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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想說陳秋卑鄙,可是,他忽然不知道,卑鄙的到底是陳秋或是自己。陳秋將一顆鮮血淋漓的心一次次自胸口挖出來,攤在他面前,但林春連對他作一個承諾也不敢。這就是陳秋的真心?一個十八九歲的少年能有真心?人生長路漫漫,叫他如何能相信,這一段荒唐的戀情能持續到最終?能否達到最終又是否重要?然而,這段情感的終結必然會是他生命中,一個無法忽視的疤痕,也許還會隱隱作痛,他玩不起,也沒能力說不玩。
他被陳秋輕柔地吻過。他聽到陳秋對他說著撫慰的話。他的雙手被扣住,如被漁網勒緊身子的游魚,身子被逼坦露于漁翁眼前,沒有權利去害羞。陳秋為他注射麻醉藥,理智退化成動物的本能,他無恥地追尋刺激與狂喜,攀上高峰,全然忘卻自己的掙扎。
林春唯一想做的,是掩著自己的耳朵,不想聽到陳秋任何一句溫柔的愛語,以作為保護自己的最后手段。他憎恨自己的善感。假若他能做一個白癡,時時刻刻忘記嚴肅的未來,那么他就能夠陳秋快快樂樂地過下去。到了某個自然的時刻,漸漸疏遠彼此,很久之后才發覺,自己早已跟陳秋分手,然而心卻一點都不痛。
他很想做一個無恥的、健忘的白癡。背脊貼上另一個人的體溫時,激情使大腦無法運作,竟有四字忽然浮現于腦海:難得糊涂。鄭板橋何以能說出這四個字?這四個字并非一個白癡可以說得出來,要經歷過什么事情、承受了何等的悲痛與失望,才說得出「難得糊涂」?糊涂確實難得。林春的成績很好,腦袋運轉得快,可他就是無法使自己糊涂。
人若是時時做個糊涂蛋,多自在呢。
不知戴志能做到糊涂嗎?改天,他要向戴志取經,要戴志教他做個傻瓜。如此一來,待在陳秋身邊時,就能忘記很多事,一味沉醉于陳秋帶來的快感。
放浪過后,陳秋半扶半拉的帶林春到客廳吃午飯,都涼了。林春提起筷子時,指尖猶控制不住地抖震。陳秋不無歉意,剛才他一陣氣,絲毫沒有憐惜林春,還格外用勁。待看到林春氣弱柔絲地躺在床上,被單亦一片狼藉時,才大驚失色。尷尬的氣氛在二人之間流動。
林春改用湯匙舀飯。陳秋夾了幾片雞肉,往林春的碗放。林春瞧了他一眼,就舀起一片雞肉送進嘴內,陳秋這才松一口氣。林春自然沒錯過他的神色,本來還氣陳秋,可轉念一想,這火還是自己挑起來的,原無立場去生陳秋的氣。他說:「不必在意。我不是女人,沒那么容易受傷,亦無必要憐香惜玉。你這樣待我,我是沒所謂,只是……」他本想說:只是,你以后別那么粗暴對待女生,又不想再挑起不快,就把話吞回肚子里去。
「你……」陳秋怒目圓睜,很快又洩氣了,委屈得像粵語殘片中被家姑欺壓的小媳婦,他嘀咕著:「不過是這次粗魯了一點點,以前這么多次……我哪次不溫柔了。」
林春掀動口唇,只淡淡說一句:「算了,都過去了。」他想開口問:倒是我倆的事情,該怎么辦?每次都以做愛來粉飾過去,能維持多久?
陳秋突然牽著林春空下來的一隻手,手指強擠入他的指隙間,牢牢扣住他的五指,陳秋抬頭,一雙眼睛不再流竄著動人妖惑的媚色,那是一種過分露骨的眼神,直勾勾的打入林春的眼內。這刻的陳秋擺脫了陰柔,露出他的本質——無畏、強硬,一種君臨天下的氣魄,使人不自覺拜伏于他跟前。
他沒說一句話,話語都在那雙眼睛之中。林春斂眸,良久,回握陳秋的手。林春又心軟了,以一種近似哀求的口吻說:「給我一點時間。」陳秋沒說好,亦沒說不好,但緊緊握了林春的手一下,好似要擠入他的骨肉之中。那是一種有快感的束縛。
註一:黔首,始皇時稱百姓為黔首。<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