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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著一腳泥水,即使在圖書館,也看不進什么內容,倒不如回家看看劇本。
她以前最愛的下雨天,此時再看起來,就沒那么可愛了。
林知此時倒是有些能理解路有凍死骨,朱門酒肉臭這句詩的深刻含義。
若是以前,她怎么也想不到,最喜歡的雨天的自己,會因為交通不便,而放棄去圖書館的行程。
林知撐著傘,慢慢往回走。
這邊離她的小區很近,走回去即使淋濕了,也能立刻洗澡換衣服。
她到了一個咖啡廳的玻璃前,突然發現身后跟著一個人影,林知覺得熟悉,眼帶茫然的回頭。
是羅素。
羅素看到她回頭,無奈笑了一下:“剛剛對面走過來,原以為你看到了,想跟你打招呼。發現你沒看到,就想算了,你又回頭了。”
作者:厲南書:我人呢?
哈哈哈,大家明天見,愛你們,么么噠~
☆、019
羅素實際上是跟著林知走了一段的,他一直以為自己是一個冷靜理智的人。
以往的人生,對于事業,對于愛情,對于親情友情,他一直足夠理智。
他為人處世,都習慣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將一件事剖析清楚,將優劣寫明白。他一直習慣了最優選擇,不喜歡各種麻煩。
關于林知,他也是認認真真分析過的。甚至,將林知所有的優勢劣勢都寫明白。
最后告訴自己,如果他追求林知,成功與否不去討論。只說一點,將來要面對的,是各家親戚的質疑反對。
羅素仔細分析后,想了一個晚上,決定放棄。
只是偶爾想起林知,總會忍不住去追尋她的身影。
有時候無聊了,還會翻出她以前的一些戲份。
羅素能到感受到,這個女孩特別特別的認真。即使是一個沒有臺詞的小角色,那些微表情都十分到位。
在劇組,她也從來不喜歡攀附關系,只安安靜靜做好自己的事情。
那天聽她跟閨蜜打電話,又有不一樣的色彩。
羅素反復的想,剛剛在大街上看到林知,還以為自己出了幻覺。
絲毫沒有想其他的,就這么不知不覺跟過來。
等林知回頭,才生出一絲尷尬來。
畢竟他這些天態度突然冷淡,林知只要不傻,應該是能夠感受出來的。
更何況對方長相出眾,應該追求者諸多,這種忽冷忽熱的對待,怕是被人不喜。
羅素提前解釋道:“我今天到這邊來辦點事情,剛跟朋友吃完飯,走出飯店就看到你了?!?
林知看出來他有些尷尬,笑了笑:“下雨了,我正好回家。”
“好。”羅素頓了頓,在告別跟陪她走一段之間猶豫了一會兒,終于道:“我陪你走回去吧,正巧去你家那個方向,我消消食。”
林知不好拒絕,便答應了。
兩人走著,羅素本來也是話少的人。
林知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