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寶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詩鼎小說網網m.gzstf.cn),接著再看更方便。
有空的時候白云還教了馬思晴怎么縫制月經帶。
但是馬思晴沒有布頭,又是白云拿了自家的爛衣服給馬思晴。
十五歲到十八歲的三年里,馬思晴一到月經期,就不愿意出門。
有一次實在躲不過,被張小娥使喚出去買包鹽的功夫,回來之后她褲子后面滿是血。
被鄰居的小孩子嘲笑了好久。
馬思晴十八歲的時候林得勝的父親林富貴在紡織廠被機器絞斷了左手,提前退休。
那時候她那沒有血緣關系的妹妹跟弟弟都還不到年齡。
而紡織廠頂職的只有女織工有位置,林得勝無法頂職。
林得勝的兩個弟弟又有工作,他們的老婆也需要照顧孩子,孩子都還小。
張小娥要帶孩子,也沒法去頂職。
紡織廠的工作雖然相當于鐵飯碗,但是工作累,成天跟棉花打交道,好幾個人得了肺病。
林得勝去鬧,請求組織給他換一份頂職的工作,畢竟他家老頭子是因工受傷。
紡織廠的領導請示了革委會主任董大山,請求被駁回。
因為他們家有人可以頂職。
就這樣,紡織廠的工作幸運地落到了馬思晴頭上。
但是,這是幸運,卻也是新的悲劇的開始。
馬思晴得到了紡織廠的工作,可是張小娥卻要求馬思晴把工資全數上交。
每月張小娥只留一塊錢給馬思晴。
一塊錢,對于一個十八歲已經工作的姑娘來說,哪里夠用。
馬思晴有了工作掙錢之后,一角七分一包的衛生紙對她來說也還是奢侈,她依然用著月經帶。
只不過她每次都小心翼翼,再也沒有被人嘲笑過。
偶爾看到家里有衛生紙,馬思晴拿來用,每次張小娥發現之后,對她就是一頓打和罵。
上一世,她抗爭過,但是她一個弱女子,沒有念過書,身無長物,又能怎么辦呢?
第13章 虐待
十八歲,頂職進了紡織廠之后,馬思晴終于不用做那么多家務了。
但是馬思晴賺的錢,卻不屬于自己。
馬思晴每個月的三十塊錢,自己只能拿一塊錢,其他的錢都進了張小娥的口袋。
姚國柱三十多歲了,還沒有結婚。
丹江縣城的姑娘間就流傳了一種說法。
都說是因為姚國柱那方面不行,所以才遲遲不結婚。
姚國柱的母親閆萍實在受不了鄰里街坊的流言蜚語。
于是在張小娥找上門的時候,閆萍一口就答應了婚事。
馬思晴跟姚國柱結婚,張小娥提了兩個條件。
一,馬思晴的工作頂的是林富貴的職,所以嫁給姚國柱的馬思晴的工資,應該歸林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