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矣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詩鼎小說網網m.gzstf.cn),接著再看更方便。
查爾斯都數不清自己打掃了多少次被嘔吐物弄臟的地板和墻面。杰的次數倒是肯定比他少,那主要是因為杰放棄往胃里塞食物的時候比他更早。
事實證明,容易放棄這種性格在很多時候其實也是個優點,撞破南墻才回頭的查爾斯必然會吃到更多的苦頭……
在誘惑面前,尚有余力的杰是第一個投降的。
他拿起了一枚卵。
查爾斯張大嘴,欲言又止:想要訓斥和阻攔也找不到理由。老板都吃了,顯然這是真的能吃,對身體可能是有點壞處,但壞處肯定不多。再說他們離開這座島之后也能去約個體檢什么的,最大限度地將有害性降到最低。
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了,目前的當務之急是吃點什么安撫饑餓的腸胃——多么奇怪啊,查爾斯和杰也不是沒有餓過。工作忙起來一整天滴水不進都是常有的,助理嘛,上下限彈性極大,他們剛入行的時候也就打打雜、跑跑腿,立在大人物背后的角落里,連個人都算不上,甚至比不過昂貴點的道具。長時間忍饑挨餓,抽時間暴飲暴食,兩三年過去,他們的腸胃也壞了。
就連饑餓感也很陌生。這饑餓感甚至讓他們感到自己格外健□□命力十分充沛。正因如此,想吃東西的欲望更加強烈,看起來似乎也完全沒有抵抗的必要。
杰摸索著卵,試著用指甲刮搜縫隙。看老板撬開這東西的架勢十分輕松,自己上手卻發現要找到空隙并非易事。
他有想要不要用剪刀剪開,可嘗試著撕扯了一下,它的外殼比他想象得更加堅韌。杰也擔心剪刀會損壞卵里包裹的那泡液體……要是灑落了幾滴,那該多浪費!
第一枚卵開得手忙腳亂。粘稠的液體滑入喉嚨,那一瞬間,杰幾乎打了個冷戰。他感到每一根毛孔都舒展開來,連味道都沒嘗出,只是純然舒適,身體輕飄飄的,仿佛在某個昏昏沉沉的午間小睡。
杰的手伸向第二枚卵。
查爾斯默許了。
杰將一枚卵放到他手心,慎重得像是遞來一枚戒指。
查爾斯沒法拒絕。
然而,某種尷尬緊張、無法面對的情緒,始終盤旋在他的內心深處。他知道那是什么。羞恥。他不愿睜眼,因為看到了會顯得自己更加不堪;他也無法丟棄,因為一旦丟棄了……丟棄掉之后,他算是什么呢?
他只能讓情緒氣球一樣漂浮在那里。
第147章 第五種羞恥(19)
就和所有以寫作為生的同行一樣,伊芙琳對出行這事兒保持著可有可無的態度。
那并不是說作家不需要出門。誠然他們筆下的世界通常遠比現實世界來得更為廣闊瑰麗,他們內心的世界則比他們筆下的世界更為龐大無序,可現實世界的不可替代性依然無需多做解釋。
正如通篇都在變著法子講述“多看、多寫、多生活”這一真理的的寫作指導書所說的那樣,寫故事的重點從不是想象力。
伊芙琳,當代最偉大的童話作家之一(她自己并不認可這一頭銜,但假如要將之授予別人,她也確實覺得他們全都不配),總是被讀者、業界和評論家稱贊說“具有超凡脫俗的想象”。
然而,故事中并沒有“想象”這回事。
任何故事最終都只能書寫現實。史詩大作?你能在歷史書里找到幾乎一模一樣的發展。魔法傳奇?不如現在打開當前最頂級的科學雜志,看看他們對未來技術的嚴謹構想。科幻巨獻?或許你找的是中世紀的煉金術師手記。
伊芙琳很少費心去思考自己要寫的是什么故事。她會打開電腦,調出空白文檔,然后回憶近期給她留下過印象的某個人或者某件事。
當然,故事總得有情節,情節必須遵循邏輯,因此伊芙琳簡單粗暴地給了她筆下的每一個角色同樣的任務:想辦法活下去。
或者想辦法去死。其實大部分時候她都在讓角色想辦法去死。那不是因為她內心陰暗殘忍什么的,單純是因為……假如你想寫一個故事,你肯定想些一個好的故事,對不對?
假如你想寫一個好的故事,你就得考慮讀者。考慮他們的理解能力,他們的性格愛好,他們的喜怒哀樂。你得知道讀者會被什么東西調動情緒,會因為什么內容產生共鳴。
一個好故事需要找到人性的共同點。那是一項龐大、復雜、精密的工作,然而又完全能用微小、簡單、模糊的東西表達。所謂文字的魅力就在這里了。
在伊芙琳剛開始寫作的時候——那時候,她其實還不太清楚自己是在寫一個什么樣的故事。她的想法太多,實在拿不定主意。她想了可能有幾百個開頭,給每個開頭寫上幾百上千字,思路枯竭就擱筆,然后重新起頭。她寫下了想到的所有開頭,挑了半天,挑不出最喜歡的;于是她轉而省略了過程,思考起結局。
她沒有真的“思考”。故事的結尾自然而然地從她的腦海中流瀉出來,因為,你看,故事的結局意味著故事的結束,而結束是什么呢?是死亡。
就這么定了。
伊芙琳對自己的理論十分滿意。而且她越是寫就越覺得順手,越寫越感到這一套理論完美無缺。當角色義無反顧地追尋著死亡的時候,她什么都不需要解釋。
為什么ta要犯這種錯?為什么ta執意不聽勸告?為什么ta不逃跑?為什么ta選擇直面危險?為什么ta拒絕撒謊?為什么、為什么、為什么,所有為什么都只有一個答案,那就是ta在朝自己的結局大步奔跑。
伊芙琳寫的第一故事是關于一個壞掉的玩偶。
它其實沒有壞掉。它只是舊了,丑了,被隨意地遺棄在商場的角落。夜幕降臨,整個商場都活了過來,玩偶拖著自己裸露出棉花的殘肢,艱難地跋涉過整個商場。
它穿過了兇惡的寵物區,被貓狗爭奪撕咬,皮套被鉤扯出無數線頭;它爬上巍峨的滑梯群山,在猛然下墜時將耳朵和一條手臂丟失在氣球海里;它掙扎著翻越積木丘陵,棉花內芯因此而結團,變得坑坑洼洼;他緩慢地前行,最終撞在了關閉的玻璃門上。
門內微弱的光照亮了玩偶,它的面部光禿禿的:在眼睛的位置上,只有兩個圓圓的凹陷,上面還殘留著線頭。這只從一開始就瞎掉的玩偶停在了一家玩偶醫院的門口。
那也是伊芙琳的出道作。很受歡迎,一出版就紅得發紫。所有讀過故事的孩子,甚至讀過故事的成年人,都想要這么一個破破爛爛的丑玩偶。
他們也真的買到了。
后來這個故事被解讀出很多種含義。人們說它生性驕傲,人們說它是個英雄,人們說它其實知道自己已經無法被修補好了,但還是決定踏上旅途。人們說它有無限的勇氣去面對痛苦的現實,結局一定是它被過來上班的玩偶醫生補好,被交到了會愛護它的小朋友手中,人們說……
還記得嗎?這是一只瞎掉的玩偶。
它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它翻山越嶺、長途跋涉,是因為它在走向自己的結局。它停在玩偶醫院門口是因為伊芙琳是這么安排的,是因為故事里的死亡總得有點戲劇性,總得和前面的長篇大論互相匹配。
這個故事的結尾伊芙琳根本就沒上心,畢竟是第一個故事,她覺得可以允許存在一點瑕疵。沒想到的是,所有人都認為結局是點睛之筆。
她重讀了故事,還是讀不出其他人讀到的東西。
那之后伊芙琳又創作了許多作品很多角色,作品全都很火爆,角色全都被視為挑戰命運的勇士。伊芙琳想是不是因為她寫得還夠好,也許她應該把死亡的結局和角色的求死表達得更明顯一點……
于是她最受歡迎的冒險家系列誕生了。伊芙琳很認真地寫,她盡可能地將死亡的整個流程描述得嚴謹而不血腥。她認為他們的死亡非常細致,氣氛莊嚴而不失活潑,賓客悲痛而不失歡笑。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一旦將死亡寫得過于詳盡,她反而感到故事其實并未走到結局……是的,結局意味著死亡,可是,怎么能寫透呢?
死亡是不可名狀的東西。一旦被描述出來,那就不再是死亡了。<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