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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醇迫不得已小心翼翼地將顧大少爺的手指頭一根一根掰開。
忽然觸摸到顧大少爺掌心有些粗糙,季醇低頭一看,破皮了,像是被鋼筆戳的。
……
季醇先去了趟醫院,幫著護工給媽媽換了床單,然后又買了早餐,這是三年來他每天都會做的事情。
上午有三節課,他又拎著書包打車去了學校。
一進階梯教室的門,好幾個女生扭頭看他,他下意識低頭打量自己一眼,忽然反應過來自己把顧流初的衣服穿出來了。
他的衣服都被扔了,早上爬起來總不能只穿褲衩裸奔,于是隨手撈了一條顧流初脫下來的白襯衣和褲子。
他本來想在顧大少爺的衣柜里取新的,但又怕看起來像小偷小摸,本來就窮,人品不能再被人家嫌棄了,于是只好穿了顧流初昨天穿過的臟的。
反正以顧流初的潔癖程度,這套衣服應該不會再穿。
而他也不介意穿顧流初穿過的,顧大少爺那么愛干凈到有點龜毛程度的一人,穿了一天的衣服恐怕比別人只穿了五分鐘的還干凈。
顧流初的衣服有些大,他迫不得已把手腕和褲腳都扎了一道。
難道是覺得他衣服過大,才盯著他看?
但也不至于啊,有很多女生不是特地買oversize穿嗎?
季醇有點兒摸不著頭腦,決定躲著點兒別人的視線走。
等他快速小跑過去,在第一排坐下之后,后排的女生卻小聲叫起來:“那是哪個系的?好帥!”
尖叫傳了一圈,問出來的是計算機系的季醇。
覺得他帥的人頓時望而卻步,倒不是嫌貧愛富,而是季醇打工狂人的名聲早就流傳開了。他長得很好看,但之前卻沒人追,誰也不想多個母親時不時進icu,火燒眉毛,沒工夫陪自己的男朋友吧。
況且他忙得像陀螺一樣,也沒有任何時間與別人進行人際交往。
“但他今天好像有點不一樣,平時沒這么帥。”一個女生看著季醇的背影,琢磨道。
少年穿著大一號的白襯衣,袖子挽著,襯衣扣隨意地解開兩顆,露出來的手臂線條優美流暢,看起來不同于往日帶著些許困窘的朝氣蓬勃,而是多了幾份貴氣。
“去要個手機號,可以當朋友,至少比那些歪瓜裂棗的男生賞心悅目。”一個女生慫恿身邊的人:“而且聽說他人很好,從不開女生玩笑。”
被慫恿的女生有些害羞,說:“那我找凌雯姍要,他們好像認識。”
季醇壓根兒不知道自己在階梯教室里掀起了一股小小的注目。
他掏出手機,對著碎掉的手機屏幕,撕了一塊橘子圖案的創可貼,往鼻梁貼上。
被季青山的熊孩子撓出來的,幾天了還沒徹底結痂。
早知道季青山根本不會借給自己那筆化療錢,他就不會讓熊孩子騎著他脖子把他當坐騎。
季醇“嘶”地一聲,他遲早要撓回去。
明天就去春花花小學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