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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意外
我永遠忘不了那一天。
那是星期二的上班上課日,二月上旬,北部的天氣已轉為濕冷,天空中微飄細雨,烏云略聚。即使臺灣現在已沒什么真正的冬天,這一天的氣候還是讓我感受到了冬季。
相較于臥室被窩中的溫暖,客廳墻壁上的溫度計顯示著十六度、溼度80%,真是天堂與地獄的差別。
但我還是起了個大早,快速盥洗完成,穿妥了衣物,隨意幾口吃完餐桌上的早餐-前一晚在便利商店買的陽春麵包后,拎起書桌上的背包,穿上一件大厚外套,匆匆促促地出門。現在時間才是早上七點左右。
我叫李敏軒,現年十九歲,是個普通女子,普通的大學生,我就讀于北部某國立大學二年級,今早八九點的前兩節時段我剛好是空堂,其實是十點才需要到校上課。
但我還是不畏寒冷地,趕在七點左右出門,只為了每日例行一件重要的事:見一個人。
那個人,住在相隔兩條巷子的地方,年紀比我稍長一歲,與我就讀于同一所大學,是名男性,叫做林乘風。
他現在是大學三年級,說來是我的同校學長,不過,他就讀的科系與我不同,實際上,他與我也不算真正認識,除了住處隔得算近以外,我們的生活沒有什么交集。
甚至林乘風這個名字,也是兩個月前才讓我輾轉打聽到的,在此之前,我甚至連這個鄰居叫做什么名字都不曉得。
但為什么,我需要趕在寒冷的冬天早上七點出門,就只為了見得他一面呢?
其實就只是為了......想見他而已。沒有其他理由。
說穿了,這是一股少女心的作祟,懵懵懂懂的傾慕與單戀,思春期的幻想與崇拜。
因為他是學長,因為他長得不錯,因為他的身高有180,笑起來兩頰有酒窩,因為他是學校樂音社團的主唱,因為他在社團開唱時的好聽嗓音以及舞臺魅力......總迷倒了臺下一票迷姐迷妹們,包括我在內。
不過嚴格說起來,我會注意到林乘風這個人的存在,并不是因為樂團,而是因為他住得離我家很近,又與我就讀同一所大學,所以我們有時會在上學途中不期而遇,然后某個天氣惡劣的早上,他與我都搭公車上學,在當時半滿的公車上,他正站在我的左手邊位置,然后在某個公車為了急閃違停而驟然的剎車之下,我踉蹌不穩地先跌撞到他身上后,再墬倒在地上,模樣十分狼狽。
就在我尚眼冒金星的當下,林乘風趨近關心,用溫柔的聲音問了我一句:「你還好嗎?有受傷嗎?」我用略顯驚惶未定的語氣回答:「還好,有點昏,應該沒受傷。」
他再次溫柔地說道:「沒受傷就好,站得起來么?」我點了點頭回應以后,他便一手扶著我的肩臂、一手拉著我的手腕,將我給扶了起來。
沒想到他看起來精瘦的手臂,其實還挺強而有力。
當時我腦海中胡思亂想的情緒,除了對于身旁這位男性的謝意與好感以外,還有一股強大的困窘與慚羞:感覺全公車的人都在看我,看我方才跌了個狗吃屎的蠢樣。
林乘風看了看我的樣子,感覺我應該是沒事了,便嶄露出一抹欣慰的微笑,說道:「沒事就好,搭公車最怕這種急煞車。」當時我腦袋混亂,被林乘風摻扶起來以后,尚未記得要趕快去再去抓緊公車上的握住,而公車仍然搖搖晃晃地行駛中。
林乘風可能知我驚魂未定,他把我扶起來以后,一手仍然摻著我的手臂,并未完全放開,多少給了我站穩公車的力量,可能是等到我有點回神過來以后,才把我的手臂導引到一只立桿處,示意我的手腕要抓好桿子。
當我的手抓穩了桿子,他才放掉原先摻扶我的力量,而且可能是為了化解我當時的困窘與尷尬,他壓低音量說道:「不瞞你說,我以前在公車上也跌過,當時還扭到腳,掰咖了一星期,所以后來我都儘量不搭公車了,改騎單車,如果不是今天雨下太大,我應該還是以腳踏車代步。」
他說完了這段話,又對我抱以了一個微笑,那個微笑依舊伴隨著淺淺酒窩,是如此地陽光而迷人。
即使在那一個微笑之后,馀下的整趟公車路程中我們沒再多作交談,但我已經忘不了他的聲音、他的微笑......
他的身影就這樣烙進了我的心中,即使我當時連他叫做什么名字都還不知曉。
但為了時常看到這個身影,我開始試圖了解這位鄰居的背景,知道他與我念同一所大學,知道他是我們學校熱音社團的主唱,知道他每天早上七點十五左右準時出門,就為了趕上每日例行性的學校社團晨練,而且他真的都是騎乘單車為主,小風小雨亦然。
然后我輾轉打聽到了他的名字,然后我開始注意他學校樂團的每場表演,然后我開始嘗試以腳踏車做為交通工具,每天早上與他差不多的時間出門、騎經與他差不多的上學路線,就只為了能遠遠地見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