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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入睡時她還意猶未盡的拉著胡競之感嘆:“我舅母,也就是你姑婆,她們村里每年都要舉辦的那個出神賽會你還記得吧,那么熱鬧有趣,我一直就想去逛逛,可惜我們女孩子只能坐在樓上隔著窗戶瞧一瞧,憋屈得很。”
胡競之自然是記得的,那是他童年時期不可多得的快樂記憶,每到年末母親便會帶他去出神賽會燒香祈福,順便也給姑婆拜年,在她家住上好幾天。
“其實咱們兩家在路上碰見過,就那個薛家小店,你記得么?”那時候哪里能知道這次碰面竟然無意中促成了兩人的姻緣呢,不待他回答,冬秀又繼續道:“那時候雖然沒見過面,可你的名字我卻沒少聽姐妹提起,大家都說你聰明,又會講故事,娉婷對你簡直崇拜得不得了。”
“那你呢?你也崇拜我么。”胡競之饒有興趣的問她,那時候因為看了些通俗話本,也愛與人分享故事,那些小伙伴們倒真的很是推崇他。
“我?不瞞你說,自從有了我,娉婷就把那崇拜之情給了我。”冬秀對那熬夜講故事的幾個晚上印象深刻,這件事對她的影響也極為重要,她之所以開始寫小說,可以說跟娉婷是離不開關系的。
“哦?為什么?”
娉婷表妹是他少數幾個能記得住的女孩子,就因為她不太像個女孩子,最愛跟兄弟們混在一起玩鬧,也極愛聽故事,倒比那些規規矩矩的姐妹們討人喜歡得多了。
“自然是因為我講的故事比你講的更加精彩啊。”冬秀不無得意,論編故事的本事,她也可以笑傲群雄了吧。
胡競之翻身抱住她,目光灼灼的看著她說:“我記得當時娉婷給我們講了個畫皮鬼的故事,的確別具一格,精彩至極,難不成是你說給她聽的?”
看著他突然激動起來的樣子,冬秀突然有些氣短:“是,是啊,怎么了?難道我說不得嗎?”
“當然說得了,不過那時候你也才十三四歲吧,居然就看過《聊齋》了,家里人也不說你?”
他們家鄉的禮教如何森嚴,對女子如何的嚴苛都不肖再說了,這樣的閑書就連他都是偶然到別人家做客時,無意間在落灰的閣樓上撿到的,看的時候也要偷偷摸摸背著大人,要不然一頓訓斥戒板那可是逃不脫的,冬秀姐家里也是當地望族,規矩只有更嚴的,她哪里弄來的書,而且聽說她就只是跟著族叔念了幾年私塾而已,那種鄉下私塾他是知道的,老先生一向不屑于過多管教學生,連男孩子也未必能學到多少東西,更何況女孩子,頂多也就跟著認識百把個字罷了,那《聊齋》她居然能看懂?
冬秀噓了口氣,還以為他要說什么呢,搞得氣氛那么緊張:“我們家是早就分家了的,這你知道吧,雖然大家都住在一起,可幾家人住的房子都是拿馬頭墻分隔開的,我娘又是個守寡的人,平常家里也沒人來串門,所以家里說起來就只有我娘,我哥嫂,還有我四口人,他們又都很疼愛我,我想找本書看還不容易么,我念書是沒你多,可看的話本子卻絕不比你少。”
“那些話本子上的字你都認得全?”
“八九不離十吧。”她畢竟是有基礎的人,在認字這件事上本來就比其他人占便宜,只是在書寫的時候有些麻煩,畢竟要習慣了使用簡體字的人轉而去寫繁體字,那真無異于一種折磨。
本來以為未來的妻子是裹過小腳的無知村婦,即使這樣他也決定用心經營婚姻,盡自己所能善待她,誰知老天對他如此厚愛,妻子不僅沒裹腳沒束胸,很是美麗大方,而且還頗能識文斷字,真是讓他驚喜連連。
她既有傳統女子的體貼賢惠,可將家庭打理的僅僅有條,又很有新女性提倡的獨立自主樣,并不將所有精力和時間花在丈夫和家庭身上,她會自己出去游玩,會巧手裝飾屋子,愛讀書,每日也會練字,完全有自己的愛好和空間,這讓胡競之倍覺輕松愉悅。
“咱們結婚時,我的同事朋友們都沒能參加,我打算再辦一次酒席請他們,也把你介紹給他們認識,你看什么時候比較方便呢?”
“那你打算在家里請客還是到酒樓去?”
“就在家里吧,自從我搬了家,他們還沒來過呢,也當是賀咱們喬遷之喜了。”
如果在家里辦,那就不好再去酒樓叫席面了,顯得女主人沒本事不會張羅,也不夠誠意。
“這周末就可以啊,如果定好了,那我明兒就得跟王媽到菜市去看菜做準備了,你同事都是哪的人哪,有什么忌口的沒有?大概來多少人?”
胡競之聽她口氣,有些驚訝:“難道你準備自己下廚?差不多有二十來個人呢,自己做恐怕會太累了,不如叫兩桌席面吧,或者請個師傅家里來做也行。”
二十來個人的飯菜的確不好做,可也難不倒冬秀,她可是經過嚴格的三次婚前培訓的,繡技沒什么長進,廚藝倒是練得很不錯。
當初胡家還沒雇幫傭呢,凡事都得自己動手,呂氏覺得她嫁過去恐怕也得做那一大家子的飯食,專門請了有做席面經驗的人來教她做大鍋菜,這二十個人的飯菜她還真不放在心上。
“既然請到家里吃飯,當然還是自己做比較好啊,也就是活多了點,可能忙不過來,到時候還得靠你幫把手呢,你是上過洋學堂的,學的是男女平等,應該沒有什么君子遠庖廚的大男子主義思想吧,那天可別光看著,過來給我打個下手,怎么樣,我的大教授?”
冬秀可不想到時候他們在前廳談笑風生,她卻一個人在后廚煙熏火燎,既然是婚宴,那她也是主角之一,可不想把自己弄得跟老媽子一樣,而且夫婦一起下廚款待朋友也是種情趣,即能無形中秀把恩愛,還能表明她在這個家里和在胡競之心里的地位。
胡競之自然是不介意的,他在美國留學時也會自己動手做些吃的,好解一解長期吃肉排的膩味,只可惜手藝不佳,不過打個下手是沒問題的,便一口答應下來,又問道:“你說的大男子主義是指什么?”
“就是那些崇拜男尊女卑,看不起女人,喜歡通過侮辱自己的妻子來彰顯自己力量和地位的男人,最是叫人看不起了。”冬秀抱住他,十分感慨,“幸虧我娘火眼金睛啊,于千萬人中挑中了你,才有我今天的福氣啊!”
胡競之笑了:“我怎么了?”
“你孝順、聰明、俊秀,為人親和、大度、體貼,又會尊重人,還有大學問,還能賺錢,對我也大方,天哪,越說我就越喜歡你了,怎么辦。”
冬秀話一禿嚕出口就有些不好意思了,這時代男人和男人之間能說我愛你、想你甚,女人卻萬萬說不得,哪怕是對自己丈夫,什么我喜歡你,我愛你,這簡直就是輕浮浪蕩的證明啊,何況她還是個沒上過西學的舊派女子,這樣未免顯得作風太過狂野了,忙假裝不好意思的把頭埋到他懷里。
胡競之心里卻十分舒坦受用,以往都聽說枕邊風如何如何的厲害,這下他可嘗試到了,果然吹得他飄飄然,從頭到腳都熨帖不已,特別是冬秀姐那種不假思索的稱贊,還有那句喜歡,都叫他心里漲漲的發燙。
“我也越來越喜歡你了,叫我都不知道怎么疼你了。”
他在她耳邊輕聲呢喃,手從脖頸處摸下去,那溫熱滑膩的觸感、那起伏的曲線都叫他心醉神往。
第二天,不出意外的冬秀又起晚了。
王媽從一開始的撇嘴不屑,現在已經見怪不怪了,反正太太自己當家做主,愛睡到幾點起就幾點起,她把早餐一直溫著總是錯不了的,好在太太為人大方,不要求她們一定要在主家吃過后才能去吃飯,也就隨她了,大家都落得輕松。
冬秀吃完飯,便帶著王媽和帶弟出門了,要做菜,總得先去看看菜場里有什么菜賣,這時候交通不便,東西南北的各地特產往來運輸不易,即便是北京城,有些東西也是有錢沒地兒買去的。
到菜場轉了一圈,冬秀心里有了數,回來便擬了個菜單子,晚上拿給胡競之看,兩人商量著改動了一番,盡可能照顧到每個人的口味。
胡競之卻是又發現了妻子的一個優點:一筆工整的鋼筆字!
這可很難得了,相比起更加時髦方便的鋼筆,其實除了做派極為西化的人,這時候絕大多數華人都更習慣用毛筆寫字,冬秀姐這鋼筆字一看就是練過的,銀鉤鐵畫很有幾分章法,倒是難得一見的漂亮。
“你練過鋼筆字?”
“對啊,這鋼筆比咱們的毛筆用起來可省事多了。”
“練了不少時候吧,怎么會想到要買鋼筆呢。”在他們那個還用蠟燭照明的鄉下地方,這種高級的舶來品恐怕都沒人聽過才對。
“不是自己買的,我就是想買咱們那兒也處買去啊,是別人送給我哥哥的禮物。”
禮物?也對,她家里也有外地經商的親戚,恐怕是他們送給舅哥,舅哥又轉贈給了她,倒也是物盡其用了。
第60章 請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