弟一樣,甚至連他唯一的一套房產都是任哥幫他置辦的。
雖然到現在還沒給自己的房子裝修,但好歹算是有了個像模像樣的家。這對阿勝是很重要的,有了房子,人就會有底氣。
任哥處理完了,叫了一聲阿勝,阿勝便重新把他扶起來,擦干凈身子,再扶回床上躺好。
雖然阿勝五大三粗,但做起這些事也很細膩。
末了不忘把窗簾給任哥拉上,還輕手輕腳帶上房門。
阿勝是個孤兒。
其實原來他不是孤兒,他有爸有媽,還有個弟弟。
老媽早年爛賭,傍上別人跑了。從此老爸酗酒成性,沒多久人就廢了。他死的時候阿勝二十一歲,死了三天才有人通知阿勝——喂,勝,警局叫你過去認一下。
認什么,沒什么好認的。還不用把布掀開,那臭味就已經撲面而來。酒臭,尸臭,臭得阿勝不想靠近。
他聽鄰居說,小時候老爸還是很寵他的,但遺憾的是他沒印象了,唯一的印象就是他老爸打他,打他弟。
喝多了拿著晾衣架把他弟的后背抽得一道一道,或者掐著他的脖子把他摁在沙池里。
他曾經好奇為什么他爸那么恨他,他覺得他和他弟都很聽話,萬沒有做什么錯事,連買酒的錢都是兄弟倆撿瓶子掙來的。
但后來他明白了,他爸不是恨他,是恨自己,恨這個世界。恨又沒有辦法,所以破罐破摔,把日子過成這逼樣。
他登記了一下,但掏完身上的錢也不夠火化。最后還是警局里一個警察給他先墊著,幾天后送了一缸子粉過去。
偌大一活人,幾十年后也就是一小匣子裝著。阿勝把匣子收在當時他們小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