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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了。宋頌想,本幽靈飄飄蕩蕩這么多年,被奪走孩子的時候無數次穿過仇人的身體,掐死對方的念頭一次比一次強烈,最終也沒能真的摸到仇人的脖頸子,心態都從道系到佛系了,怎么突然好像有實體了?
他想完,頭發突然被人抓了起來,一張扭曲的臉映入他的眼簾,讓他結結實實的愣了一下。
“別給本公子裝死。”這人惡狠狠的道:“瘋王已經入了府,這是我宋家千載難逢的好機會,辛辛苦苦研制的圣藥,不是給你吃了就完了的,你今晚必須把他伺候好了,若稍有懈怠,看本公子不扒了你的皮。”
宋頌愣愣看著他,還是有些反應不過來。
“阿時。”就在這時,一聲溫潤的聲音忽然傳來:“快放了兄長。”
名喚阿時的少年立刻松手,宋頌的頭發被他一把甩開,這具身體太過孱弱,導致這年輕的小公子隨便一丟,他便感覺頭暈眼花,他眨了眨眼睛,看到面前緩緩掉下一綹長發,是那位公子手勁兒太大給揪斷了的。
耳邊傳來宋時輕蔑的聲音,“一個卑賤商女生的野種,也配你我叫一聲兄長?哥,你就是太善良了。”
宋歌無奈的搖了搖頭,緩緩走到了宋頌面前蹲下,輕輕握住他瘦弱的雙肩將他扶起:“阿時頑劣,兄長不要與他一般見識,好嗎?”
宋頌緩緩仰起臉看向他。
這是一張溫潤如玉的臉,眉間帶著一抹愁容,似乎在擔憂兄弟感情會因此而破裂。這也是一張宋頌無比熟悉,無比痛恨的一張臉,后來死去的很多年,他都把對方記得清清楚楚,他一直在等著宋歌死,但卻一直都沒等到。
宋頌常想,若是把宋歌整個人生鋪在紙上,那便是‘禍害遺千年’這端端正正的五個字。
曾經的宋頌一直覺得整個宋家都不是好人,除了宋歌,后來他才發現,宋歌才是那個徹徹底底的魔鬼,他不動聲色的支配著宋家人欺辱他,然后打著他保護傘的身份自居,可事實上,宋頌每次被他‘保護’之后,處境便會變本加厲。
他無比清晰的記著這一切,這一天……他在經過難熬的改變體質之后,被宋家當做禮物送給瘋王。
瘋王本名厲霄,字長冀。封號其實為平王,只是瘋王名號更為響亮,他本人也十分中意。
厲霄自幼便天賦奇才,陛下曾對他寄予厚望,親口稱贊:‘文能定國,武可□□,后天下為吾兒掌中矣’。也是因為這句話,為厲霄招至禍患,十一歲那年,他身中奇毒,瘋瘋癲癲足足五年,后來雖凈了毒,可精神卻時常不穩定,他武力超群,發起瘋來無人能擋,世傳殺人不計其數。
原本這樣的人,是人人避若蛇蝎的,但他解毒之后上了戰場,帶兵打仗竟能以一敵百,對敵軍來說完全是活閻王,雖情緒時好時壞,但情緒好的時候,卻能運籌帷幄,以此迅速掌握了軍中大權,朝中聲望如日中天。
眼下今上身子一日不如一日,如今朝中站隊的人已經分為太子一黨與瘋王一黨,但太子徒得老臣擁躉卻無實權,而瘋王被稱為瘋王也不完全是他的病情,哪怕在情緒穩定的時候,他的骨子里也透著一股瘋勁兒。所以私下都傳,一旦今上咽了氣,太子便一定會是瘋狼口中的肉兔,只是瘋王不得老臣待見,陛下也忌諱他的瘋病,登基定會名不正言不順,不知瘋王本人如何考量。
這般大情景之下,如宋家這般兩頭巴結的也不計其數,宋家已經送了美女去太子府,但瘋王不喜歡女人,所以宋頌才會淪為邀寵工具。
此刻的宋家打的是服用過圣藥的宋頌若能生下孩子,對于瘋王來說必然是特殊的,但這也只是可能性而已,圣藥會有什么未知也猶未可知,所以他們不能冒險拿別的孩子,只有宋頌這顆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雞肋庶子,是最不冒險的。
尤其是,若宋頌成功,他們可以讓更優秀的宋歌帶著孩子頂替宋頌的位置,若宋頌不成功……也不過是一條賤命而已。
“兄長?”他久久不答話,宋歌眼中劃過一抹不耐煩。宋頌終于回神,他看著面前這個,前世曾裝成他的樣子,帶著他的孩子,頂著他的名字,成功在登基后的瘋王身邊取得一席之地的男子,袖子里忽然摸到了一把匕首,他恍惚想起,這似乎是他準備用來自殺用的,只是后來,他又被宋歌安慰,覺得這世間還有宋歌對他好,便又對世間留戀了起來。
他捏著那把匕首,終于緩緩彎了彎唇:“怎么會呢。”
他的笑容柔軟溫柔,帶著一如既往的乖巧,但看在宋歌眼里卻覺得與平時分外不同,他正尋思哪里不對,就聽宋頌道:“我怎么會與死人一般見識呢?”
他眸中劃過一抹愕然,意識到宋頌的神情已經少了依賴與怯懦,來不及回應,他身后的宋時已經暴跳如雷:“你在說什么昏話?你不要命了是不是?”
他沖過來一把提起宋頌的衣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