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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點兒,張嘴,我親你了!”高朗一本正經地耍流氓。
沈惜安痛的說不了話,卻不敢跟他對著干。老老實實張開了嘴。
“真乖!”他語氣甜的膩人。
“你這牙齒夠硬的啊,皮都咬破了,紅了一片。”高朗捏著她下頜仔細查看。“好了,沒大事兒,我去給你弄點兒冰塊來。”
沈惜安看著他背影發呆。其實,有人擔心的感覺也不賴。
晚餐,依舊是兩人熟悉的那家店。
老板熱情地打招呼。“二位還是老菜色?”
高朗點點頭,坐在了靠窗的的老位置。
沈惜安恍然,不自覺竟和他吃了這么多次飯。
“我這個男友還合格嗎?”高朗食指輕輕擦過鼻頭,掩飾自己罕見的緊張。
他們這種關系算是試用期嗎?
沈惜安又何曾淡定,“你有沒有發現,那天之后的你很不一樣?”無論是行為舉止,還是說話方式。
高朗這個人看似平易近人,溫潤如玉,可“平易近人”本就是個居高臨下的詞。他出現的地方,自帶光環,彰顯著自身的特別。之前的交往中,天平是向他傾斜的。表現的再平和,也難以掩蓋他一句話就能拯救她于水火的事實。可現在的他,無形之間消弭了這種潛在的距離感,他也會鬧小脾氣,也會抱怨繁多的課程,也會緊張焦急沒把握,霸道不講理,甚至有時候還講話賤兮兮的。這樣,才是一個真實的人啊!
高朗握住她的手,眼神堅定而溫柔。“因為不想我的女朋友也把我當個神。既然你不愿意主動靠近我,山不就我我來就山。”
他的情沉甸甸的,壓得沈惜安不敢直視他眼眸。只得“呵呵”假笑幾聲。“你倒是挺看得開的。”四兩撥千斤。
高朗并未見怪。只是握著的手用了更大的力氣,變成十指相扣。他很喜歡這種牽手姿勢。
古人語,十指連心。十指相看,即為心心相印,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從校服到婚紗,從黑發到白發,真是令人向往。
高中課堂上,黑乎乎的胡渣繞了嘴巴一圈的語文老師搖頭晃腦念出了這句詩文,奇怪的是,一向文科不開竅的他那一刻卻有了絲絲觸動。
她臉上依舊淡淡的,眼神早已千流百轉,高朗沒錯過那一刻她的震撼,如冰雪乍融,春寒還暖。每次,只要走近一點點,遲早都能走在她心上。
喲西!
不甜不要錢!
同學,我想睡你!(二十八)
“最近天氣有點熱,不如去我那兒。”
宿舍沒空調,沈惜安總熱的跟條狗似的大喘氣,不經意抱怨幾句,高朗便發出邀約。
去他那兒?沈惜安低著頭,耳廓染上夕陽的殘紅。
高朗說完也覺得不大對勁,連忙解釋,“我沒別的意思,你別誤會。”完了,他腦子里閃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