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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前面:這篇成文時間比一夜情不行還要早,但調性很像,小受都受過感情傷害,但因為個性不同有不一樣的行為,然后都是從一夜情開始的,都是攻寵受。
防雷注意:第一人稱受!!第一人稱受!!第一人稱受!!!(很重要說三次)
很多狗血、很多老哏,我會精選每日老哏標在最下面(喂!
小受有顆十分糾結的女少心!!
以上能接受再往下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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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遇見你,我將會是在哪里?」
這是一句耳熟能詳的歌詞,同時也是偶爾會浮上我心頭的疑惑。
我記得那是一個下著雨的夜晚,雨淋在身上,很冷,但更冷的是我的心。
交往多年的男朋友因為要跟女人結婚,所以提出分手。
那個人說:「你知道,我窮怕了,只要有機會能捉住我就不會放手。跟那個女人結婚我可以連奮斗都不用。雖然有點對不起你,但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我們分手吧。」
我沒有跟那個人大吵大鬧,也沒有胡攪蠻纏,這些都是那個人討厭的行為。我已經為了那個人什么都沒有了,至少自尊我得留著。
我渾渾愕愕的走在大雨中,然后,他,身穿長風衣、嘴叼著被雨打溼的煙,在擦肩而過的時候,捉住我的手臂問:「一個人?」
我沒回答,他自顧的說:「陪我喝酒,我也是一個人。」
在酒吧里,藉由酒意,我向一個陌生人傾訴我悲慘的戀情,說我是如何為了一個只愛自己的男人被趕出家門,如何為了供那個人念大學、讀研究所做三份工作搞壞自己的身體,最后連一句「不愛了」也沒有的被拋棄。
「一個同性戀要跟女人結婚。」我說。
「一個很重要的人死了我卻連最后一面都見不到。」他說。
后來怎么滾上床的我也不記得,也許是因為酒精,也許是因為兩個悲傷的人都需要溫暖,總之等我從頭痛和全身痠痛中的在陌生的床上醒來的時候,那個人坐在床邊,抽著煙,白晃晃的日光里飄著灰塵,和著煙,他說:「跟了我吧。」
于是,我成為他眾多情人里的其中一個。還是最上不了檯面的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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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事實上,我連我自己怎么想的我也不知道。
莫名其妙的跟一個陌生人上床,這種事我以前想都沒想過,沒想到,唯一一次,上了床就再也下不了。
也許是物極必反,既然掏心掏肺、全心全意的愛一個人,結果是這么慘不忍睹,那么,不如乾脆保持一種你情我愿,好聚好散,不談情不說愛的關係。
以一個情人的角度來看,他是個百分百完美的情人,人帥多金溫柔體貼出手大方,咳咳,床上功夫也不錯。但是相對的,他絕對不是個合格的戀人,光是情人眾多這點來看,他大概是負分妥妥的。
有些人只能當情人,簡直是用來形容他的。
不過,我覺得他也算有情有義。
他完全可以不用把我收入他的「后宮」中的,不過是上了一次床對吧?大家都是成年人,一夜情什么的完全可以理解。如果說我長得很好看,或是說他喜歡年紀小的那也就算了,但是,我相貌勉強算得上中等,真要形容也只是眉清目秀,和他其他情人相比,那可差得遠了。
他的情人們個個都是俊男美少年,有幾個男孩子特別的漂亮,通常都是和他出席各種宴會的男伴。我見過兩、三個,當然不是我去找的,是人家找上門。印象比較深的是,一個一上門就是賞我一搧耳光,我左臉腫了快大半個月,不夸張。一個是一開門就滿臉淚痕,不過別說,人長得漂亮連哭都好看,哭得梨花帶淚什么的我總算是見識到了。
因為他們找上門的關係,我被迫搬過幾次家,跟他抱怨不必這么勞師動眾也沒用,他只要開個尊口意思意思警告一下,他們應該不敢再上門,偏偏他選擇對我最麻煩的方式,搬家。雖然說是搬家,但是我只要人到新的地方就好,東西不用我整理也不用我搬。
可是,搬家意味著要重新找工作!對,即使我現在是被包養的狀況,我仍然堅持要工作,這樣的話,哪天散了我才不用流浪街頭。他不反對我工作,但是他要求我每天晚上都必須在住處,即使他沒來找我的時候。這表示,我不能找那種要加班的、要出差的,我學歷又低,找來找去就是端盤子、站收銀機,并且只能是白天班的工作。每次換工作我頭都很痛。
而說到年紀,我遇見他的時候,也已經二十五歲,就算我長得再娃娃臉,也不是那種有種纖細體態的青少年了。所以,我真是不知道他為什么要留著我。想來想去,我只能認為,大概是他在最難過的時候我剛好被他捉在身邊,他也許覺得我有安慰到他,于是把我留著,像是報恩之類的。
我沒問過他,就像我從不過問他其他的情人一樣,不深入交流是條界限,我打定主意不越過那條界限。
只要我不要再去愛人,我的心就不會再痛。心痛只要一次便足以刻骨銘心,我實在沒勇氣再承受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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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他的了解,比較局限在他這個人身上,像是他喜歡的食物、電影等等,還有他雖然看起來很有成熟男人的魅力,但他其實是個很難搞的挑食鬼,煮飯給他吃成了我第二頭痛的事。
除此之外,我對他就一無所知了。比如說,他的年紀。我猜大概比我大個四、五歲,工作嘛,我想即使不是全黑,也是在灰色地帶的,哪天他被爆出是某某黑道老大我想我也不意外。那些太私人的事我不過問,他也不過問我的,雖然我覺得他應該連我家家譜都知道。
他身邊有兩個人我比較熟,一個是喜歡戴墨鏡耍帥的痞氣男,一個是不茍言笑的正經男,重點是兩個人都是帥哥。我覺得吧,他的審美觀挺高的,連用人也都選帥哥,怎么擱到我身上就好像降低了好幾個層次。雖然這么貶低自己實在是……
我一個月會見到正經男和痞氣男幾次,大多是送他過來,或是替他來拿東西之類的,不過,如果他不在,那兩人是不會進門的。有一次,兩人一起過來拿東西,但是我找半天找不到,叫兩人進來自己找也不肯,說不會讓他知道的也不為所動。最后我罷工不愿再找,兩人打電話請示過「上面」后,兩手空空的走了。我把這歸為雄性動物的領土意識作祟。
基本上,他不是很常出現,平均一個星期來找我一、兩次,有時候半個多月沒來也正常,過來的時候都不會事先說,一過來便是要吃飯,他沒飯吃在床上就會把未滿足的食欲轉變成性欲,被折騰個幾次我學乖了,那個雙門大冰箱里總是滿滿的一堆食材。
他來的時候都是晚上,然后待到隔天吃完晚飯才離開。我們沒在外面碰頭過,我覺得金屋藏嬌滿符合我的情況,雖然我不能算個「嬌」。
我反倒是在外面遇到痞氣男和正經男過,那天我休假特地出門去超市補貨,才剛下公車,那兩人正好從公車站牌后面的商店走出來。
我還沒來得及打招呼,痞氣男就叼著剛拆的煙流里流氣的舉起手說:「哎,這不是嫂、唔!」話沒說完的被正經男一個肘擊打中腹部,痞氣男捂住肚子蹲在地上。看得我都覺得痛,也沒聽清楚痞氣男剛剛究竟說了什么必須接受如此酷刑。
「這么熱的天氣出門怎么不搭計程車?」正經男無視地上的障礙物逕自走到我面前問。
我猜正經男大概是覺得我好歹也是自家老闆的情人之一,對我的態度也客客氣氣,說不上熱情,但還算滿照顧我的。
「還好啦,反正也沒幾站的距離。」我的視線仍然沒辦法從蹲在地上的人移開,嘴上回答正經男的問題,心里想著,到底是下多狠的手痞氣男才會痛得站不起來?
「去超市?」正經男看了看四周,指著不遠處的連鎖超市問。
「是啊,你也知道,他前天來過。」只要他來,無論那個雙門大冰箱塞得有多滿,他就是有辦法給吃得空空的。我都懷疑,他平常的伙食是不是很差。
正經男點點頭說:「我和你一起,買完送你回去。」
「這個……工作沒關係嗎?」
「沒事。」說著,意示我先走。
我沒動,看了一眼還捂著肚子痞氣男。
「不用管他,他皮厚,經得起打,等等會自己跟過來。」
痞氣男擺擺手,大概是表示正經男說的沒錯。
「走吧。」正經男往前走了一步,等著我過去。
好吧,受害者都表示沒關係,于是我帶著加害者先進去超市了。
正經男推著推車跟在我后面,一邊推一邊用正經八百的語氣問:「你一次買幾天份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