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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程四老爺及時醒覺過來,如今情形已經不同,侄女另有喬木,他再一個勁和她說蘇長越的好處,萬一勾起她的淑女之思來,豈不是自尋煩惱?
他便只是附和了:“嘉娘,你說得有理。”
程三姑娘拈起一枚棋子,啪嗒落下:“四叔,君子落子無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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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三姑娘身有重孝,她在這當口和蘇長越論親還好以美談來遮,和魏國公府就沒這一層了,暫時必須秘而不宣,魏國公府那邊遣人來,本也只是流露了這個意思,正式的定親儀式,必然是得程三姑娘出了孝才能進行。
所以,蘇長越本該沒這么快知道程家為何半途另改主意,但,不出一個月,他還是知道了。
是珠華告訴他的。
程四老爺想得不錯,世事有時就是奇妙,珠華在程家的整樁計算里只算末端,程家根本還沒來得及派人去找她談判,但她卻出乎意料地先掀開了程家的底牌。
她的消息來源渠道是沈少夫人。
沈少夫人這一回找她去做客,沒再借著徐老夫人的名義,而直接把她領去了自己的院子里。
沈少夫人找她其實沒什么正事,就是隨便聊了聊,望著她發了下呆——珠華暗搓搓猜想,估計是從她身上找縣令爹的影子,橫豎這輩子的親爹親媽后媽都團滅了,珠華倒也無所謂讓她看看。
就在這隨意的聊天中,沈少夫人透露出了徐四公子有意和程三姑娘定親的事——徐四本是有婚約的,定的是金陵城里另一家武威候府的姑娘,要不是徐四墜馬車受傷,他去年都該完婚了。
但世子的女人不是好睡的,睡完了因那妾室有孕聲稱是徐四的找徐四商量,徐四驚恐之下怕露餡把她害死就更不能善了了。世子戴了綠帽子,嫌丟人明面上只做不知,實則除了制造驚馬案外,更授意了沈少夫人,由她出面往候府那邊透了幾句風,直接把徐四的婚事也給攪黃了。
魏國公對世子做的手腳未必全然不知,然而只好裝憨,這等弟睡兄妾的事,傳揚出去夠金陵百姓下一年飯的,他只能睜只眼閉只眼由著世子撒氣報復,只別真弄死了弟弟也就是了。
耽擱到如今,徐四翻了個年都十九了,身體將將養好,婚事再不能拖了,于是很快提上了日程。
這回魏國公給他選了程三姑娘,很大層面上是出于想借一借程三姑娘忠臣之后的名頭,來壓住小兒子的風流無行。
至于程家和萬閣老的恩怨,魏國公并不放在眼里,文官勛貴兩個體系,金陵舊都自成一格,不管從哪方面來說,魏國公都沒什么好懼怕萬閣老的。
沈少夫人會聊起這件事,只是順帶一提,徐四的受傷和張家有牽涉,程三姑娘父親又和蘇父一起倒的霉,這兩個人珠華實際上一個都沒見過,但要說起來,又似乎不能算和她沒有一點關系,所以沈少夫人看見她,就想起說了說這事。
人際的復雜便來源于此,珠華當著沈少夫人的面沒說什么,乖乖聽她扯,回去家里后,想來想去,提筆給蘇長越寫了封信。
睡自己的小妾和睡兄長的小妾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概念,就算以封建時代的道德標準衡量,此等有逆人倫的行為也是毫無疑問的渣,徐四家世再好,有這個前科,也絕不能算良人了。
程三姑娘對她來說是個陌生人,但對蘇長越來說,卻是父親故友之女,她遇此狼人,珠華不知道便罷,知道了,總覺得該給他說一聲,至于他要不要告訴程家那邊,就是他的決定了。
蘇長越接到信看后,有種意料之外,然而情理之中的感覺。
原來如此。
程家的行為能解釋得通了。
他淡淡想過,便拋去了腦后,并不為此縈懷,提筆給珠華寫了回信。信中謝了她,然后說了自己不方便在此事上和程家有什么聯絡——程三姑娘本來選擇的對象是他,他去說徐四的壞話,恐怕難免遭人誤會。且蘇長越心中有數,程家是什么樣的人家,在先前的作為里已經暴露無遺了,他就算去說,人家信了,恐怕也仍然改變不了什么。
這緣由蘇長越在信里寫得很含蓄,程家做事不地道,但他本也不想娶程三姑娘,所以沒覺得自己吃什么虧,也不想有損程三姑娘的名聲。
本不是一路人,便各行其道罷。
但在珠華來說,發現情敵的技能是天生的,她情竇雖沒怎么開,然而已經把蘇長越劃為了自己圈內所有,她警覺地從蘇長越的字里行間里發現了,她的所有物曾被別的眼睛覬覦過的痕跡。
珠華很不樂意。
于是她抄了首《節婦吟》回去。
蘇長越再度收到來信,打開看見的時候,眼角直抽抽:“……”
以他的學問,自然能領會到,珠華可不是在向他表忠貞,這“節婦”說的也不是自己。
小醋壇子又翻了。
他趴書桌上悶笑了一會,重新提起筆來,回憶著上回見到珠華時的打扮模樣,給畫了張畫寄回去。
這生動地表明了他清楚想著她,比單用文字寫的有說服力。
珠華拿到畫,欣賞了半晌,水墨人像在神不在形,單看臉,珠華不大看得出來是自己,但整體看就一望即明,而且雖然是個小娃娃的模樣,還挺有氣質。
沒想到蘇長越字寫得好,畫畫得也不錯,她之前都不知他還有這個才藝,看來古人書畫不分家的說法是有道理的。
她滿意了,找本書冊夾進去收好。
☆、第67章
接下來的時日,張家迎來了嫁娶高峰年,足足三年,珠華就是在不斷的喜字炮竹聲中度過的。
第一樁喜事是張良翰,這位大表哥的婚事有點曲折。
張推官給找的是個舉人家的小家碧玉,馬氏心里很不足,但張推官把話說得很明白,他盡力了,目前只能給找這樣的人家,想往上找,可以,再等兩年,等張良翰把秀才考出來再說。
張良翰這年都二十了,馬氏哪還等得了?她看自家兒子是個妥妥的狀元料子,怎奈考官卻不同她一般慧眼識珠,張良翰下了三回場了,考官愣是不肯把朱筆點了他。這個年紀了,卡在鄉試上正常,然而連童生試都過不了,資質如何,說差也許過頭,但下個“平平”的評語,總是沒有冤枉他了。
馬氏不甘心,逼急了想出個點子,她要把張良翰過繼給張推官。
張推官年過四十而無子,他又不打算再納妾,以鐘氏的身體不可能再生,大房絕后是定了的,從二房過繼子嗣也是定了的——張推官明明可以挾制住弟弟,結果仍舊讓他跟來了金陵,且容忍他混吃等死,很大程度便是因了這一點。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張推官的難處,便在于此。
二房一直倒也并不反對過繼個兒子給張推官,不過改個稱呼,日后就能落下大房全部財產,以張興志和馬氏的貪財本性,這等好事豈有不應之理?
至今未能做成,一則是以張推官現今年歲,還并不很著急要過繼;二則是二房在過繼的人選上,有點內部分歧。