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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低頭看看自己的穿著,這一身與當下可稱得上唯美的氛圍極位不相稱,還是那身讓家瑜震驚的紫色沖鋒衣,單手挎著一個帆布布袋。反正也不是來跟男朋友看演出的,可想到那天在劇院,她見著的那個跟丹虎手拉手的女生,渾身上下無一處不精心考究,孟惟不自覺地就拿自己跟人家比較起來,她用手指當梳子,徒勞地扒拉頭發,想盡量讓盤了一整天的發絲柔順一些。
是因為,她不夠漂亮,丹虎才不喜歡自己嗎。不漂亮,所以他才總是那么有分寸地保持距離,孟惟覺得自己總算是搞清楚了緣由,不由地沉沉嘆了口氣。她沒有辦法改變自己的相貌,因此獲取心上人的偏愛,也就成為對她而言無能為力的一件事。
演奏終于到了最為美妙的階段,四散在教堂的觀眾慢慢往舞臺涌來。孟惟站在原地,身旁的人一個個如同受到召喚一樣走向中心,她忽然看到一個人,黑色連帽衫外套著皮夾克,那天去劇院,他也是類似的打扮,跟周圍的人如同處在不同的次元。今天幾乎人人都穿得正式,敢在這種場合如此隨意的人,也就只有他了。
好不容易才找到,不能再錯過了,她不帶猶豫地跑到他的身后,拉拉對方的袖子,“等等,等我!”
他轉過身,低頭看了孟惟一眼,動作有些遲疑。
孟惟還扯著他的袖子不松開。
這個人只好將面具掀起,朝孟惟拘謹地笑了一下,“小姐,你認錯人了吧?”那是一個黑色皮膚的男孩子,不是丹虎。
她連忙鞠躬道歉。
卡在人群中間,就像一顆將溪水分流的石子,她站在那里有些彷徨,也許,丹虎今天根本沒有來吧。肩膀被不同的人連撞了幾下,帆布包被撞到地上,手機撒出來了。撞到她的人在她身旁低聲道歉,她很大方地說沒事,快去舞臺看表演吧。
也怪不了別人,這里黑漆漆的,人家連她東西掉了都發現不了。
孟惟蹲下來,靠感覺在地上摸索,把鑰匙,充電線一一撿回去,就是找不到手機。
斜對面不遠處,有個穿著燕尾服的男人站在人群的最后面,看起來并不急于擠進中心位置。這個人的服飾很是莊重,純黑色的晚間燕尾服讓他幾乎隱沒在教堂的陰影里。燕尾服作為男士參與晚間社交場合時最為隆重的禮服,在古典音樂會上穿這套再自然不過。
英國人的貴族文化歷史悠久,最講究什么時間穿什么衣服,舊貴族不用工作,一天內有的是時間去換衣服,光是男士禮服就發展出晨禮服跟夜禮服這好幾套。穿錯的話,必然會被人側目而視。
對這些細節不夠了解的外國人一般不會去嘗試這類服飾。
孟惟之所以會注意到他,是因為他一直站在那里打量她在地上找東西。好像看她找東西比看表演有意思似的。這個人恐怕對古典音樂會產生了膩煩,能跟人產生交集就不想再回去聽音樂。他看了一會兒后,徑直走過來,彎下腰一下就拿到了她的手機,原來是被卡在地毯下面了。
陌生人抓起孟惟的手,無言地把手機放在她的手心。孟惟本來有些窘迫,她不喜歡被人盯著看,但當他幫忙找到手機,她只好用英文道了一聲謝謝。拿回自己的手機后,孟惟試著微微用力抽回手腕,這個人還抓著她的手不放開。
別人都站在有光的地方,只有他倆站在漆黑一團的角落,對方之后的舉動,讓她立刻渾身一僵,汗毛倒豎,因為她感到掌心癢癢的,是他正在用指尖不輕不重地搔撓。
這大概是一種調情式的搭訕,孟惟很克制地拒絕他的邀約,直言道:“先生,請您不要這樣。”
她偶爾路過市中心會遇上路邊無所事事的男青年,被吹口哨打招呼對她來說不是什么新鮮事,孟惟一向用冷臉應付過去,真要接茬,他們就會過來要聯系方式了。
離開他后,拾起布袋,她漫無目的地在人群外圍亂逛。這個人卻沒有知難而退,他站在原地愣了一會兒,不知道在想什么,竟然又追上來。
孟惟腳步越走越快,后邊跟著個可憐的搭訕失敗者。接下來,無論是拽住她挎包帶子,還是拉住她的手腕,都會被毫不留情地甩開。他一句話都不說,悶頭糾纏她,只想讓她停留在自己眼前。
她心想,他媽的,不會碰到個黃熱病患者吧,那種專門喜歡找亞洲女孩的變態外國人。小流氓搭訕女孩也怕被人再三拒絕,普通人到這個地步,怎么也該知難而退了。
但是他還沒退,可能真不是個普通流氓,他伸出手,孟惟厚密的長發被撥開,直接觸到了溫熱的耳垂。孟惟這次真的生氣了,她感覺耳垂被碰到后,胳膊起了半邊雞皮疙瘩。在她即將給他一巴掌之前,她感覺到耳垂上輕柔的揉捏變成了拉拽。
被拽住了耳朵,她真沒辦法再走了,順著力道歪著腦袋,孟惟忍無可忍地開始用臟話罵人:“混蛋,你他媽干什么呢!”她試著夠他的面罩,等把面罩取下來,她要把這人的臉給抓花。
“你不是知道我在干嘛嗎?”他冒出一句中文。
孟惟立刻氣勢大減,從不良少女口氣變成爪子卡在紗窗上的家養貓,抱住拽她耳朵的手,討饒道:“松,松松開我。”聰明人能屈能伸,如果是陌生人,被撓了就會松了,是丹虎的話,他被撓出印子也不會松手。
果然,討饒也沒用,“還問,還問,當然是在擰你耳朵。”每說一句,就拉她一下,扯得她吱哇呼痛。他一早就瞧見她了,見她無頭蒼蠅一樣亂轉,找了好幾個人都沒找對,他只好親自來尋她。本是逗她玩玩,今天的氣氛跟環境都很不錯,他甚至為了今天的演奏會還特意穿了禮服,只為……討她歡心。
孟惟不聲不響地搬走,又在電話里放話說不來,應該是生氣了,但他覺得,她肯定會來的。
等見了面,他沒料到孟惟當真認不出自己,他試了好幾次,越試越狼狽,差點兒追不上她,制造浪漫的相遇是徹底沒戲了,而被她連連甩開的時候,他整個人都呆住了。這家伙不是喜歡自己,不樂意見著他跟別人好嗎,怎么這么近距離地站在她面前,她都硬生生地認不出來!
“從沒見你穿成這樣過,上回你去劇院穿的只是夾克跟短靴,為什么今天這么隆重?”
孟惟見過劇院的同事在主持節目時穿過這套衣服,這種服飾很是繁瑣,領結,成對袖扣,胸前帶有硬襯的襯衣,配套的漆皮鞋,少一樣都不行,光是按順序穿上一整套衣服都相當費力。
并且普通商店一般不售賣這類成衣,如果不是量身制作,穿起來不會好看,想要買的話,大多數人只能去訂制。
丹虎下意識地調整了下領結,“不好看嗎?”
不是不好看,幾乎完全不是他了,就像個陌生人,材質良好的外套折射出一種絲絨質地的黑色冷光,襯得他身姿端正挺拔,渾身上下沒有缺陷。過分昂貴,過分隆重,過分完美,是一種讓她感覺距離太遠的貴公子派頭。
她拉過他的袖子,摸了摸上面的鈷藍色寶石鑲銀袖扣,點點頭,小聲說:“好看。”好看到她完全夠不著的程度了。
他把臉上的面罩取下來,露出她熟悉的面容,以及那頭小辮子。迎上孟惟好奇的目光,丹虎手插口袋,有些不自在地配合著她轉了一圈,好讓她盡情觀察。她忍不住掩著嘴笑了,燕尾服配臟辮,虧他想得出來,組合起來就像個痞子紳士。但好在,保留這個特立獨行的發型,能讓她認出,丹虎還是丹虎。
“你覺得古典樂演奏會比劇院更嚴肅更莊重,是嗎?”其實劇院還真的沒有著裝要求,現代劇院都想把看戲發展成一種普遍的生活方式,穿牛仔褲運動鞋進去都沒有人管。
這傻子,怎么還不懂,他本以為等她見著自己,看到這身禮服,她自然而然就會懂了。
到底還要他把話說到什么程度才行。
他只好說得很慢很慢:“上回我穿得隨隨便便就跟人去劇院,她很不高興,覺得我不重視約會。她說的沒錯,我確實沒有重視。但是我今天重視了。你把票撕了也沒關系,我們還會有下一次,下下一次的約會,只要……你愿意的話。”
孟惟聽了這話,局促不安地站在他面前,肚子里仿佛涌進了一萬只蝴蝶,它們同時扇動翅膀,讓她這個時候,感覺非常緊張,鼻尖開始冒汗,因為無法相信事情真的會如她所想的那樣,變得那么順暢如意。
從很久以前起,丹虎還叫丹尼爾的時候,他在她眼里就是觸不可及的人,或者說,不能接觸,因為這個人身上帶有危險性,理所當然,他也不會允許孟惟觸碰自己。
可是說不定,從在鏡子中見到他的第一眼起,她就產生了想去觸碰的隱秘心思,隱秘到連她自己都沒搞明白。他真的是,好漂亮的一個人。
她捻起丹虎禮服上的一粒扣子,小小的跟米粒一樣的貝母扣,捻啊捻,要把這粒扣子摳下來一樣專心,她只敢觸碰到這里了。
丹虎不知道她的意思,低下頭,能看到她腦袋上一個柔軟的發旋兒。然后輕輕“咚”地一聲,她攥著扣子,額頭抵在他的胸膛前,就那樣靠著他。他穩穩地站在那里,以一種對她全然開放的姿態,幾乎像一個布置好的陷阱,專門等著她過來。丹虎知道她在這方面膽子小,不能驚動,不然就會立刻逃開,假裝什么都沒發生。
“你要我的扣子嗎,回家取下來送給你。”玩笑話貼在她的耳邊,帶著胸腔的震動聲傳進她的耳朵。
“嗯。”她只用細細的嗓子哼出一個音節,幾乎跟撒嬌癡纏沒有兩樣,她的本意不是如此,要扣子做什么,她拿來能有什么用,只是此時心潮起伏,哪顧得上說這些。
她這時候,只有一個問題想問:“你是站在我這邊的嗎?”聲音太小了,法國號正好奏起,蓋住了她的聲音,她以為丹虎沒有聽到,便不想再問,這個問題在她眼里已經不再那么重要了。
收緊手臂,摟住他的腰,孟惟放任自己不管不顧地撲進這個人的懷里,即便只有一刻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