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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超高精度機床,請注意,這個名字是我當初為了偷懶,采用的非專業性名稱,這個在《科技風暴》中,同樣一模一樣。
11、昆蟲仿生學技術。
12、海水淡化西輸工程,這個《科技風暴》是原封不動的照搬《未來接收器》。圍繞這項科技展開的故事橋段,跟《未來接收器》也是一模一樣。
13、在《未來接收器》中,新型太陽能電池板也是一賣點。在《未來接收器》中,主角仿制的新型太陽能電池板,轉化效率是百分之六十幾,這一個細節,在《科技風暴》中,完全照搬。
難道改成百分之五十幾,七十幾,就那么難?再次汗顏。
除了上述情況之外,另外關于機床、酒店、中文編程程序、中文操作系統等,因為在其他類似小說有類似的情節,便不再舉例。
但是如果將《科技風暴》中所有提及的科技方向,也就是整個科技樹從小說中摘出來單看的話,就會發現《科技風暴》中的科技樹與《未來接收器》中一模一樣,沒有任何區別。
在科技樹方向,以及圍繞科技樹所展開的故事情節上,《科技風暴》不敢說是百分之百的抄襲《未來接收器》,卻也有七八成的類似。
值得注意的是《科技風暴》到目前為止,僅僅連載了290余章,就有這么多完全相同的地方,不抄襲,又能定性為什么?
不要跟我說借鑒,我不信。如果將其定性為借鑒的話,是不是以后誰都可以拿著起點的作品,比方說《陽神》、《九鼎記》之類的作品,改頭換面一番后,到縱橫重新發布一遍呢?
做為《未來接收器》的作者,我并不想打壓任何同行,但是讓我不滿的是,我在《科技風暴》中,除了看到女人多一點、**快一點之外,幾乎看不到太多的創新,簡直就像是《未來接收器》的翻版。
當然,有些事情,我說了不算。我一開始并不知道《科技風暴》,是我的一位讀者通過q |w|w,對我做出提醒的,我的讀者跟說我,他看《科技風暴》就像是看《未來接收器》,尤其是越往后越是如此。
我粗略的看了一下《科技風暴》,因為看的不是很細,目前大概發現了這些問題,如果不進行及時阻止的話,我相信《科技風暴》的作者仍舊會大規模的抄襲下去的。
希望能夠對此事,認真的處理。
《未來接收器》作者:大秦騎兵
2011-11-14
附件:抄襲如何認定
對于抄襲(也稱剽竊,為簡略以下均稱抄襲)的認定標準,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早在一九九九年就作出了相關規定。
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于如何認定抄襲行為給某某市版權局的答復
權司[1999]第6號
某某市版權局:
收到你局關于認定抄襲行為的函。經研究,答復如下:
一、著作權法所稱抄襲、剽竊,是同一概念(為簡略起見,以下統稱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抄襲侵權與其他侵權行為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第一,行為具有違法性;第二,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第三,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第四,行為人有過錯。由于抄襲物需發表才產生侵權后果,即有損害的客觀事實,所以通常在認定抄襲時都指經發表的抄襲物。因此,更準確的說法應是,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發表。
二、從抄襲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動或者基本原封不動地復制他人作品的行為,也有經改頭換面后將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獨創成份竊為己有的行為,前者在著作權執法領域被稱為低級抄襲,后者被稱為高級抄襲。低級抄襲的認定比較容易。高級抄襲需經過認真辨別,甚至需經過專家鑒定后方能認定。在著作權執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級抄襲有:改變作品的類型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創作的作品,例如將小說改成電影;不改變作品的類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成分并改變作品的具體表現形式,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創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創作的電視劇本原創的情節、內容,經過改頭換面后當作自己**創作的電視劇本。
三、如上所述,著作權侵權同其他民事權利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其中,行為人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這一原則也同樣適用于對抄襲侵權的認定,而不論主觀上是否有將他人之作當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四、對抄襲的認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還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評、是否構成抄襲物的主要或者實質部分為轉移。凡構成上述要件的,均應認為屬于抄襲。
以上意見,供參考。
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五日。i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