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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周六呢?去海邊露營怎么樣?”
“周六行,就周六吧。”
“好。”孟商羽說著想起了什么,小心翼翼地問:“你爸還沒把你的手機還給你?”
提起這件事,余江火便覺得火大。
上個月月考,他從年級倒數第二滑到了倒數第一。余爸非說他的成績下降了,不準他晚上再出門,要不然就沒收他的手機。
于是,在二選一之間,余爸把他的手機收走了,順道收走了他的所有零花錢。
余江火天不怕地不怕,唯獨怕他老爸。
余爸是個嚴厲古板的學術導師,每次發起火來比他還大,連天花板都要抖三抖。
余江火從小就怕他。
“還什么還,我還就不要了。”余江火一臉不屑地說:“等我湊夠了錢,自己重新買一部。”
“那今晚的演唱呢?”孟商羽又問:“江火你還去嗎?”
“去啊,放了學就去,不去哪兒來錢買手機。”
“說得對!”
*
于是,下午一放學,余江火和孟商羽便直接去了南桐酒吧。
他們的樂隊名字叫fire,意為‘火’,是在高一那年成立的。自成立伊始,這兩年里一直都在南桐酒吧駐唱。
也差不多在那個時候,余江火認識了沈漸和簡晃。
沈漸是個alpha,樂隊里的架子鼓手,因為留了一級,年紀在他們當中最大,所以常常被叫做老沈。簡晃是個beta,樂隊里的鍵盤手,平時沉默寡言,不太愛說話。
余江火的音色比他們好,音域也更廣一些,理所當然地成了樂隊里的吉他手兼主唱。
至于孟商羽,他是余江火中學時的同桌。兩人都喜歡音樂,一見如故,就連上了高校也在一個班。fire成立后,他在樂隊里擔任貝斯手,像個小弟一樣常常跟在余江火身邊。
他們在酒吧門口匯合,然后一起從后門進去。
余江火背著吉他走在前面,沈漸緊隨其后,孟商羽和簡晃走在最末。
“老沈,”孟商羽注意到沈漸脖子上的草莓印,開玩笑似地說:“又有人追你了?還是omega?”
沈漸長著一雙丹鳳眼,很會哄人開心,加上皮相也算得上上乘,因此在他們學校很受歡迎。常常有不少omega追求他,給他送東西,而他本人全都來者不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