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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嗎?沒有別的舉動?”
“大人!這是什么意思?”
“您是不是想讓他上門招親呢?”
“這怎么可能呢?人家可是尚書之子。”
“他父親是不是叫洪尚書?”
“那是官名,實名洪承運,大人認識他?”
“不認識——聽說過。退堂!”
一方面招待陳婷婷,一方面要公差快馬加鞭的去干州傳陳世忠。
陳婷婷得到優待不說,快馬加鞭傳陳世忠的人,五日后就到了。
“陳世忠!有人告你,可知罪?”
“大人明示,不知何人告本縣?”
“本府問你:陳婷婷可是你女兒?”
“大人!是的。”
“她將你告了。”
“難怪這幾天不見人影,原來是跑到省府來告狀了。”
“你說,你是不是把洪學智關進了監獄?”
“有這么回事。”
“他身犯何罪?”
“偷了我家的傳家寶,閃光夜壺。”
“你老實說,那東西是你家的嗎?”
“這個——”
“什么這個那個,老實說對你有好處?要不然——”
“大人!我說,不是我家的,是劉知府要我這么說、這么做的。”
“不要拿虎皮當大衣,自己的錯改了就好,不要避重就輕!”
“是!大人!是我嫌棄他落魄了,又想巴結知府。”
“就算是偷了東西也不至于坐牢,他不是你的女婿嗎?可以在內部解決嗎!回去快快放人,要當面賠禮道歉,影響不大,改過就好。”
“一定遵照大人的指示辦!”
“傳我的指令,罰劉知府劉德仁一個月俸祿,行文告知,你要罰三個月俸祿。不服的可以上告!”
“我服,我服!”
“只要服就好,回去好好謝謝你女兒,是他救了你,告訴你:洪尚書已經放出來了,不久就會官復原職,你就好好的準備嫁女兒吧!”
“謝謝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