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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女乖了這么多年,這會兒卻不想再乖了。
三千字的檢查?呵呵,憑什么。
方珩文筆不差,她大筆一揮,格紙上洋洋灑灑的落下五千字都根本就沒有停過幾次。那文風頗有古時檄文風韻,文縐縐不帶一點臟,卻罵了對方一個狗血淋頭。寫完了,看了兩遍,自覺滿意,便夾在了常看的書里打算明天交上去,然后好好欣賞姓孫的那人的臉色。
躺在一邊的余燼:“……”
她看著寫檢討的那人斗志昂揚、行云流水,就知道這檢討要壞……
她在心里無聲的嘆了口氣。
方珩做事的時候很專注,再加上余燼的安靜是那種仿佛不存在一般的安靜,以至于方珩寫完了自顧自的欣賞了幾遍,才突然意識到這里還有個旁人。她的表情突然就有些尷尬,覺得自己剛剛的舉動實在是有些傻氣,哪怕是對著這個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她依舊很有些窘迫。
她余光看了眼病床上的人,還好,那人垂著頭,大概是沒看到的。
方珩隨手把書放在一旁,起身向著余燼走了過去。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么要窩在這里——一張明顯不適合看書寫字的桌子上做事,明明她的宿舍有標準的辦公桌,明晃晃的護眼燈……
學生時代,方珩見過不少朋友在宿舍的床上抱著書和筆記本忙碌,有的效率也不低。但她不行。她喜歡去圖書館,那種有氛圍的地方,她想要看書寫字碼論文的時候,都會在適宜的地方,這和方老頭的教育脫不開關系,但這一刻,她明顯破了例。
“余燼。”她叫她。
對方抬起了頭,額前的碎發輕輕咬了咬,眸子掩在碎發下,也許正注視著自己。
“對不起……”她輕聲說:“時間太晚了,今天可能沒辦法給你講故事了。”
余燼依然是沉默,像是默許,又像是無聲的控訴。
其實是前者,但方珩覺得是后者。
僵持了幾秒鐘,她抬手隨意抽出了一本:
《狼來了》
于是她再一次坐在床角,聲線輕緩溫柔,像是唱詩班對圣徒的禮贊。
余燼是知道這個故事的。
其實方珩和她講的很多故事她都看過的,她很小就不上學了,卻因為任務的緣故,有人教她識字。她最喜歡的事就是泡在圖書館里。那時候,圖書管理員總會在隔一周的每個周三周四,見到一個小小的身影,風雨無阻。那是個很可愛的小姑娘,她是最早進圖書館的人,也是最后離開的人。
但方珩的故事有點不同,放羊的小孩子最后沒有被狼吃掉,而是在被路過的村民救下了,他認識到了錯誤,再也沒有說謊騙人。
是個溫柔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