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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陽光雖然沒有寒冬溫暖,但沒有夏天燙人的炙熱,特別可人。
黎明就著窗臺前曬進來的陽光,仔細的將藥草一一翻面曬乾。
她一邊忙碌,一邊腦中思考著昨晚竊聽到的消息。
狼王把她當攻城的誘餌,一方面測自己這種桶水有多深,以及還裝了什么。
她對自己的身手有信心,就是被當誘餌也不怕受傷,搞不好反手就能把這些無聊的垃圾都揍到都爬不起來。
但她不想天天都活在精神緊繃的狀態下。
壽命生來註定比一般人短就算了,還要每天猜忌計算、斬殺生靈,自己現在才二十二歲,就已活得疲憊不堪。
可是,這時候如果偷偷離開,反而會讓自己越描越黑,改天再遇上狼群,大概是一場惡斗跑不了。而且說實在的,離開之后,又能去哪里呢?
看來只能順著狼群走了。
要是能每天這樣曬藥草,甚至能開間小小的診所,空間的時侯看看書,或逛逛街買東西,一週固定的時間去做志工,偶爾出去踏青或旅行,這平凡的幸福,該有多好哇!
她心里深深嘆了一大口氣想。
而現在自己該做的,就是裝什么都不知道,等著狼群安排好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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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上堆疊成小山的書本中間,他專注的埋首翻閱著,兩道眉擰在一起。
「小菲。」
門外傳來的一個叫喚聲,倏地打斷他的思緒,讓他有點不悅的從書里抬起頭,但接著看到進門的是誰以后,擰在一塊的眉頭舒展了不少,還換上較輕松的表情,應聲答道:「奶奶。」
彩月拎著一個葉子捲成的包裹,走到桌旁放下布包說道:
「從早上到現在沒吃東西吧?等一下傍晚不是要帶大家去堵盜匪嗎?總不能吃臭烘烘強盜肉吧?」
伊菲森將一片楓葉放在書頁中,然后闔上疊到旁邊,捧起包裹,將外層的葉子剝開,啃起生鮮的鹿肉。
在不處理公事的正式場合,只有在奶奶面前,他才能放下當王必須裝出的架子。
「奶奶待會跟我們去嗎?」
彩月挑眉看著伊菲森笑了一下,說:「剝皮這種事,還用費得著我這種老母狼出場?」
「好吧!那我們這群小狼崽去就行。」
伊菲森一邊啃著香噴噴的生鹿肉答道,才發現自己真餓。
彩月打量了一下他的儀容,然后從懷里掏出一把木梳,起身走到他身后,解開長長的發尾,梳了起來。
伊菲森舒服的瞇起眼,微仰著頭,笑嘻嘻的對彩月道:「這可真是辛苦奶奶了,我受不起。」
「哦?等哪天終于遇到你的小母狼,就不用受不起了。」
彩月翹起嘴角,假裝吐槽的語氣卻掩不住她的疼愛。
離天當年幾乎殺光了成年族狼,是她帶著所有的小狼崽躲進人界暫避危險,也因此,每一隻狼都是她帶大的,對她來說,這些就是她的孫子孫女。
「奶奶真愛消遣我。」
伊菲森半瞇著眼懶洋洋的回道。那一大塊鹿肉已經吃完了,連葉子上的血都舔得乾乾凈凈。
彩月放下梳子,兩手攏束起烏黑的長發,然后抓起青色的發帶,熟練的給他扎好了長長的發束。
伊菲森站起來,伸了一個大懶腰外加大哈欠,撇頭對彩月拋出一個俏皮的笑容道:「那我出門了,晚上回來要吃烤鹿肉!」
彩月一聽,橫眉豎眼道:「你都多大了,還跟奶奶撒嬌,害不害臊?」
「不害臊。」
彩月又氣又好笑的目送他高大的背影出了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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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子夜一隊的情報,今天傍晚時分,那幫盜匪會出發去東南方四十里外,打劫一隻要趕進城的大商隊。去打劫的一共有五十人,而在山寨留守的有三十人。
雖然算過到時實際要進城的狼,加上他自己,只要二十八匹便足夠,也就是只要二十八張人皮,外加五張備用。
不過,既然都要剝了,就乾脆全解決。一是斬草除根才能確保進城的計劃不會敗露,也就是要裝就給他裝到底。
二是收復基爾曼城后,這些江洋大盜也要收拾的,他不太相信也不想要招降這些窮兇惡極的人渣。
雖然披人皮進城殺人,可能滿不人道的,但很符合狼道。
畢竟是剝的是殺人不眨眼的強盜皮,又不是老百姓的皮。
伊菲森已讓子夜帶著十五匹狼,在山寨附近守著,等他們一伙五十個強盜走遠后,再進寨子把剩下的傢伙收拾乾凈。
而他自己則率二十匹狼,在傍晚時分堵在路上等那倒楣的五十名盜匪。
按狼群社會自古來的規矩,除了懷孕和狼崽還沒斷奶的母狼,以及還未長齊長硬爪牙的半成年狼、受傷生病或殘廢的狼,其馀不論公狼母狼老狼,在狩獵和出征時,都得上戰場。
而狼王更是必要親征每一場,千百年來,沒有哪個狼王會躲在其他狼背后撿輕松的活干。
因為狼王是狼勇猛睿智最佳的化身。
他在廣場上親點了二十匹狼,就在這時候,一個身影急匆匆的跑到隊伍最尾端。
伊菲森和其他狼都把目光轉向那名男子,他一臉「怎么都沒狼叫我」的著急表情。
「等太陽一過屋頂,門口集合出發!」
伊菲森語畢,眾狼便散去做出門的準備。
那名趕來的男子沒有走,到他面前著急開口道:「王……」
「風玉子,白桂她還好嗎?有一陣子沒看見她了。」
「她很好,再兩個月就要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