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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前塵往事
馬思晴重生后,一個人的時候經常回想起自己上一世在丹江的時光。
簡直就是噩夢,是地獄。
張小娥從收養她的那一天起,就打著一副好算盤。
因為她是棄嬰,張小娥在丹江河邊發現她的時候,她的襁褓里有一千塊錢跟一個質地通透的玉墜。
包裹馬思晴的襁褓一看就很精致。
張小娥猜測,這興許是哪個有錢的人家的姑娘與人私定終身生下的孩子。
結果因為門第關系無法結婚,又不能讓家里人知道孩子的存在,才棄養了。
丹江縣說大不大,說小不小,這樣的事兒她已經聽到好幾回了。
襁褓里有馬思晴親生母親留下的一封信。
信上寫著因為種種原因無法帶著孩子,懇求撿到孩子的恩人幫忙撫養。
十年之內必回來認親,到時候還會以重金酬謝。
看到一千塊錢,張小娥就走不動路了。
又加上她結婚好幾年了沒有孩子,就把馬思晴抱回了家。
結果張小娥把馬思晴養到五歲的時候,她的肚皮忽然就掙氣了,連生三胎,一對龍鳳胎,兩個兒子。
那一千塊錢,讓張小娥過了幾年舒服日子。
有了親生孩子之后,張小娥對馬思晴的態度,就發生了變化。
六歲之前的生活,馬思晴幾乎記不得了。
但是六歲之后的每一樁,每一件,馬思晴都記得清清楚楚。
馬思晴六歲的時候,張小娥就要求馬思晴做家務了。
東北的冬天,零下十幾二十度的天氣,馬思晴小小的年紀,就得洗全家的衣服。
還要幫著張小娥照顧孩子。
動作稍微慢一點,或者是干活出了差錯,馬思晴總會遭到張小娥的毒打。
那個年代,生活本來就艱苦。
林富貴雖然有一份工作,可是工資根本不夠養活一大家子。
林富貴有三個兒子,工資四十塊錢,每家只能給十塊。
馬思晴生母給的一千塊錢用完之后,林得勝也丟了工作。
林得勝本來有一份在供銷社搬運貨物的工作,可是因為他順手牽羊,作風不好,被開除了。
七年過去了,馬思晴的親生母親也沒有回來認孩子。
張小娥天天罵馬思晴是拖油瓶,賠錢貨。
家里的肉,輪不到她吃。
家里的活,全是她干。
至于讀書,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幸虧馬思晴在七歲的時候,偶然間認得了干校的一個老頭,那老頭有文化,馬思晴有時間就去幫老頭跑個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