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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不想他了。倒不如想辦法哄哄哮天犬。自從帶著它去了一趟太陽星,哮天犬就不太敢出門了,就怕被送給別人。
愁啊。
作者有話要說: 昨天正文完結太高興了,忘了說,我要寫六萬字的番外……這樣可以補齊欠的更新,而且還能把文章字數湊個整_(:з」∠)_
寫到狗子,就想起家里養過的一只狗狗,現在還活著,已經19歲了。
它14歲那年,我們搬家了,我媽就送它和另一只狗子去了大姨家,因為它就是大姨家的狗子生的。但是它天賦異稟,自己從大姨家跑回了原來的家,另一只狗子比較傻,沒跑回來,就被留下了。
我爸沒辦法,只能讓它在空蕩的家里住著,每周回去喂他幾次。我放假回家后想帶它出門溜溜,它死活不往外面走。后來它被送到了更遠的小姨家,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我們去小姨家看它,它像不認識我們一樣,可能是太老了,也可能是被傷透了心。
不過我們都以為它會先死掉,沒想到是那只小狗先去世的,2017年8月,在大姨家門口被車撞死了,當時八歲。我可傷心了,還給他倆寫了文……然后坑了。
第103章
京城里熱熱鬧鬧,百姓駐留在街道兩邊,張頭探腦地觀望著。
“哎哎,這是要做什么?怎么這么多人?”
“丞相小姐拋繡球招親呢!”那人道,“聽說啊,小姐花容月貌,娶了她,哪怕給相府做個上門女婿,也是八輩子修不來的福分。可惜我早有家室,人家未必看得上我……”
聽完,穿著粗布短打的小伙子奮力地向前擠。
圍在前面的都是想出風頭的男人,哪里能擠得進去?他便伸出一只手來,原地蹦跳著大叫,希望美貌的小姐能注意到自己。然而在人群中依然算不上搶眼,已經有不少人像他一樣動作,倒是被身后的男人推了一把,“跳什么跳,踩到老子腳了!”
鑼鼓聲突然響起,身穿紅衣身姿挺拔的儀仗隊出現在拐角處,后面是騎著駿馬身穿大紅官服的清雋男人。
人群中有一瞬間安靜,不少人回頭去看,被男人的威儀排場吸引。
高閣內蒙著面紗的女子也看到下方經過的人馬,她站起身,拿起盤中繡球,輕輕一擲,打中了馬上男子的烏紗帽,在男子接住繡球,遙遙望過來時,嬌羞地低下頭回到內間去了。
伏光拿著酒杯,坐在另一邊的樓閣窗邊,把這一切收入眼底。丞相府的下人把狀元郎拉入府中,伏光收回目光,“洪江龍王原身就是一條黃色鯉魚,壽數還沒你長,怎么他能變龍王,你就不能呢?”
萬珠哭笑不得,“小妖甘愿跟在您身邊,不想去做什么龍王。”
“也是,做龍王太憋屈,哪里有做妖痛快。”伏光點頭,“你真的不能變成龍?”
萬珠不知道伏光為什么會一直念著變龍,起初他也有想過化龍,畢竟龍那么龐大,擁有強悍的力量,與它一比,小小的鯉魚實在太渺小了。
后來萬珠聽伏光的話在底下轉了一圈,忽然發現現在的龍已經不是記憶中的樣子了。
什么江河湖海都有龍王,海龍王還行,但是也受天庭差遣,噴嚏都不能隨便打。更令他驚訝的是,井里都有龍王,困在小小的方寸之地……雖說各司其職吧,哪里有他現在生活的自在?
萬珠在人間增長了很多見識,更不想化龍了。
他回答伏光,“小妖非是不能,只是實在不想。”
“好吧。”
伏光沒強迫他,帶著人結賬離開。
“陛下,接下來我們去哪?”
“到了人間就不要叫我陛下了。”伏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