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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他叫黃之謙,本先看中了這鋪子位置,正想壓那賣鋪子人的價,誰知一個外地來的姑娘就先他一步把錢給付了,所以他在鋪子開張的第一日發了些牢騷。
因曲夢不理他,他心中還不忿了許久,鋪子里掛著糖水的價格牌子,老板娘也總不開口,黃之謙見曲夢與季宜薇說話用手比劃著才知自己誤會了人,更自慚形穢,自尊與猶豫持續了半個月,黃之謙主動求和。
他總來糖水鋪,一來就是大半日,喜歡坐在有陽光的地方看書,后來曲夢才知道他那時看的是教人手語的。
不過才短短半個月,黃之謙便能與曲夢溝通自如了,他能看懂曲夢的每一個手勢,甚至有時出神,順著她的手看向她的眼,只一眼就能知道她是高興還是生氣。
季宜薇在各個酒樓茶館里彈了半年,黃之謙便在糖水鋪里陪著曲夢半年,季宜薇知曉黃之謙喜歡曲夢,他是第一個她與曲夢站在一起時眼睛還總看著曲夢,從未多看她一眼的男人。
曲夢的糖水賣得便宜,又偶爾能瞧見季宜薇,總有些書生來飲。
曲夢羨慕會寫字的人,她就沒學過,于是黃之謙便買了紙筆過來,坐在她鋪子里練字,還教她如何寫自己的名字。
曲夢說會讀書才好,將來還能當上大官,做為百姓造福之人,黃之謙便想到了成家立業。他說他也能當官,他爹就是秀才,以前看不進去書還是他伴讀的,他都能懂,他想娶曲夢,日后也做個大官,讓曲夢當官夫人。
曲夢自知自己不過一介鄉野村女,如何配得上黃之謙這個繁城長大的公子,雖說黃家家道中落,可還有些祖上積蓄在。黃之謙從未干過活,手比女人還細,一看便知道他與曲夢不是一類人。
黃之謙不甘心被拒絕,便拉著季宜薇做證,立下誓言:“黃某對曲夢姑娘絕對真心,我可立誓,三年……不,兩年、一年!一年后我必中秀才,再三年必中舉人。我不能保證曲姑娘嫁給我能大富大貴,但我定會讓你過安穩日子,此生不納妾,不沾花惹草,不藏私錢,日后當官了俸祿也是曲姑娘的,黃某必對曲姑娘百依百順,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季姑娘作證!”
“若黃某日后有一句沒做到,曲姑娘可刺我一百刀!”黃之謙將手按在心口上,癡癡又灼灼地望向曲夢:“我心可昭日月,不必我說,曲姑娘也必能感受得到。”
那一年季宜薇的琵琶技藝純熟,可入銀妝小城彈曲。
那一年曲氏糖水鋪子生意穩定下來,曲夢甚至有余錢可在城內買個小屋。
也是那一年鄉試,從未認真讀過書的黃之謙考中了秀才,還是廩生,用朝廷發下來的錢給曲夢買了一根梅花銀簪,請她答應自己的求娶。
季宜薇的名聲越大,引來的麻煩便越多,她只愿在銀妝小城內彈奏,并不愿賣身給銀妝小城,偏偏這世間有權有勢之人可改人命。
季宜薇被富人看中險些用強,她似做回去了在曲水村的噩夢,情急之下抓傷了那個男人的臉,次日男人的夫人便找上門砸了曲夢的鋪子,扇了曲夢兩耳光。她不敢動季宜薇,便只能拿季宜薇身邊的人欺負,男人對季宜薇越動心,季宜薇給曲夢帶來的麻煩便越多。
季宜薇甚至為了不讓曲夢被自己連累,整日躲在銀妝小城內,連續兩個月都沒再回去,只有黃之謙偶爾從中傳話。
那是祈花節,繁城熱鬧卻也雜亂,季宜薇趁著人多回去看了曲夢一眼,又被喝醉了的富商纏上,曲夢發現了季宜薇,也看穿了她雖好言哄著那個喝醉了酒的男人,可眼底的恐懼卻藏不住。
季宜薇對肢體接觸永遠都有噩夢在,她幾番哄得男人不耐煩,猛地扇了她幾耳光大罵她裝腔拿喬,扯下季宜薇的裙子便要在兩側人來人往的巷子里侮辱她。
曲夢還是與她們第一次見面一樣,抄起棍子敲上了男人的后腦,男人暈了過去,季宜薇抱著曲夢哭了一夜。
這些人徹底喝醉之前還愿意裝成人樣,一旦失去理智其實與她們在別的地方所見并無不同,繁城再繁華再與眾不同,也是權貴的天下。
季宜薇那夜對曲夢說了許多話,她說她這一年也掙了許多錢,她可以不用再拋頭露面,她們可以換個樸素的小鎮做糖水生意,過回尋常人的生活。
可后半夜季宜薇又清醒了過來,祈花節后再過三日,黃之謙便要娶曲夢了,他將家中紅喜都掛了上去,只等大婚。
可到底事與愿違。
第48章 琵琶有語:十二
◎唯獨那個故事沒有結尾。◎
曲夢打的那個男人是繁城的首富, 其夫人彪悍,曾砸過曲夢的鋪子,這次卻沒那么容易饒過她。
幾個城內城外的地痞流氓收了銀錢, 跟在了曲夢身后,待她關了鋪子后將人拖進了無人的深巷。
那時祈花節才結束一日, 街上還熱鬧著, 深巷里有幾縷地燈照進來的光, 曲夢離那道光只有一步之遙。笑聲、罵聲、侮辱聲、一聲聲穿過她的耳朵, 而他們甚至都不用捂住她的嘴, 任她發出甚至比不上幾聲犬吠的細弱哀嚎。
那夜季宜薇在銀妝小城里收拾細軟,而黃之謙宴請同窗好友說了自己的婚期。
季宜薇打算自己偷偷走掉的,她想她已經拖累曲夢許多回, 如今曲夢終于遇上良人,她帶不走曲夢,也不愿破壞對方難得的姻緣。
曲夢被人發現時早已被野狗吃掉了心臟, 腸穿肚爛, 衣不蔽體, 而吸引那些野狗過來發瘋的,便是那些男人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跡。她被人折了手腕, 擰腫了腿, 就因為她打了那男人一棍子,而男人回家后不敢對夫人提自己對季宜薇還不死心, 便隨口供出了曲夢。
季宜薇看見曲夢尸體時, 險些暈了過去, 而黃之謙宿醉后又吐了一口血, 病了足足三個月。
當時斷案的姓陳, 因不敢得罪權貴便將此案匆匆了結, 任誰都能看出曲夢在死前經歷過什么,可卷宗上只字不提她曾受人脅迫侮辱,所有罪過都落在了野狗身上。
若為官如此,黃之謙寧可一生都不入官場。
他分外痛恨自己,當初為了能親自送曲夢回去,每日在她跟前說些志怪故事嚇唬她,他如愿送了曲夢一年,偏偏那日要請同窗吃酒,就那一日,就在那一日……
明明還有三日,他們就成親了啊!
黃之謙這病倒的三個月里,日日對著滿屋滿墻的紅喜不知落下多少眼淚,他日漸疲憊虛弱,到后來甚至無法下地,本以為自己會死卻又被人救了回來。
待他能下地行走,再去糖水鋪子時才發現糖水鋪子早就改了門面,而本打算悄悄離開繁城的季宜薇卻賣身給了銀妝小城,成了那一年的花魁。
物是人非事事休。
這些年黃之謙都在渾噩度日,他不入官場,也再不經商,只住在當年曲夢買下的小屋里寫下一個又一個志怪話本。
當年奸污過曲夢的人十年光景早已換了身份地位,有的還是地痞,有的卻成了富商,有的還出了城娶了有名望的妻子,就連季宜薇都成了繁城百瓊樓的活招牌,花魁之位連任三屆。
十年更改了許多人,唯獨黃之謙沒變過,甚至連面容都不曾衰老。
黃之謙想過報仇,可他甚至不知曲夢到底是被誰所害,他曾拿著匕首想找陳大人,將這個包庇他人的官一刀捅死,陳大人卻被保舉升官,離開了繁城,成了他遙不可及的存在。
黃之謙懦弱地責怪了自己十年,沉浸在過去的痛苦中幾次想死也沒死成,投河后清醒地于家中醒來,服毒卻發現毒藥對自己無用,便是用刀割破自己的手腕傷口也很快就會愈合,在他身上留下一道道猙獰的疤痕。
直到去年,繁城第一次出現挖心的殺人案。
十年過去,無人記得曲夢,甚至無人記得曲氏糖水鋪子,唯有黃之謙清晰地記得曲夢死后是沒有心臟的,她的尸體甚至都不是他收的,而是被季宜薇帶走。
那是黃之謙第二次在曲夢死后去銀妝小城找季宜薇,第一次去他是想要回曲夢的尸體,季宜薇沒見他,也沒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