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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怎么了?”一天三次才能保證程醉小命無礙且不難受,他可不敢在這方面馬虎。
不過其實一天喝一次也行,但那僅僅只能維持生命所需,不能緩解程醉的燒灼感——渴血癥發病時會感覺體內燃起了一把火,渾身上下的血液會沸騰,嚴重時會被這種燒灼感活活燒死。
這感覺就像將千年以前怕陽光的吸血鬼放在太陽下曝曬致死一樣,極其痛苦。
祁軼這邊也不廢話,雖然祁媽說的是沒吸夠三次給程醉吸一口,可祁軼還是想了解一下程醉的激素是否真對自己的有作用,他踏進門里,歪頭露出一段脖頸道,“咬一口。”
程醉被冷酷王這一波騷操作給整懵了,他的表情里除了震驚外還夾雜了一絲一言難盡。
祁叔叔他到底知不知道他自己在干什么?對著一個吸血鬼露出脖頸并讓人家咬一口,這跟調情有什么區別?甚至比調情還要露骨!
“叔叔,你是在邀請我上床嗎?”
祁軼不明白程醉是什么意思,但他否認了,“不是。”
程醉心道果然,“叔叔,如果一個人類對一個吸血鬼做出你上面的行為并邀請他來咬自己的脖子,其中蘊含的意義無異于想和他做點私密又刺激的事,明白嗎?”
祁軼活了三十二年,沒談過戀愛,也沒對誰動過心,因為有心臟病,所以情緒很少有起伏的時候,他不關心情感,只關心利益,這些導致他對吸血鬼和人類的關系以及某些行為的含義一概不知。
于是聽完程醉的話后,他罕見地沉默了。
程醉想笑,硬生生憋住了。
他估摸著祁軼就是單純想讓他吸血,利益至上的人做出這番舉動程醉并不稀奇,更何況他和祁軼的婚姻就是建立在人類和吸血鬼的血液匹配率之上。
“不用咬脖子,手就行。”程醉瞄了眼祁軼的手腕,道。
程醉倒是很想咬脖子,但脖子是人類的敏感地,咬這里人類的痛感會比其他所有地方都要重,因此吸血鬼的獠牙上自帶麻醉效果。
這不是程醉想放棄咬脖子的原因,原因是為了減輕痛感,獠牙還會釋放另一種激素,一種能挑起情Y讓人極其舒服的激素,至于這個舒服,當然是那方面的舒服。
程醉上輩子和祁成杰滾床單,沒少受這玩意兒的好處,但如今想起來,只剩一片惡心。
祁軼將睡袍袖子卷起來,把手伸到了程醉面前。
程醉也不矯情,他對血的需求量很高,雖然常規量是一天三次,多喝點也沒什么壞處,再說了祁叔叔都上趕著給他喝血了,他哪能拒絕。
他一手抓著祁軼的手掌,一手扣在祁軼的手腕上方,張嘴就咬了下去。
咬時的感覺——嘖,祁叔叔這肉挺結實,咬下去還挺費牙。
咬后吸到血的感覺——!!!!!這他媽是什么神仙味道!!!
程醉無法解釋祁軼的血怎么會這么好喝,好喝到渾身通暢,每一個毛孔里都寫著舒服,溫熱的血液順著喉管往下流,他腦子里仿佛炸起了一片燦爛的煙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