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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澍現在已經記不清爸爸媽媽的模樣了,但還記得那份溫馨的令他每每想起心里都有些酸酸的感情——
王,精靈王弗萊維特為了讓初生的他走出回憶的深淵免于夭折,使他淡忘了那些身為人時強烈的感情。
蘭澍很感激王的出手相救,沒有王的幫助,他可能真的會在長久的思念回憶中消沉死去,可還是……好遺憾。好遺憾。
從餐館出來,蘭澍的情緒遠沒有進去時的開心,也因此沒了花錢敗家的興致。
才掙了這么點錢,連找門路辦身份證明的手續費都不夠,你開心的太早了啊蘭澍!
他在心里教訓自己,路過一家書店時,進去補充了稿紙和墨水。
買完東西出來,蘭澍又找到接下來的新目標。
那就是買一臺電腦!
手寫稿子對他來說不累,他有只很喜歡的羽毛筆,這只羽毛筆是出門游歷前王送給他的禮物,也是個很珍貴的魔法道具。
魔法效果是提高使用者的專注度和完成度,不管使用在刻錄魔法卷軸還是銘刻符文上的幫助都很大,但對于現在用它來寫小說的蘭澍來說,就是寫字特別流暢絲滑,即便一口氣寫完三萬字手都不累!
嗯,在想完小說的設定和大致情節后,投遞出去的三萬字是蘭澍一個晚上寫出來的,效率十分高,這也是他最初信心滿滿的原因——瞧他這逆天的創作速度,那些編輯們還不得直呼撿到寶了?!
用電腦打字可能反而會變慢,但誰說他買電腦是要用來工作的?!
蘭澍在內心叉腰,他是要用電腦玩游戲的!
欸,不過霓虹好像比較流行游戲卡帶,是不是要換成買游戲機?
emmmm……資金有限,還是先買電腦吧,電腦能玩的東西更多。
蘭澍謹慎的想。
——
好像有人在跟蹤他?
不確定,觀察觀察。
住在深山老林里的蘭澍回家的路線自然越走越偏僻,有用金幣換錢結果被人尾隨經驗的蘭澍小心了很多。出門財不露白,他也用魔法把自己偽裝的普普通通不起眼,這次出門吃飯也沒買什么貴重東西,按理來說應該不會被人盯上啊。
可是后邊那兩個鬼鬼祟祟的孩子,的確是在偷偷跟蹤他吧。
蘭澍心里有些惱火,他都已經這么小心了,身上根本什么值錢的東西都沒有,怎么還會被人盯上啊?
難道是這疊稿紙和墨水?可是也不值錢啊!
這座城市里流浪的孤兒確實可憐,可該作為的官方視之不見,蘭澍也沒有多余的善心去管,何況他現在連養活自己都有點難——如果不是他平時不需要吃東西以及白嫖了個房子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