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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她,大腦只記住她,心里只留下她。但他很長時間沒有意識到這個人對自己而言是特別的,在結婚以后,他因種種誤會冷落她,還剩下一種名為在乎的本能,就是親手給她做鞋子。
他以為自己是在給冠了妻子名分的女人做鞋子,其實是在給喜歡的人做。他知道自己的技術比不上園區里的老匠人,但他愿意把這不完美的一面給她看。
因為她的腳很小,只有33碼,在外面很難買到鞋子。
因為她很特別。
說不清這份微小的悸動是什么時候產生的,但他確定,自己應該從很久開始就相中這個人了。
沈千星愣神間,席默琛讓店員把鞋子拿過來,親自為她穿上,然后將人拉起來。
“合腳嗎?”他問。
沈千星踩了兩下,點頭。
席默琛勾了下唇,忽聽沈千星說:“可是我想穿你做的。”
“那回家?”
“好?!?
兩個人牽著手出門,沈千星落后半步,怔怔地看著男人的身影。
剛剛他沒把話說太清楚,但她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好像……也從很久開始就對她動心了。即使他不明白,但依然在兩個人走到感情破裂邊緣的時候,用最粗苯最固執的辦法,一次次挽回她。
沈千星的視線落在他牽著自己的那只手上,忍不住笑起來。
真好。
他愛她久久,她愛他依舊。
她相信兩個人可以永遠像今天這樣牽著手,從青絲到白頭。
作者有話要說: 正文完。
感謝各位小仙女一路以來的支持,因為我這個周期沒有榜單……哭唧唧,所以番外會在下個周期有榜單的時候開始更,暫定兩部分,一個是往事,把男女主角的過往連起來講述;一個是后來。
我這兩本越寫越發現自己不會寫文,尤其每個故事寫到中后期,總感覺不知道怎么表達,經常用平鋪直敘的方法把事情交代完,很多時候都挺痛苦的。以后我會繼續加油,雖然寫得不好,但我會把故事講完。
下個文不出意外的話是,用過的名字是和,雖然改過名字,但故事核心沒變,題材大概率也是婚戀不會變,但是女主名字會改!目前的我不喜歡,下個文基調會比星辰輕松(老實說,星辰這本我的走向是先婚后愛,結果被我硬生生搞成類似破鏡重圓=
=)
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