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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語涵瞪著他,沉默了半天。
半晌,她才開口:“好吧——我——我人的確是在城西。不過,我真的沒和張子楓在一塊兒啊?我在我朋友開的一個酒吧那兒,她們都可以替我作證的。”
單瀮冷笑:“既然她們都可以給你作證,之前你為什么要說,沒人可以替自己做不在場證明?”
汪語涵舔了舔嘴唇,最后還是滿臉糾結(jié)地開口:“我們晚上有個party,那個,之前不想說——是因為我們玩得有點嗨。”
單瀮目前的調(diào)查重點,并不是這些人“嗨”到什么程度,只是記錄了信息,讓段夏去核查了。
很快,一些打扮得稀奇古怪的青年男女被喊來了警察局,一個個不是染發(fā)就是穿環(huán),與汪語涵如出一轍。女孩子們七嘴八舌的,證實了張子楓直播那個晚上,汪語涵的確在和她們party,還喝了不少酒。
“幾點到幾點呢?”
“我們大概是九點開始的,喝到,我也不記得喝到幾點了,我最后都喝斷片了,反正喝到挺晚了,都斷片了。”
警方又問:“汪語涵一直在?”
對于這個問題,幾個年輕人卻眾口不一了起來。
“應該一直在吧,人好多,我也沒注意……”
“我知道她出去了,她大概十點多出去了一趟。”
“我走得早,我是十一點就回去了,回去之前我想和章魚姐打個招呼,但當時沒有找到她……”
“我當時很醉了,涵姐給我叫的車。我看了看線上記錄,當時是十二點多,所以她一直都在吧。”
根據(jù)不同人的口供,不難推測出來——
汪語涵當晚的確參加了party,但在十點多出去了一趟,在十二點前又回來了。寧西是寧港的文化藝術(shù)區(qū),各種藝術(shù)館與酒吧扎堆,她們party的酒吧與清蓮藏館離得并不算遠。
這段時間,倒是足夠汪語涵去把那些玉鐲子調(diào)包了。
單瀮拿指尖敲了敲桌面:“解釋一下?這段時間你又去干什么了?”
被審到這份上,汪語涵似乎肉眼可見地不安了起來。她糾結(jié)很久,最后好像終于下定了決心,正當單瀮以為她要認罪的時候,汪語涵小聲嘀咕了一句:“我是出去買藥了,當時覺得她們吸的那種不夠勁。”
單瀮:“……”
第45章 古曼童
汪語涵承認自己當時出去買的是某種致幻藥品。
單瀮轉(zhuǎn)手把這案子交給了隔壁禁毒的兄弟沖kpi。
汪語涵一開始說自己不知道對方的真實身份, 兩人只是線上交流,現(xiàn)實里并不見面。賣家會把貨物藏在茶葉包里,再把茶葉包放去某酒吧的自動寄存柜中。雙方線上敲定時間地點后,汪語涵前去取貨。
可在聽說如果舉報賣家就可以“將功補過”的時候, 汪語涵二話不說把對方給賣了。
賣家是個中年男性, 以前染了癮, 但這幾年寧港市禁毒工作做得很好,他買貨的渠道也被警方打掉了,不得已之下, 自己打起了在家自己種植的主意。種植成功后,他自產(chǎn)自銷, 現(xiàn)在“產(chǎn)品線”蒸蒸日上, 已經(jīng)擴大到一整個房間的麻葉與致|幻蘑菇。這么看來,張子楓會種裸|蓋|菇并非偶然,很難說是不是汪語涵慫恿。
賣家不僅沒能替汪語涵提供有效的不在場證明,還因為自己被出賣了而異樣憤怒,在局里反錘汪語涵賴賬,兩人狗咬狗似的吵了起來。
禁毒大隊白撿一樁案子, 但單瀮依然沒有獲得自己想要的答案——
賣家說兩人并未見面。
即便汪語涵在途中取了藥品, 也不能證明她事后沒有前往清蓮藏館。畢竟, 她將近十二點才回去。
汪語涵說,自己當時癮上來了, 隨便抽了幾口,躲巷子里幫張子楓完成了線上發(fā)彈幕的工作,才回去和朋友們打了個招呼。
等張子楓卡了以后, 她的確試圖聯(lián)系對方,但對方一直沒接電話。汪語涵磕了藥又喝了酒, 后來就迷迷糊糊地睡著了,第二天才知道張子楓出事了。她之前謊稱自己在家,就是害怕警方查到那個涉麻的party,以及自己買藥的事。
她對張子楓怎么死的,可以說是一無所知。
禁毒大隊搜查了汪語涵在城北的小公寓,沒有發(fā)現(xiàn)更多的毒品,但在現(xiàn)場找到了大量奢侈品背包的贗品,裝飾品,以及在她床底的箱子里,警方找到了清蓮藏館丟失的十枚翡翠鐲子。
可謂是證據(jù)確鑿。
不過,就像藏館里發(fā)現(xiàn)的假鐲子一樣,這些鐲子都被擦得干干凈凈,沒有留下任何生物信息。
“這個東西怎么可能在我家里?”汪語涵幾乎是歇斯底里地發(fā)作起來,神情猙獰,“我沒偷,這是別人放進去的,他們栽贓我,他們想栽贓我!”
有那么一瞬,單瀮能感到女孩的委屈情真意切,著實不像是演出來的,于是又問她——這個“他們”是誰?可汪語涵張嘴半天,也說不上來自己到底惹了什么人,非要栽贓自己。
“你家門窗都鎖著,沒有任何外力突破過的痕跡。”單瀮提示,“你既然沒有室友,那還有誰有你房間的鑰匙?”
汪語涵想了想,又搖頭:“鑰匙除了我有,也就只有房東了。”
可小姑娘的房東與她無冤無仇,甚至人都不在寧港,為什么要害她呢?
“你一共有幾把鑰匙?有丟過鑰匙嗎?”
“房東給我了一把,我自己又配了一把……但兩把都在啊?我沒有丟過鑰匙。”
單瀮:“……”那誰還能幫你。
不管警方再問什么,汪語涵反反復復的,嘴里就是那幾句——“有人要害我”,“我沒偷東西”,“我沒殺人”,“我那天晚上真的沒有去清蓮藏館”云云。
犯罪嫌疑人死不認賬,但案子還是要推進。
正如毒品賣家所言,汪語涵的經(jīng)濟狀況不是很好。
雖說做博主、去酒吧跳舞,汪語涵有一定的收入,但她日常消費很高,護膚品、新衣服、醫(yī)美、紋身、定期換形象等等,再加上寧港市高額的房租,和她嗑的小愛好,基本攢不下錢。
因此,汪語涵的確有偷東西的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