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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說開了,佩玉坦白說道:“我還有件事情沒告訴你,我不是一直嫉妒你、想搶走你的客人么?那個王占魁是個好客人,家里開錢莊的,有錢,出手闊綽,床上不瞎折騰人,我很滿意,就想把他搶到手。”
劉秀說道:“我都說過了,我不介意。他們都喜新厭舊,玩膩了就走,沒有你,也會有其他姑娘。”
佩玉說道:“但是,我怕他對你舊情復燃。去年是他梳籠了你,你的初夜是他的,出了五百兩銀子,擺了三天喜宴,還送你新首飾、云想樓金線繡的嫁衣,拜過堂,他肯定很喜歡你。”
“加上他在我身上只有半盞茶時間就交代了,我覺得他對我不怎么有興趣,或許還想著你,所以,為了徹底斷了他對你的念想,我就編了一個謊言。為了搶客,我真的什么惡毒手段都使上了。”
“說我有花柳病吧。”劉秀對此并不在乎,還大方的給予指點,說道:“他不是對你不滿意,他一直都很短,半盞茶很尋常。他最喜歡的其實不是床笫之間的事情,他喜歡我用崇拜的眼神看他、聽他滔滔不絕、夸贊他、看他寫詩、聽他的教導學寫詩,但是絕對不能寫出比他好的詩詞。要聰明,但不能表現的比他聰明。反正,你一直仰望他,讓他覺得你依賴他,可以被他操縱,以他的喜為喜,以他的悲為悲、把自己的靈魂摘出來,一切都圍著他轉就行了。”
佩玉聽了,大為嘆服,劉秀曉得動腦子,她一輩子都比不上。難怪劉秀無論遇到什么難得的好客人,她都能抓得住,王占魁當了幾個月的新姑爺,在她身上至少花了五千兩銀子,接著,又攀上了李閣老的獨子,客人一個比一個好,財源滾滾……
佩玉說道:“我是惡毒,但不至于那么惡毒的說你有花柳病,那樣你就弄不到其他客人了,喝西北風去?我對王占魁說,‘你一回山西老家奔喪,鳴鸞就發現自己懷孕了,為了方便接新客,她喝了紅花,墮了胎,把你的孩子殺在母體里了’。如此一來,他定恨你,不會再找你。”
“……事情就是這樣。”劉秀告訴了陸善柔佩玉在假山里交代的一切,還不忘給佩玉求情,“陸宜人千萬不要罰她,她剛小產,身子嚴重虧損,受不住刑的。其實她有她的好處,有一回我病了,燒了三天,是她跪了半天,求老鴇龜奴們請個好點的大夫來瞧病開方子,我才活下來。她本性不壞,是這不公的世道逼得她走歧途。”
劉秀思慮周全,她和陸善柔單獨說話,是因都是女人之間的私房話,魏崔城是個男的,劉秀把陶朱當未成年的孩子,所以避開了兩人。
涼棚里還有差役值守,更不能讓他們知道佩玉曾經私自跑出來過。
有了新線索,陸善柔腦子轉的飛快,這么說,王占魁以為劉秀墮了胎。
劉秀……胎兒……糞坑……有新線索了!
陸善柔猛地意識到了什么,她飛快跑到外頭涼棚,戴上羊腸縫制的手套,在一桌子從黃金湯里濾出的物件,拿起一枚并蒂蓮白玉簪。
“禾稼如云歲事登,乃是資賢宅里人”。陸善柔念著刻在簪子上的詩句,”我明白為什么會把陸游的《白發》與徐鉉的《月真歌》里兩個完全不相關的詩句硬湊在一起了。”
“詩句的頭一個字,‘禾’與‘乃’,上下連在一起就是‘秀’字,劉秀的名字。”
作者有話說:
第一個案子會在一天之內告破,不要急。?
第13章 風月場虛情對假意,女偵探再推兇殺案
◎劉秀不敢相信:“……我……為什么是我?我從未見過這支玉簪。”發現新線索,陸善柔興奮得拿著玉簪巍
劉秀不敢相信:“……我……為什么是我?我從未見過這支玉簪。”
發現新線索,陸善柔興奮得拿著玉簪圍著桌子打轉,就像一只貓追著自己的尾巴,邊走邊道:
“你沒見過,但這支玉簪是有人預備送給你的,最終扔進了茅坑,這意味著什么呢?因為有人覺得你不配!恨屋及烏,這東西就該扔在最污穢的地方,和你‘墮掉’的死胎在一起發爛!發臭!”
在魏崔城和陶朱看來,陸善柔圍著桌子轉、喃喃自語,簡直瘋魔了。
好在陸善柔最終停下來了,拿起茶壺,豪邁的嘴對著茶壺嘴咕嚕咕嚕的痛飲,直到全部喝干,把茶壺重重一放,“這就對上了,動機……最初的目的不是殺人……到拿著西瓜刀激情殺人,此人和金榮都有很大的嫌疑。”
眾人皆云里霧里,陶朱嘴最快,”陸宜人,你能說我們能夠聽得懂的話嗎?”
陸善柔拿著尚未余味的玉簪解釋道:“昨日一早離開芳草院的有兩人,金榮和王占魁。金榮和李公子積怨太深,因此他的嫌疑最大。王占魁是寒門學子——至少在權貴云集的國子監里,他算是毫無根基的寒門,家族第一個秀才,人緣好,說話謹慎,不得罪人,對待行院里的樂伎也是溫柔體貼,從不折騰人。因此,他看起來一點不像是會激情殺人的人,加上他沒有動機,所以我們都忽略了。”
“但是現在,他殺人的動機有了。”陸善柔捏著玉簪,三言兩語把王占魁和劉秀大擺宴席,當了幾個月新姑爺的往事,還有佩玉“橫刀奪愛”,瞎編劉秀為了接待新客,墮了胎兒的謊言都述說了一遍。
“……過去我跟著父親破獲的兇案,殺人的動機無非是兩種,一種為權勢利益,一種為情。如果是金榮殺了李公子,是為了權勢利益,而王占魁,是為了情。”
“為了情?”劉秀第一次對陸善柔的判斷產生懷疑,“陸宜人,我們煙花之地和您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我們這里的感情全是虛情假意,逢場作戲。王占魁與我的確辦過像民間那樣的婚禮,五百兩的彩禮給了老鴇,給我置辦金鑲玉頭面首飾、買了云想樓的金線嫁衣,擺了三天流水席,還拜過堂,當了半年的夫妻。”
“但其實是他花了大概五千兩銀子,包了我半年。這半年來,我出賣身體和智慧,給他圓了一個完美女人的夢,在廳堂是能夠與他詩文相合,但永遠稍遜他一籌、需要他指點的貴婦;在床上是什么花樣都會玩的□□;是能夠下廚房,親手作羹湯,搟筱面、燉兔頭、炒過油肉,給他做家鄉美食的廚娘。為了滿足他,我什么都肯做,我就是干這個的,可是,我對他絕對沒有情,他對我,也就是一時的新鮮,找個崇拜他的床伴,談何感情?”
“他不可能為了我,和李公子爭風吃醋,殺人就更不可能了。他一個山西來的小秀才,家里開錢莊的,最怕當官的,怎么敢殺了舉人出身、父親還是閣老的李公子?那個包含我名字的玉簪或許只是巧合。”
劉秀是個冷靜聰明的人,她說的句句在理,陶朱傾向于劉秀的說法。
陶朱說道:“我還是覺得金榮嫌疑最大,陸宜人不再考慮一下我寫的供詞么?只需耍點手段,就能辦成鐵案。”
魏崔城一時有些動搖,但最終還是選擇相信陸善柔的判斷,“你們聽陸宜人把話說完,我覺得還是有因情殺人的可能,王占魁或許妒火中燒,嫉妒李公子。他在口供里說過,李公子舉辦文會宴會,他從來沒有收過請帖。他一個山西來的小秀才,沒有根基,在國子監默默無聞,只能到秦樓楚館尋找慰藉,劉秀做低伏小,滿足了他的虛榮心。”
“所以當劉秀墮了胎兒,投入李公子的懷抱,王占魁就失去了理智,順手拿西瓜刀激情殺人,畢竟那個時候沒有目擊證人,他覺得無人知曉,就冒險殺人。”
陸善柔贊賞的看了魏崔城一眼,“你們把情理解的太狹隘了,愛是一種情,恨也是一種情。恨比愛更加持久,熾熱。正如劉秀所言,王占魁不敢恨李公子,李公子是他望塵莫及的人,但是他敢恨劉秀啊。”
陶朱哇哇亂叫,“關劉秀什么事啊!又不是她能決定跟誰……玩。”
劉秀低著頭,她本以為自己不怕這些難堪了,但是當有人努力維護她的面子時,她會覺得羞恥。
劉秀心道:身為下賤的我,或許不配得到這些好人的幫忙。為何越把我當個人看,我就越難過呢?
陸善柔說道:“陶朱,或許你生而不凡,所以言語行為都能超脫這個凡世的規則,瀟灑不羈。你不了解王占魁這種被圈子輕視、孤立的痛苦,他被人壓在頭上、搶了他喜歡的女人。他沒有勇氣去恨欺壓他、搶他的人,為了發泄怒火,他會把刀對向比他更弱的人,所以弱者往往會把刀揮向更弱者。王占魁恨的是劉秀。”
魏崔城是在沙場征戰過的人,現在在錦衣衛訓象所,軍營和錦衣衛里一些蠅營狗茍他是知道的,頻頻點頭,“是這樣的,能反抗的是極少數,王占魁肯定不是,一個只能在官妓的吹捧中得到安慰的人,他沒有那么硬的骨頭。”
連劉秀也轉向認同陸善柔 ,“陸宜人說的有理,芳草園的姐妹們,如籠中困獸,為了爭搶客人,困獸互相撕咬,沒有幾個敢恨籠子外頭把我們當玩物的人。”
這個不公平的世道,身在底層,看不到出路,互相撕咬,不敢反抗壓榨他們的人。劉秀是其中的“異類”,她不咬別人,也從不恨咬她的佩玉,她只覺得佩玉可憐又可悲。
國子監里的王占魁,是士人階層的底層小人物,另一種形式的“佩玉”,他崇拜李公子,如果李公子愿意給他一張文會的請帖,估摸他會去舔李公子的腳底板,根本不會記恨李公子曾經的忽視。
陶朱還是不服氣,“說了再多道理也沒用,死的人是李公子,又不是劉秀 。”
“‘雄兔腳撲朔 ,雌兔眼迷離,雙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陸善柔看著天色,不知不覺到了黃昏,夕陽西下,“你們跟我來 。”
陶朱一聽到《木蘭辭》,臉色就不太對了,這是講述花木蘭女扮男裝、替父從軍的故事,“去那里?干什么?”
“來驗證一下我的推演。”陸善柔說完,帶著眾人來到劉秀的臥室,也就是案發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