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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是虐點了…預警一下吧,在存稿,所以這章字數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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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沈平格生日了,連燕不知道該準備什么,上次準備了小房子,那這次呢?情書干巴巴又不值錢,況且寫過好多了!錢他是有的一些的,可上帝沒告訴他該給愛人什么是最佳選擇。
離十一月十號近了,連燕路過奢侈品店的時候,忽的看到了里面的戒指。由戒指聯想到婚禮,再聯想到白色的西裝,他壯著膽子進去看了。可能是穿著校服的原因,或者看起來顯小,沒有人來問他要買什么款式,把他理所當然晾在一邊,連燕趴在玻璃臺那兒看,這讓他樂得自在。
鉑金指環看起來很漂亮,帶鉆石的他買不起,過于花哨的沈平格大概也不會喜歡。沈平格的手指很好看,骨節分明,修長,連指甲都修剪得干干凈凈,戴上指環肯定漂亮——指環也并不一定非得戴在手指上,系個黑繩,掛在脖頸那兒也會很好看。
在十一月的第一天,連燕花了他這輩子花過最多的錢,花了一千多塊買了個鉑金指環。盡管這個錢花得沖動而草率,而且他只是憑著記憶選了指環的尺寸,想著,如果大了就讓沈平格戴在大拇指吧,總歸得戴著!
那個指環怎么就可以那么貴,小小的,揣在兜里怕掉了,拿在手心里又怕從指縫里掉出去,在送給沈平格之前,連燕只得先把這個指環拴了小繩子,掛在脖子上——這是他給十九歲的沈平格的。
日歷也查看過了,十一月十號那天是星期五,沈平格下午沒有課,他可以上午坐火車去,下午如果太陽很好,他們或許在樹影里接吻,他將戒指給沈平格,盡管這看起來滑稽得像求婚——兩個男人在夏日尾巴里的婚禮。然后晚上去開房,每次找他都是開房這檔子事,他像個不折不扣的色胚子。
下了晚自習已經是九點,買完指環是九點半,天黑得厲害,別墅里也黑漆漆的,沒點煙火氣兒,沈逸明今晚大概也不回來,連燕興奮勁兒仍沒過去,把繩兒從懷里掏出來,指環還帶著體溫的熱度,他靠在沙發墊上,控制不住地想笑,可惜他也不能發出笑聲,摸摸臉都燙了。
突然聽著了音樂聲,在空靜的別墅里格外明顯,連燕茫然了下,才反應過來這是他最近剛換的手機鈴聲,是那次沈平格給他唱過的。
還沒唱到那句“最絕色傷口”,連燕便接了起來,著急忙慌地,連來電人是誰都沒看清,接了之后聽著了喘氣聲,接著沈逸明的聲音從那頭傳過來。
“喂,小燕啊……”
連燕愣了下,沈逸明聲音含含糊糊,跟含了糖塊一樣。
他無法說話,只是“嗯”了聲。
“等會兒、呃,等會兒我回家,你給我煮個醒酒湯,再去藥店……嗝……給我買個藥什么的,”沈逸明明顯喝醉了,說話尾音都快聽不清了,“我等、等會兒就回去了,今晚回去……不呆在公司了,太累人了,整死了,那么多酒。”
連燕又“嗯”了兩聲。
他有些擔心沈逸明,“啊啊”了聲,沈逸明好像懂他意思,說:“哎呀,叫助理來開了,他喝得比我少……沒事兒,十分鐘就到了,你去買藥,去去去——”
手機大概是忘記掛了,還能聽到那邊的聲音,連燕猶豫了下,掛掉了,把指環放回懷里,冷冰冰的,冷得一激靈,穿上了外套,外套里還有今天買指環剩的錢,肯定夠了,連燕關上客廳的燈,于是別墅又浸泡在黑暗里,走出去買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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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冬天了,冬天的晚上實在冷,即便裹了黑色圍巾,臉也凍得發紅。沈逸明也沒告訴他沒什么藥,大抵是胃又犯老毛病了,連燕連燕提前寫好了紙條,一路上又查醒酒湯怎么做,太難了,而且那些材料也不知道哪里買,在這方面,連燕有心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