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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定中心把她去莫桑比克的獎金發下來了,她想著用這些錢給雍顯買件禮物,在一起這么久了,他把她的一切都安排得妥當仔細,自己應該送一份禮物來表示感謝。
她不知道送什么,就打電話給崔粲,崔粲說當然送內褲咯,貼心嘛。
她去逛商場,看到一家很有特色的男士內褲店,內褲上的圖案可diy,她在店里逛了一圈,竟然有人把自己的照片印在男朋友的內褲上,她問:“這是不是就叫拿熱臉貼人家的冷屁股。”
店員很熱情的給她介紹:“你可以把兩個人的名字印在上面,這樣可以防出軌,人家一看這男人已經名花有主了,就得撤了!”
她還看到有人在上面寫某某專用,她知道如果拿這個回去,以雍顯的性格,他打死都不會穿的。
從店里出來,她又到旁邊ck的店里去轉了轉,買了幾條中規中舉的式樣。
剛走到廣場上,一個人突然橫在她的面前,她一看,是上次見過的洛恒峰,她揮揮手,禮節性的打個招呼:“你好?!?
“我正愁抓不到人吃飯,陪我喝兩杯怎么樣?”
“你不是有一幫小弟前呼后擁的嗎,隨便找兩個不是人么?!?
“你不抬扛會死嗎,走吧,我喜歡跟美女吃飯?!甭搴惴鍝P了揚眉:“你知道我可是出了名的流氓,我對付女人,那可是花樣百出。”
她回敬他一個不屑的笑容:“你不敢?!?
他卻笑了:“你有膽量,如果你跟我去呢,我可以告訴你一些關于阿顯以前的事。”
他的這個條件她心動了,她很想知道他身上的紋身和傷是怎么來的,雍顯不肯說,沈秘書守口如瓶,或許只有眼前的這個男人能幫她解開疑問。
她說:“好吧?!?
洛恒峰不是個講究的人,什么樣的大排檔都能大塊朵頤,他現在雖然資金雄厚,可他的一言一行就知道,他出身草莽。
他給她倒啤酒:“來一點?!?
“我不會喝酒?!?
“我最不喜歡像你這種大家閨秀型的,一點樂趣都沒有?!?
“我都已經坐在這里了,你該講講關于雍顯的事。”
服務生端了一盤小龍蝦上桌,他朝著她指了指盤子里的蝦,她說:“我不喜歡吃小龍蝦?!?
“誰讓你吃了,幫我剝?!?
她戴上一次性的塑料手套,幫他把蝦一只一只剝出來,似乎對她的表現還算滿意,他才說:“我跟阿顯是15年前在美國唐人街認識的。”
“他那時候帶著幾個小兄弟在唐人街的一家夜總會幫人看場子,我真沒看出來他是有錢人家的少爺,他個子很高,紋著身,下手又狠,當時在那條街上小有名氣,那時的雍顯只有18歲。”
洛恒峰繼續說:“我爸吸毒,在我很小的時候,有一天他毒癮發作,自己拿刀叉進動脈里,都沒來得及搶救就死了,我媽是個妓/女,要么不在家,要么就把各種男人往家里帶,沒人管我,我只念了兩年書就在社會上混日子,童工,乞討,坑蒙拐騙,我哪樣沒干過,但還是混得不如人意?!?
“那天也是我運氣背,撬車窗玻璃撬到了別人的地盤上,一無所獲,還被別人打斷了腿,我當時以為自己要死了,像我這種人,就算死在大街上也只會被當成一只野狗隨便的拖去埋了,結果我命不該絕,遇到了阿顯,我當時拉著他的褲角說,如果你救我一命,以后我這條命就是你的,你要我干什么都行,就這樣,我就開始跟著他在唐人街混生活,剛開始我心里挺不服氣的,我還比他大三歲,可我還得管他叫大哥。”
“看場子的工作也不好干,為了老板的利益被當刀子使,感覺半截子都在土里,人人都活得很頹廢,干活的時候不要命的賣力,一松閑下來,吃喝嫖賭樣樣都來,但阿顯不一樣,他喜歡去武館,那時候唐人街上有個很有名的武館,教截拳道,而且他還看書,全是英文的,我當時還說他,你這是準備去當教授呢!”
“他雖然下手狠,但人長得帥,平時說話又斯文,當時場子里好多女人都喜歡他,我要是遇到這樣的,不花錢,還心甘情愿的伺候我,不睡白不睡,他卻跟木頭似的,有多遠躲多遠,后來我才知道,那小子20多歲了,還是個處男!”
洛恒峰頓了一下,又說:“其實以前的我挺不是個東西,有一次,老板托我帶筆錢交給一個朋友,看著那綠花花的美金,我一下就有了私心,把這筆錢拿去賭場想翻本,結果輸了個精光,當時老板按照規矩要剁我的手,又是阿顯救了我?!?
“他是個很有自律性的人,遵守著他固有的底線,我問過他,像你這樣肚子里有才學,談吐舉止又好,又有自律性的人,為什么要在這種地方打工,以你的能力,隨便干個什么都比賣命的強?!?
“我也是在他金盆洗手決定不干的時候才知道,原來他媽是那么了不起的人物,他本來就可以過人上人的生活,為什么非得像個流浪狗一樣被人唾棄的活著!”
雍顯的媽媽出生名門,一直是個女強人,因為在商場上的奮力打拼而長期忽略家庭,忽略丈夫的感受,在雍顯很小的時候,他父母就離異了,他母親是個非常好強的人,既然丈夫選擇不包容她,離了婚,就跟夫家徹底的劃清界線。
當時雍顯的媽媽花錢打了很多場官司,才拿到他的撫養權,他原來叫鄒顯,后來改跟母親姓,才叫雍顯。
父母剛離婚那會兒,雍顯只有4歲,母親因為要打理公司的事,根本就無暇顧及他,就把他送到美國去讀書。
美國偌大的別墅里,雍顯的童年幾乎是跟管家和傭人一起度過的,也可以說,他是沒有童年的,他從小必須接受母親安排的所謂精英式的教室。
除了學校的課程,一回到家,他還必須上中國語,學禮儀社交,所以他身上那股優雅和嚴謹的氣質,是之前日積月累的結果,并不會因為他的頹廢和自暴自棄而磨滅。
在成長過程中,他幾乎沒有感受過家庭的溫暖,父母的關愛,雍母沒有照顧他,甚至隔絕他跟父親的接觸,沒有人教會他人情冷暖,所以到了15歲的雍顯格外的冷漠叛逆,他在讀書方面,絕對是個天才,才15歲的他就已經考上了哈佛大學法學院,他卻突然告訴母親,他不讀書了。
當時他跟母親吵得很厲害,他喜歡跟母親對著干,看她被激怒時的歇斯底里,他竟然會有一種從未有過的滿足感。
雍母說,他的人生是注定了的,哪怕你再厭惡雍家,也逃不了身上烙印,他的生命是她給的,他住的別墅,讀的名校,一身的學識,優沃的生活,一切一切都是她給的,她說,如果你要做你自己,那么就把這些東西還給我。
當時雍母想把他帶回國送進部隊去鍛煉一下,磨磨的尖銳的性格,他干脆就去紋了身,因為紋身后部隊是不收的,徹底斷了雍母的念頭。
雍顯下定決心要和母親斷絕來往,就穿著一條短褲從別墅里出來了,他發誓不用雍母花錢請人教養的學識來謀生,能做的工作就只能跑跑腿,打打雜,出來的時候,他對他母親說,他的命一半是她給的,而另一半是父親的,所以,他會只用一半的生命活著。
用洛恒峰的話說,替人當打手,看場子本來就是很危險,隨時都會背黑鍋送命,所以行話里說這類職業,就是用半條命活著。
一個奢華精致的大房子里,一個孤獨無愛的孩子,林至愛終于能夠理解,為什么他有時脾氣會又硬又直,原來是跟他的成長經歷有關。
她好奇:“那是因為什么原因他又回到雍家了呢?”
洛恒峰笑了笑:“因為一個女人。”
林至愛的臉色一下就暗淡下來,盡管她知道雍顯之前有女朋友,但想到他為了一個女人改變他對家庭的看法,改變他的人生軌跡,這樣的專注與付出,讓人嫉妒。
她內心的波動被洛恒峰看出來了,他說:“以前我們就住在夜總會旁邊的出租屋里,那里樓上樓下,密密麻麻住滿了在美國打工的下層人,現在我似乎都還能聞到里面刺鼻的汗味和垃圾的腐臭味,就在我和雍顯住的那間屋子對面,住了一個偷渡過去的女人,這樣的女人在唐人街并不少見,沒有身份的黑戶,只能在街上接客做生意,她有個女兒,長得很漂亮......”
剛說到這兒,從街邊停著的一輛面包車里竄出來兩個人,其中一個人說:“找到了,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