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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和溫飛宇交往一百天的日子。
若不是溫飛宇長得確實不錯,姜早早原本對這個總是默默看著自己臉紅,一棍子打不出幾句悶屁的追求者并不是很在意。
可在無數次偶遇下,姜早早才發現帶著金絲邊眼鏡的少年,不僅脾氣好到爆炸,而且超有愛心。
明明窮到衣服都穿來穿去就那兩件,可還是會給路邊的流浪小狗買上一袋子舒化奶。
明明是學校后街那條小吃攤的老板沒放肉,他還笑呵呵地說算了,他也挺辛苦的,我在便利店打工也不是很累。
哦,對了。
他還說打工不忙的時候還可以吹著空調溫書。
作為家里的老小,姜早早沒有吃過她哥小時候那段父母剛創業期間的苦,向來淚腺淺到遇熱則瀉。
憑著出色外表向來不缺追求者的她,卻第一次沒猶豫太長時間,就答應了和溫飛宇交往。
后者自然是紅著臉點了頭,乖乖小狗的模樣惹得姜早早一顆母愛之心瞬間泛濫。
不僅承包了他所有的課外學費不讓他幸苦地打工,連他十拿九穩的M國留學費用,都生怕自己大手大腳地不知花到哪里去,早早地每個月在自己的卡上存了死期。
這對溫飛宇一家來說省吃儉用都不一定能湊出來的錢,卻僅僅是姜早早三個月不到的零花。
不過眼下更重要的顯然是姜早早的第一次“&
一百天戀愛”。
她抱著為溫飛宇買的那雙不帶logo的白色球鞋盒,在星期五的下午再一次回到了博學樓那處鮮有人煙的小型后花園。
這是他倆不用花錢的約會。
哪怕只是靜靜地坐在那片靠著歐石竹的樹桌邊,姜早早居然會產生出氛圍比她常去的米其林餐廳還要好些的錯覺。
“&
溫飛宇!”
姜早早趁著沒人的時候小跑了一段,在看見轉角的時候立定平復呼吸,踩著粗跟瑪麗珍鞋慢慢走向脫了眼鏡正低頭揉眼的溫飛宇。
原本只準備了一根領帶和一件laperla蕾絲法式連體內衣的姜早早,在來的路上左思右想覺得禮物似乎寒酸了一些,特意去買了手里的鞋。
一來二去,溫飛宇等了至少有一個多小時。
不過他看著只是累了,卻還是乖乖地等在原地。
姜早早突然又有些后悔那件八千塊的內衣還是應該揣在包里。
他倆之間或許應該可以進行除了抱抱和面頰親吻之外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