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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人吶,海鮮吃多了,就得換兩口清淡的緩緩,生活也是一樣。
呂凱去北京出差了,向思瀅終于過上了久違的單身獨居生活,早餐想吃就吃,宵夜想點就點,不用擔心內衣成不成套,也不用考慮他的喜好和感受。想想看,這幾個月過的也太忙碌了,跟他在一起,好像總有做不完的新鮮事兒,都快忘記一個人撒歡的日子有多爽了!
每天下了班回到家,大衣一脫,靴子一甩,選部電影,點個外賣,從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打開來對嘴就喝,也不用顧及形象,喝完了就摸摸小肚皮,肆無忌憚的打著啤酒嗝,心安理得的癱在沙發上當個廢柴,盡情的在她溫馨幼稚的小屋子里虛度光陰!
說來也奇怪,向思瀅最近的運氣,總是出奇的好!
早晨,保溫壺里總是有水,泡燕麥用的牛奶好像也比平時甜一些,連隨手從果籃里拿的水果,都是新鮮沒有磕碰的。坐地鐵上班的時候,她一到站臺,地鐵準來;打車下班的時候,約上的都是整潔干凈的車。出門閑逛,抬頭就看到漂亮的彩虹掛在天上。回到家里,點開視頻App,出現的一定是她喜歡的電影,而且全都不要vip。沾上枕頭就睡,鬧鐘一響就起,沒有失眠,也沒有每天醒來時,慣例似的自我厭惡情緒。
能開心的日子,實在是太棒了!就好像那根斷了的神經,自己又連上了,那只走丟了的小乖乖,自己找回來了。果然,楊醫生說的對,只要保持好心情,一切都會變好的!
向思瀅套上大衣推開門,頓了頓,又回過身,對客廳里那些排排坐笑瞇瞇的公仔打了個飛吻,笑著說了句晚上見,這才安心的鎖上門。
張翔宇坐在車里,遠遠的瞧著向思瀅從門洞里出來。她穿了一件黑色長大衣,踩著一雙細跟的麂皮靴子,卻又戴了一頂橘色的毛呢帽子,一路連走帶跑的,就像個偷喝了成長藥水,到成人世界里體驗生活的小屁孩兒,哪兒有半點打工人的樣子?。
扳下頭頂的遮陽板,看著鏡子里的人,臉上滿是倦意,眼底爬滿了紅血絲,黑眼圈落得比眼睛還大,下巴上剛冒頭的胡子根隱隱發青。要不是看見他手上的戒指,我們甚至不敢相信,這就是當初那個熱情陽光的小太陽。
副駕上,放著他早先去買的甜豆漿和糯米包油條。舔了舔干燥起皮的嘴唇,打開車窗散了散著一身的煙味兒。
他搓了搓臉,又抓了抓頭發,點火,啟動,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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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態?瘋子?跟蹤狂?張翔宇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會變成這樣。這還得把進度條往回拖一段兒,讓我們看看,婚禮之后的這一個月,他都做了些什么。
張翔宇把自己關在屋里悶了好幾天,任母親怎么敲門怎么勸他都不為所動,他想不通為什么事情會搞成這個樣子。張母見他這樣折磨自己,心疼的都要抽過去了,知道他一向都聽小叔的話,也顧不得張正是不是在蜜月造人,一個電話就追了過去。
也是奇了,張正的一個越洋電話,還真就把他給勸好了。見自己的寶貝兒子恢復正常了,張母喜極而泣。正打算去廟里還愿,就收到通知,說他把公司里的事兒都交代下去了,自己要了半個月的假期,跑了!
起初呢,張翔宇想要的很簡單,只是單純的想確定一下,她過的好不好。找老葉要來了她的地址,又租了輛車,把車停在她小區正門口,就等著她出現。
向思瀅不會開車,又喜歡賴床,早上出門總是一路小跑,生怕趕不上地鐵。為了臭美天天穿大衣,不肯穿羽絨服,凍的鼻頭、耳尖都是通紅的。那副可憐的小模樣,就和當年在她公寓樓下見到的一樣。張翔宇只能不斷的告誡自己,不要去打擾她的生活,這才忍住了推開車門,沖過去抱住她的想法。
好在下班的時候總有人接她,有時是潘玥的小Cooper,有時是一輛藍Macan,但更多時候,是那輛黑色的GLS。他知道,這是那位四叔的車。
不像另外兩輛,會光明正大的在公司樓下接走她,張翔宇猜測,他們的關系,并沒有在公司里公開,因為她會總走到公司附近的一個路口,去等那輛車。
她不愛戴手套,一雙小手總是冰涼的。張翔宇多想沖上前去,把她白嫩的小手貼在臉上,替她暖暖。可他不能,他只能坐在車里,看著那輛黑色的GLS把她接走。
他們似乎很少在家里煮飯,多數時候,都是去外面吃的。他們進了店,張翔宇也會跟進去,壓低帽子,坐在角落里,點和他們一樣的菜,卻很難吃進去幾口。
西芹的老筋沒有剃干凈,她不喜歡;羊肉的辣子太少,她不喜歡;帶魚太腥,她不喜歡;丸子里有姜末,她不喜歡;紅豆沙沒有放陳皮,她也不喜歡。
張翔宇想不明白,這樣的菜,這樣的人,怎么就能把她哄的喜笑顏開呢?
幾年的相處,他太了解向思瀅的口味了,甚至可以說,她那些挑食的小習慣,有大半都是他慣出來的。可她的這些小習慣,那個四叔顯然是不知道的。
向思瀅挑食,但她從來不說。她就是這么一個別扭的姑娘,只要你不挑明了問,她就永遠都不會說。
說起來,張翔宇第一次發現她的別扭,還是兩人剛搬到一起的時候。
頭一個月,全靠附近的餐館和披薩外賣過活,體重體脂率呈直線上升,實在是不敢再墮落下去了,于是乎,決定自己動手、豐衣足食。向思瀅是完全不會煮飯的,過去的一年里,她一日叁餐全靠室友潘大廚神的投喂。張翔宇實在見不得她煮個辛拉面都能把煙霧報警器弄響的神操作,只好攬過了喂飽兩人的任務,找來視頻學起了煮飯。
起初,他很開心,因為不管做的什么,她都照單全收。可日子久了,張翔宇發現好像她并沒有那么愛吃自己做的飯,飯量忽大忽小的,問她就說是在減肥。問題是,哪兒有中午還在減肥,晚上就點炸雞啤酒的人吶?!
于是乎,張翔宇揣著一肚子疑心,換著花樣試了大半個月,以她忽高忽低的減肥熱情為信號,算是摸清了她的喜好。
找了個周末,去了趟超市,弄了一大桌子,全是她不愛吃的菜。
海魚的腥味兒滿屋子都是,蔬菜是苦瓜炒蛋,和涼拌苦苣,姜蒜全都切成細碎的末混在菜里,挑都挑不出來。
向思瀅坐在桌前,舉著筷子,看了半天也沒伸出手,正猶豫著是不是又該減減肥了。就見張翔宇解了圍裙放在一邊,看著她問道,
“不喜歡?”
“沒有呀..”
向思瀅看他忙的滿頭大汗,哪兒還能辜負他一番好意?沖他笑了笑,把心一橫,夾了一塊苦瓜放到嘴里。
張翔宇看她一副舍身赴死的樣子,起身倒了一杯菠蘿汁遞給她,
“不喜歡就別吃了!”
卻見她閉著眼皺著眉,硬把嘴里的苦瓜咽了下去,才接過果汁,大口灌進肚子里。她喝得急還嗆著了,一邊咳嗽一邊搖頭,“沒有沒有,挺好吃的....”
看她這副可憐兮兮的樣子,張翔宇心疼的很。把她抱在懷里,順了順背,又抽了張紙巾,捧著她的臉,小心翼翼的擦她眼角的淚。
“你明明就不喜歡,為什么不跟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